10月12日
巴中市平昌縣16歲女學生鄒某放學未回家
老師得知後報警求助
10月23日,記者獲悉
經過9天的尋找
10月21日,鄒某在一山腳下被民警找到
被找到時身體極度虛弱
目前,鄒某已回家休養
受傷的腳仍需接受治療,身體并無其他大礙
鄒某
10月12日20時許,平昌縣公安局接到筆山職業中學教師報警:“學生鄒某下午3時放學後未到家,請求查找。”
接警後,筆山派出所民警立即找到報警老師核實鄒某情況。據老師介紹:鄒某,女,現年16歲,平昌縣鳳凰鄉人,筆山職中高一學生,父親在外務工,和母親唐某一起生活,當日下午放學後未到家。
了解學生情況後,派出所民警随即與鄒某的母親唐某取得聯系,核實到鄒某未到家也未到其他親戚和同學家中,民警将鄒某失蹤情況向主要領導作了彙報,副縣長、公安局長陳政 指示,要求派出所迅速組織力量開展查找工作。
10月12日當晚
民警和學校老師、唐某
一起沿着鄒某回家的公路尋找
一直尋找到次日淩晨1點左右也未發現鄒某蹤迹
10月13日
刑偵大隊民警4人攜帶兩隻搜救犬趕到筆山
搜尋3天
仍未發現失蹤少女鄒某的蹤迹
10月21日14時許,筆山鎮白雲村二組村民在幹農活時,發現村道路上行走着一個背書包的小女孩,疑似此前公安機關尋找的失蹤少女。村民詢問該女孩,女孩一言不發慌慌張張地跑進了山林中,村民覺得事情蹊跷,立即撥通了110報警。獲此線索後, 民警迅速前往核實、搜尋。
14時30分左右,民警在當地群衆的幫助下,在筆山鎮白雲村二組(小地名:熊家邦山)山腳處找到失蹤少女鄒某,當時鄒某身體極度虛弱,民警迅速安排熱食和飲用水為其補充體能,并就地生火為她取暖。随後,民警通知了鄒某的母親和學校老師趕到現場,并将其安全送回家中休養。
鄒某為什麼沒有回家?記者聯系上鄒某的父親,對方稱:“可能是因為上課耍手機被班主任老師沒收了,老師說再看她一天的表現,表現好就還給她。當天手機在老師手裡沒有拿回來, 她怕回去被媽媽說,就沒有回家。”鄒某父親表示,鄒某被找到已是萬幸。
目前,鄒某已在家中休養,受傷的腳仍需接受治療,身體并無其他大礙。
最後,報報君想說
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根本
在對學生的手機進行管理和處置過程中
學校也要 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防範發生意外事件
那麼
你認為學生上學期間可以用手機嗎?
留言區說出你的想法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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