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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羽的故事

娛樂 更新时间:2024-11-16 18:17:49

  太明星 歐陽娟

  一

  莫白羽五歲起就立志要當大明星了。在宜城,“大”念作“太”,年邁的父母還記得她奶聲奶氣嘟着小嘴說:“我的理想是長大後當太明星。”

  幼兒園“六一”彙演,她穿着粉色蓬蓬裙,眉心用口紅戳着一點痣,舉着兩束塑料花擠在伴舞的孩子當中東搖一下西搖一下。領舞的另有其人。沒關系,她還小,有的是前程,盡管豔紅的塑料玫瑰上沾滿了灰。

  二

  魏國強說:“你打這個電話,領隊的叫莫白羽,叫她莫姐就行。”

  “靠不靠譜?”沈良說,“你知道我媽生前最好面子的。她老人家最後一樁事,我們做兒女的一定要辦得體體面面。”

  “靠譜靠譜……”魏國強說,“你放心,跟個太明星樣的。”

  “我要跟太明星樣的做什麼?喪樂隊,哭得好就行。”

  “莫姐帶的是宜城最好的喪……哦不!喜樂隊……莫姐說,喪事也是喜事。白喜事。”

  沈良撥通了那個電話。

  “你好,節哀順變。”電話裡傳來一個醇厚的女聲,“請問您家裡老了什麼人?”

  “是我老娘……”沈良喉頭有點發哽。

  “你立馬找個不要的鐵鍋,臉盆也行,要搪瓷的。燒幾刀錢紙,燒到紙灰滿鍋為止。用布袋把紙灰裝上,做個枕頭。”

  “我待會兒就燒。”

  “馬上就燒。紙灰是用來安魂的,趁早燒了讓老人家心安。你給我發個地址和位置,我們這就動身過來。”

  三

  五歲時,前程似乎遼遠得很,蘊含着無數可能。真把日子一天天過下來,落到實處的路反而越走越窄越縮越短。宜城是個縣級市,沒什麼施展表演天賦的空間,莫白羽的理想從成為《小花》中飾演女主的陳沖那樣蜚聲國際的太明星,逐漸演變成隻要能先在宜城嶄露頭角就行。宜城跟表演有關的工作隻有劇團,她就進了劇團。

  剛進劇團時,同事們都說以扮相、嗓音、身段而論,她是當得起台柱子的,隻是缺少經驗。

  經驗這東西,熬的就是時間。從十八歲到二十八歲,莫白羽一日日把腰身彎成拱橋,大腿舉至耳根,嗓子捏圓搓扁,一點一滴累積經驗。理想還在,隻是暫且蟄伏了起來。她是要當太明星的,數千個起早貪黑的辛苦依着這點念想漚成美妙的回甘。

  終于,上一代的台柱子倒了。不是比喻,是真真實實倒在了戲台上面。莫白羽買了補品去看:“一把年紀了,你老人家何必這樣辛苦?往後的重擔還是讓年輕人去擔。”

  “老人家”翻着白眼看了看天花闆:“是啊,以後就是你們年輕人的天下了。”

  “不!”剛進劇團的小姑娘沖進門來,一頭撲倒在“老人家”懷裡,“我們年輕人沒經驗,哪裡擔得起重擔?您好好調養身子,我們還指望着您呢!”

  “老人家”愛憐地拍了拍小姑娘的肩:“養好了身子我往後也就是跟着打打伴。唱了幾十年的正旦,從沒多領過半毛錢,我要學着偷偷懶。”

  莫白羽不在乎錢,就算半毛錢不給,她也要唱正旦。

  正旦的嗓子不能壞,她禁辣忌辛,不食蔥姜蒜,跟辣椒更是絕緣。偏生宜城人口重,離了這幾樣就不會做菜。單位聚餐,莫白羽隻能幹扒幾口白飯。

  “裝模作樣!”有人看不慣。

  裝模作樣又不礙着别人,看不慣也不要緊。

  要緊的是,她還聞不得煙味。這就礙着了别人。

  劇團裡并非個個都靠嗓子吃飯。便是靠嗓子吃飯的,也不是個個嚴于律己,興頭來了,玩幾根煙也是有的。

  那年頭,單位聚餐還是件令人興緻高昂的事,煙霧缭繞便是常态。莫白羽忍不住勸上一句半句:“少抽點。”

  沒人少抽半支煙,倒是個個都不再跟她玩笑了。

  要當太明星,少了些俗世的玩笑也不要緊,莫白羽不以為意。

  跟她相反,剛進劇團的那個小姑娘什麼都吃,辣椒炒大蒜、生姜小蔥拌豆腐一樣樣往嘴裡塞,間或男人一樣玩根小煙。同事們都愛跟她玩。

  皮相老了還能用胭脂水粉蓋蓋,嗓子老了卻是什麼都蓋不住的。

  小姑娘也是正正經經學過戲的,不會不懂這個道理,隻是年輕管不住嘴。莫白羽一直這麼認為。

  直到小姑娘越過她,直接被衆人推舉為接替“老人家”的角色,她才認識到年輕人未必像她以為地那般“年輕”。

  “不行。”莫白羽以當初衆人否認她的說辭否認小姑娘的越級重用,“她沒經驗。”

  “沒經驗怕什麼?”同事們都說,“多演幾場不就有經驗了?誰也不是生來就有經驗的。”

  剛進劇團時,她跟這姑娘一般年紀,他們說她沒經驗,她就一聲不響地攢經驗。如今,仍然是他們,仍然用同樣理所當然的語氣說,沒經驗不怕什麼。真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可他們興之所至的翻雲覆雨裡,熬幹的是她十餘年的青春。

  十餘年,三四千個日夜,每日每夜的苦摞在一起,失了成為太明星的支撐,山崩海裂般壓過來。沒了回甘,赤裸裸的苦原來這樣苦!苦得讓人失了分寸,亂了心神。

  “我有經驗。”以莫白羽的本性,原本說不出這樣的話,可她說了,說得擲地有聲、條理分明,“論扮相,我不比她差;論嗓子,我比她還寬。憑什麼用她不用我?”

  “你麼?樣樣都好,就是個頭高了些。”

  “我哪裡高了?一米六九能算高麼?”

  “高不高的,要看跟誰搭戲。”

  莫白羽舉目四望,上十個男人,一米七以上的隻有兩位,還都是劇務:“不是我高,是他們長得矮。”

  上十個男人面面相觑。團長幹笑着打圓場:“宜城人麼,差不多都是這個身高……”

  “宜城男人都長得矮!”莫白羽一句話,得罪了所有宜城的男人。

  “那隻能怪宜城容不下你,你應該到北方去找男人搭戲。”團長仍然幹笑着,卻不再試圖将她與衆人拉在一起,而是猛力一把推開。

  她果然缺少經驗。

  四FDE0C64D-BFCE-4514-AD04-9E526F27D10D

  沈良剛把枕頭做好,一個人高馬大的女人就閃了進來,粉色羽絨服襯着一張白得耀眼的臉,嘴唇塗成豔紅色,臉就顯得愈加地白。白得有如暗夜裡猛然扯起的一道閃電。

  委實是暗夜,宜城的初冬,晚上八九點,暗得比午夜還黑。

  “不好意思,大晚上的麻煩你們。”

  “沒關系,老人家大多是這個時候走的。這個鐘點,兒孫們都回屋了。”

  沈良聽得鼻頭一酸。

  女人俯下身去摸了摸他母親的臉:“真好看。老人家走得輕快。”

  頭一回聽人誇老了的人好看,沈良有些詫異,原以為外人見着老去了的人多少會有些害怕的,哪怕是喪樂隊的領隊。

  令他更為詫異的是,這女人長得比他以為的喪樂隊的領隊好看得多。丹鳳眼,瓜子臉——白皮的巨大的西瓜子,無論是體型還是氣勢都比宜城常見的美女大了許多,那好看裡因而有了一種大義凜然的意味。

  “打盆水來。溫水。”

  沈良的愛人打了水來。

  “娘,”那女人往床前一跪,“女兒給您洗身了。”

  沈良隻有三兄弟,他母親膝下無女,這女人是自請為女,代為洗身。

  便是有女兒的人家,如今的年輕人也不曉得怎樣洗身,還是由她代為盡孝。

  男人們退到大廳裡等着。約莫兩支煙的工夫,沈良愛人拉開房門說:“好了。”

  “這麼快?”

  “可不是?洗得又快又仔細。”

  老人身着壽衣頭頂壽帽腳蹬壽鞋齊齊整整躺在床上,睡着了一般。黢黑的緞子泛着一點點柔亮的光,老人臉上的皺紋也跟着光亮起來,好似預備舒展出一個隐約的微笑。

  “搭好了棚。”兩個身着皮夾克的男人撸着袖子走進房間。

  女人托起老人的肩。沈良跟着上前幫手。

  “有我們呢。”女人說,“沈哥放心,一切都會按規矩弄得好好的。”

  聽得女人叫“沈哥”,沈良才将“莫姐”叫出口來。初次相見,他實在無法對這樣一個女人以“姐”相稱。

  “那就……有勞莫姐了。”

  “應該的。”

  沈良退到一邊,兩個男人搭上手來,三人一起将他母親擡到樓梯間。

  “有電梯。”

  “不用電梯。一步步走下去,步步為‘赢。這樣老人家才高興。”

  沈良才注意到莫姐穿着極高的高跟鞋。這鞋叫什麼來着?對了,是恨天高。他聽愛人說過的。

  莫姐踩着恨天高“嘀嘀哒哒”下樓去了,懷裡靠着他母親的上半身。

  沈良跟在後面有些喘。穿着恨天高、擡着個老人,她竟走得這樣快。

  靈棚搭在小區一處僻靜的場地上,既有轉圜的空間,又不至于影響通行。

  “這地方好。”

  “我們走遍了小區,這地方最合适。”

  棚前擺着兩張長條桌,當中一張擺着兩支毛筆一瓶墨汁,想是用來寫挽聯的。

  靈堂兩側已挂好一幅現成的挽聯。

  “魂歸九天悲夜月,芳流百代憶春風。”

  正中一個鬥大的“奠”字。

  “明早把老人家的遺像帶下來,挂這裡。”莫姐擡了擡下巴,指向“奠”字上方的位置。

  “奠”字下是另一張長條桌。桌子正中擺着幾樣果品,側角有個巴掌大的碟子。碟子裡清泠泠盛滿了油,一根燈芯浸在油裡。拖出碟口的一小截燈芯上,燃着黃豆大小的一點火。

  忙碌間,沈良掃到那油燈好幾眼,才想起這是長明燈。

  如今都用白燭,這樣燒油的長明燈已極少見了。

  老人家一進靈堂,燈就是亮着的,名副其實的“長明”。

  長桌前就地擺着幾個蒲團,一個居中,另外幾個分列兩側,一望而知是供人祭拜與回拜的。

  莫姐和兩個男人将老人家放好。沈良遞上紙灰做的枕頭。莫姐接過枕頭拍了拍,墊在老人頭下。

  “今天先不行禮,趕早搬下來是趁着身子軟,不傷筋骨,等到明早就不好搬了。”

  沈良鼻頭又是一酸。

  “今晚要辛苦孝子孝孫排班守夜,明早我們先帶些花圈、香紙來,省得打頭的客人瞧着清冷。”

  “莫姐想得太周到了。真的,感謝!太感謝了!”

  還未開唱,沈良已确信,這委實是宜城最好的喪……哦不!喜樂隊。魏國強推薦的人,果然是沒錯的。

  五

  莫白羽在三裡屯下了車。鍵盤手是當地人。對于宜城來說,北京也算是北方了。劇團同事說她要找北方男人搭戲,她就親自到北方找了個北方男人搭戲。還是首都的北方男人。她高傲地跨進了酒吧間。

  她還是那個她,戲卻不再是那種戲。

  “又穿這麼多?”酒吧經理瞟了她一眼。

  莫白羽把外套一脫。

  “這還行。”

  莫白羽的理想是當太明星,無所謂做的是什麼戲。

  貝斯手插上電,“叮叮咚咚”有一聲沒一聲地試音。華燈初上,五顔六色的光束一晃一晃打在貝斯上。空氣裡彌漫着杏仁炒飯的味道,脆香中透着一點苦澀。

  莫白羽坐在光束打不到的暗角。酒吧間沒什麼人,顯得有些冷清。一個戴着棒球帽的男人和一個燙着大波浪的女人跟她一樣坐在光束打不到的暗角,一東一西,離得極遠,不擡頭,也不吃東西。

  不擡頭也不吃東西,坐在酒吧裡幹嗎?

  她又坐在酒吧裡幹嗎?

  聽說周迅成名之前也曾混過酒吧。可周迅二十出頭就被陳凱歌發掘了。而她,都快三十歲了還在混酒吧。

  三十歲後成名的明星多嗎,都有哪幾位?莫白羽絞盡腦汁想着。

  “開始吧?”鍵盤手看了看她。

  莫白羽胸腰一挑,從暗角裡拔出身體,一下蹦到台上撈起話筒,氣宇軒昂。

  “今夜還吹着風,想起你好溫柔,有你的日子分外地輕松……”莫白羽中音醇厚,适合模仿梅豔芳。FDE0C64D-BFCE-4514-AD04-9E526F27D10D

  “唱得不錯,就是胖了點。”有個客人端着酒杯路過台前,“梅姑那麼骨感,你應該先減減肥再來。”

  一尺八的腰,哪裡能算胖?不過是不曾瘦成紅粉骷髅而已。

  梅姑飾演的顧曼璐就是紅粉骷髅,張愛玲的《半生緣》,她是讀過的。

  《紅樓夢》《亂世佳人》《戰争與和平》……古今中外的名著,她是讀過一些的。太明星是需要文學素養的。

  “胖梅姑,胖梅姑……”酒吧裡已經擠滿了人,幾個染着紅頭發的女孩一邊拍手一邊齊聲呼叫。

  聽她們叫了好一會兒,莫白羽才明白過來,這是贊她唱得像。

  “能唱《多得他》麼?”一個紅發女雙手攏在嘴上沖着她嚷。

  “這位女士要點歌麼?”服務生走到那紅發女身前問。

  紅發女悻悻地坐回座位,不曾聽見似的。

  “我點歌!我點歌……”先前端着酒杯路過的客人折轉身來指着服務生問,“她會模仿郭富城麼?”

  服務生為難地看了莫白羽一眼。

  “模仿誰都行。”莫白羽說,“隻要爺高興。”

  “學得不像我可不肯。”

  “像不像的,還不是爺說了算?”

  客人滿意地咂了咂嘴:“《唱這歌》,會不會?我最喜歡的音樂就是郭富城的《唱這歌》。”

  點首歌一百塊,莫白羽能拿六十。

  “會。隻要爺愛聽,我啥都會。“

  音樂響起,唱的是粵語。一個女人突然要模仿男人,一個說國語的突然要模仿粵語,哪能說會就會?

  可站在這個台上,不能說不會。

  剛到北京那陣,莫白羽有過一段說“不會”的時光。那段時光她四處遭受驅逐,花光了所有積蓄,餓得身子發飄。

  有次下天橋時,突然起了一陣大風。北京的風跟宜城不同。宜城的風跟宜城的男人一樣,小小隻,軟糯糯的,爆脾氣時也是輕聲細氣。北京的風爆起脾氣來,牆一樣又陡又硬。她站在天橋上,隻見大擺半身裙忽的一下鼓起來,降落傘一樣把她往天上擠,讓她疑心即将白日飛升。

  燒心撓腸地餓,當真飛升了也無甚稀奇。從此她再不敢說“不會”。

  不論會不會,先應下來再從長計議。

  歌在嘴裡唱着,供她從長計議的隻有三四句詞的時間,再唱下去便要露餡。莫白羽點了一支煙。

  “嘿,小樣兒!還抽上了……”點歌的男人斜睐她一眼。

  她湊過嘴去,往他端着的酒杯裡抿了抿:“芝華士十二年。”

  “懂行。”男人就着她在杯口留下的唇印深飲一口。

  “我想聽聽哥的聲音。”莫白羽将話筒遞到男人嘴邊。

  男人順從地唱了下去。

  他最喜歡的音樂,他自然是會唱的。莫白羽看準了這一點,雖則将一首粵語歌稱之為“最喜歡的音樂”令她頗為齒冷。

  “好!”酒吧裡的客人喝起彩來。男人果然跟郭富城唱得一模一樣。

  莫白羽把煙叼在嘴裡,圍着男人一邊拍掌一邊扭擺。練過二十餘年的身段,蹦個迪還不是一碟小菜?

  唱的盡了興,跳的湊了興,灑吧間舉座歡騰,連經理都踮着皮鞋踩起了節拍。賓主盡歡。

  這一關,就這麼過了。

  在北京混了兩年,莫白羽學到的經驗比在宜城苦熬十年還要多。

  六

  天剛見亮,莫白羽就帶着五男兩女到了靈棚前。男的一律黑色皮夾克,女的一律妝容精緻。不像喪樂隊,倒像一支搖滾樂隊。

  幾個男人将帶來的花圈擺在靈棚兩側,有個女人蹲在靈前燒了幾疊紙,場面暖了起來。

  “小雅是作詞的。”莫白羽指着另一個女人說,“沈哥揀幾件老人家生前的事講給她聽,她會寫成詞拿給我唱。”

  沈良有些好笑,一支喪樂隊而已,居然有專門的“詞人”。

  小雅在靈棚前的一張長桌後坐下,從手提包裡抽出一疊白紙、一支簽字筆,定定地朝着他看。

  小時候公社裡請的瞎子戲,也是會即興作詞的。方言裡夾着一兩句土味普通話,連韻腳都是方言與普通話混雜。喪樂隊的詞人,水平能高到哪兒去?到時候不要跟唱瞎子戲一樣的,反倒惹人笑話。

  “算了吧。”沈良說,“我看别家唱的都是現成的歌,我們也照别家一樣就是。”

  “那不行。”莫白羽說,“我的樂隊都是自己作詞的。再沒有比一生的經曆值得唱的事。”

  小雅露出催促的神情,一動不動地盯着他。

  沈良不得不清了清喉嚨,竭力搜尋着詞句。

  “我爺死得早,我娘獨個兒把我們三兄弟拉扯大……”

  母親的一生,卻從父親講起。

  為什麼要從父親講起呢?等話出了口,沈良才意識到,若非先講父親,母親的經曆便無從說起。

  總是這樣,提起母親的遭遇,人們往往先要交待一下父親的境況。談起父親時,卻極少有人先講母親。母親,需要嵌入父親的背景,所有的悲喜才能成立。

  父親是母親的支柱,似乎誰都懂得這個道理。沈良從小到大不知聽過多少回了,可是在他心裡,這道理又似乎從未存在,直到無意間講述起來,他才再次記起。

  他的母親早早失去了支柱,盡管多年後那個幾乎不曾起過作用的支柱仍然以背景的身份充當着她人生境遇的起因。

  一個二十多歲的小寡婦拉扯着三個野小子,确是應該寫一寫。哪怕寫得跟瞎子戲一樣蹩腳,也沒什麼可笑的。

  沈良正色講了起來:“那時候家裡窮,買不起肉,我娘就去摸田螺,好歹讓我們有口葷菜吃……”

  不說起來還忘了,難怪他那麼愛吃田螺。這兒時僅有的肉食,在他舌根上留下的是山珍海味的記憶。

  “年紀小,沒什麼掙錢的辦法,我們幾兄弟就去捉蛇賣。蛇比魚值錢。越毒的蛇越值錢,我們就去捉毒蛇。我娘知道了,就追着我們打,邊打邊哭邊罵……”

  母親哭罵的臉浮現出來。那張臉還那樣年輕,不見一絲皺紋,頭發全是黑的。沈良哽咽起來。FDE0C64D-BFCE-4514-AD04-9E526F27D10D

  小雅微微歪着頭,下筆如飛。

  男人們擺好了各色演出道具,都坐到花圈下抽煙去了。莫姐和另一個女人舉着手機拍照,想來她們也跟微商一樣,接了單就要曬朋友圈的。小區裡的人還沒起床,四下靜悄悄的,隻聽見筆尖劃過白紙的“沙沙”聲。沈良恍惚如置身考場。這作詞的女人,是他同桌的女學生。

  想到考場,奮筆疾書的小雅就好比在給他母親打分。

  可不就是麼?像他母親這樣的普通人,無人著書立傳,無人口口相傳,一生的榮辱,不就是在這最後的聚會中說唱一遍麼?再怎麼争強好勝,再怎麼心有不甘,都隻能如此而已。有個專門作詞的已是萬幸,更多人連專屬的唱詞都沒有,隻能把唱爛了大街的通俗歌曲硬生生往自己的人生上套。拼搏一世,最後得了個大街上抄來的分數。

  沈良突然有些感激魏國強,感激他推薦了這麼一支擁有“專業”詞人的喪……哦不,喜樂隊。感激有人為他母親的人生打個專屬的分數。感激這起初聽着可笑最後卻讓他失聲痛哭的講述,給了他一個重新認識母親的機會。

  莫姐說得沒錯,再沒有比一生的經曆值得唱的事。

  她的一生又經曆了什麼?

  什麼樣的經曆,能讓一個喪樂隊的領隊獲得這樣的見識?

  七

  鑽出酒吧間時,莫白羽的短信都要把手機擠炸了。

  全是黎朗的未接來電提醒。

  莫白羽一邊幫北京男人擡着電子琴,一邊點開電話撥了回去。這男人總是執著地要用自己的電子琴。樂隊走到哪裡,琴就搬到哪裡。

  “死哪兒去了?打了一晚上電話。”

  莫白羽加大擡琴的力度,減輕說話的聲氣:“這不在演出嗎?地下酒吧,沒信号。”

  “扯鬼呢?我一打你電話就沒信号。”

  右手擡着琴左手舉着電話,力氣在左輕右重間沖突流竄,牽引得聲音時大時小:“這不……北京的租金……貴嗎?好多酒吧……都開在地下室。”

  “欺負我不是北京人?不曉得酒吧開在哪裡?”

  電子琴擡高了,往皮卡車廂上推:“真在地下室。”

  “我不管你真在地下室還是假在地下室,下個月回不回吧?再不回,咱們就離婚。”

  恨天高扭了一下,莫白羽險些摔倒在地。

  “我來我來。”貝斯手擱好了貝斯,搶過來接住電子琴。

  “聽見沒有?再不回來就離婚!”

  莫白羽脫下恨天高拎在手裡,赤着腳柔聲寬慰:“别說氣話了。我知道你一個人帶着孩子不容易……”

  “你還知道我不容易?知道我不容易為什麼生生死死不肯回家?有你這麼自私的嗎?”

  自私?莫白羽有些迷糊。當初不是商量好了一個外出闖蕩一個在家留守麼?怎麼突然變成了自私?

  “下個月不回來,就永遠不用回來了。”

  北京的初秋,後半夜有些冷,莫白羽踩在水泥地上的腳心不禁顫了顫。

  “黎朗。”她壓低了嗓門,像蔡琴唱着《被遺忘的時光》那樣,“剛戀愛那會兒,你可是賭咒發誓婚後全力支持我發展事業的。”

  莫白羽沒說:不是你賭咒發誓全力支持我的事業,我能看上你麼?

  “事業?你那能叫事業麼?一天天地深更半夜不知在哪兒鬼混,能叫事業麼?”

  好一個鬼混!莫白羽險些冷笑起來。剛進劇團那會兒,多得是有錢有勢的公子哥兒圍着她轉。選了黎朗,是因為她說起想當“太明星”的理想時,他眼裡閃過了驚喜的光。

  如今,他把她的理想稱之為鬼混。

  昔日光彩的欣喜去了哪裡?

  “莫白羽,你摸着良心問問自己,婚後這些年,你虧欠了我多少?”

  她虧欠了他嗎?表面上看起來,确乎是虧欠了的。可一段婚姻關系怎能隻看表面?背地裡,誰不知道她是下嫁?以她下嫁的虧損彌補她婚後的虧欠,整好貨款兩訖。

  她不欠他的。雖然他将她的事業稱為鬼混,她還是沒把這話說出口來。

  她不說,他也應該明白的。若非如此,她的婚姻裡有他什麼事兒?

  黎朗明白嗎?原本是明白的。在劇團時,他是明白的;剛來北京時,他也是明白的;來了北京五六年,他就不明白了。

  或許也不僅是因為來了北京五六年吧,還因為,她已然三十三四歲了。

  再年輕十年,就算來了北京五六年,他也仍然會明白,他和她之間的差距,是要用某些東西加以彌補的。

  他不願意再彌補了。他認為三十三四歲的她和他,已然全無差距。

  “聽你的,離就離吧。”

  黎朗顯然沒料到她會這樣回話:“想好了?别後悔!”

  “想好了。不後悔。”

  到最後,她還是不曾開宗明義:隻有支持她在通往“太明星”的路上奮勇直追,他們的婚姻才是兩不相欠的。

  “我就知道,你早就有了别人。”

  “我莫白羽指天發誓,從沒做過對不起你的事。”

  她果然沒做過對不起他的事嗎?他為她戒了十多年的煙,她一到北京就學會了抽煙;他陪她吃了上十年不擱蔥姜蒜的菜,她演出一結束就跟着樂隊一起去撸串;他為她擋了七八年的酒,她為了讨好客人主動喝酒……這些事上,她是對不起他的。

  對不起他。對不起自己。

  可自己的路是自己選的呀,那就無所謂對不起自己了,隻剩對不起他而已。

  她對不起的,是那個許諾過要陪她追夢到底的他。他不曾陪她追夢到底,她也就沒什麼對不起他的了。他們仍是貨款兩訖。

  千挑萬選左思右想得來的婚姻,站在青春的盡頭時,隻落了個貨款兩訖。莫白羽大手一揮:“上我那兒喝酒去,不醉不歸。”

  醉了也未歸,樂隊一幹單身男女在北京某個閣樓中飲酒至天明。晨曦打在光秃禿的樓頂上,四面零星地搭建着許多如此這般的閣樓。每個閣樓中都租住着如此這般進京尋夢的男女。秋陽照着,分外和暖。入冬後就冷了,冷得鑽心蝕骨。入夏後又熱了,熱得如同蒸籠。FDE0C64D-BFCE-4514-AD04-9E526F27D10D

  八

  小雅的唱詞意外地寫得還不錯。

  “你在哪裡學的?”

  “學院。”小雅溫婉一笑,“我是學院畢業的。”

  “學院畢業的,怎麼……”

  “沈叔莫小瞧了我們。”小雅又是一笑,“宜城平均一天要走一百多人,但凡走了人,大多都是先找我們。我們一共有五個樂隊,一天到晚忙不停的。忙不赢的,莫姐再介紹給别人。”

  沈良約莫算了算,一個樂隊七八千,再加上完事後每人一個紅包。看她笑中深意,所謂的“莫姐再介紹給别人”當中定有抽成。這麼算下來,确是比一般工作收入高些。

  “隻是大材小用了。”沈良仍是有些惋惜。

  “莫姐說,再沒有比妥妥帖帖送人走完最後一程更有意義的事。”

  這話說得也是。

  莫白羽拿着唱詞看了看,指着兩處用詞讓小雅修改,趁空轉頭問沈良:“你家在殡儀館那邊有熟人麼?”

  “沒有。”沈良搖了搖頭。

  “這大冷的天,沒熟人的話,不知要排多久的隊,從清早排到下午也說不定。”

  “莫姐有熟人?”

  “我們做這行的,跟他們打交道的時候多,不免混熟了。沈哥信得過的話,我來幫你聯系。”

  “那就有勞莫姐了。”

  莫白羽掏出手機,三兩句話就敲定了時間。

  “灰盒選了沒?”

  還沒進殡儀館,骨灰盒自然沒選。

  莫白羽點開相冊,翻出幾張骨灰盒的照片:“你看看。”

  “這個……這個不錯,這個也行……”

  “就這個吧,龍袍樣的。”

  老一輩的人多少有些帝王崇拜,聽得“龍袍樣的”四個字,沈良仿佛看到了母親暖洋洋的笑臉。

  “就它了。”

  “就它。”

  兩人眼對眼笑了起來。

  “還有紙花、靈屋子,這幾天用的香紙爆竹都訂了麼?”

  “沒訂,正準備托人去買。”

  “托人幹嗎?我這兒現成有各家的電話。打了電話去,眨眼就送過來了。我跟各家常有生意往來,拿的是團購價。你們單門獨戶去買,不知要挨多少宰。就說那靈屋子,幾張彩紙加人工,不過百來塊錢的事,開口就是一兩萬。做白喜事,你能跟他還價不成,還不是說多少是多少?我幫你拿,隻要八百。沈哥是聰明人,我也不瞞你,就這個價,我能淨得兩百,他也有掙。”

  “那就都在你這兒拿了,你優惠給我。”

  “給你的都算最低價,除了靈屋子抽兩百,我其他的都不掙錢。”

  “那就多謝莫姐了。”

  兩人又是一笑。輕輕快快就把生意談成了。

  難怪小雅甯可跟着莫姐幹,原來他們的收入,遠遠不止樂隊那點錢。

  九

  七十歲過後,父母就越來越愛打電話了。一時沒接到,莫白羽也不急着回,左右隔天又要打,也沒啥要緊事。忙起來,五六天回一次也是有的。那段時間忙得格外狠些,或是混得格外慘些,她有些記不清了,總之是沒時間或是沒心情,一連隔了十多天才給父母打回電話去。

  母親在電話裡泣不成聲:“你跑哪兒去了?你爸摔斷了腿。”

  老人家最怕摔跤。年輕人摔一跤,不多久就複原了,斷了腿也不過是百來天的事。老人家一斷腿,往往是一輩子的事。

  莫白羽趕回宜城時,她父親已經癱瘓了。

  “這可怎麼辦呀?我也七十多了。”她母親急得團團轉,“我這腿腳也不行了,這些年下樓都跟踩着棉花一樣。”

  “别擔心。”莫白羽說,“我不走了。”

  “真不走了?”

  “真不走了。”

  她母親才止了哭聲。

  莫白羽沒什麼積蓄,宜城也沒什麼可供賣唱的地方。她暫且先在一家超市做收銀,得了空就幫着母親一起照顧父親。

  有天晚上正在給父親洗腳,她母親又哭起來說:“都怪我寵壞了你。要不是從小寵壞了,你也不會異想天開要當什麼太明星。”

  寵壞了?莫白羽記得打從四五歲起她就開始學民族舞,别人家的孩子還在睡呢,她就爬起來練基本功。每天早起練一小時,算是吃得下苦了,怎麼能算寵壞了呢?

  “也不怪我。”她母親又說,“要怪就怪我年輕時身體不好,三十多歲才生了你。生得晚,難免看得重些。你說想學跳舞就學跳舞,你說想當太明星就當太明星。凡事順着你來,這才把你害成這樣。”

  害?莫白羽從不認為自己受過什麼害。怎麼平白無故說起這個話來?

  “要不是癡心妄想當什麼太明星,你也不會落到這個地步。”

  莫白羽總算聽明白了,關鍵不是母親害沒害過她,關鍵是她落到了這個地步。

  什麼地步?四十出頭,夫離子散,身無長物,萬事從頭再來的地步。雖則她從不以為自己已然落入了某個地步。

  所謂的“寵壞了”,關鍵也不在“寵”沒“寵”過,關鍵在她已然“壞了”,雖則她也從不以為自己已然壞了。

  五歲時,是她拍着手鼓勵她向着太明星的理想前進;如今,依然是她,又說她的理想是癡心妄想。真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母親竟跟她劇團的同事一樣,三兩句話就要翻轉她的人生。

  可她已經是那個想當太明星的她了呀!半輩子都過完了,她不可能忽然變成另一個人。

  她的人生,絕不容人翻轉,哪怕是至親至愛的母親。

  即便是錯,她也要在這錯裡做出對來。不,不會錯的,她怎麼會錯呢?當太明星是多有臉面的理想呀,怎會有錯?

  可她也曉得,她再也當不成太明星了。隻是這個當不成太明星的她,仍然是那個想當太明星的她。她在她的骨血裡面,不是一個決定就能抽幹的。

  “别擔心。”她挺直了腰闆,擺出太明星的姿态,“日子很快就會好起來,你和爸爸等着享福吧。”

  十

  吊唁的客人來了,莫白羽把外套一脫,露出掐腰無袖的連衣裙。連衣裙上綴滿水滴形亮片,光燦燦的,是粉紅色。

  “嘭”的一聲架子鼓響起,緊随其後的是唢呐。

  電子琴也加入了進來。莫白羽面向五點鐘方向,旋身向後一轉,取丁字步站定,手臂輕擡,将話筒緩緩舉至唇邊。

  前奏一步步逼近,伴奏的都是身着黑色皮夾克的男人。

  莫白羽雙目微閉,沉浸在嗚嗚咽咽又慷慨激昂的音樂聲裡,穩如泰山。

  猛然間,她胸腰一挑,長臂一揮,氣流沖出唇齒,松濤般自話筒穿過音箱,聲震屋宇。

  “哎呦喂!”有個客人吓了一跳,“嗓門這麼大?”

  莫白羽把話筒一抛,小雅俯身一撲撈在手裡。

  不用話筒,她照樣壓得住伴奏。

  “嗓子真好,又大又亮。”

  “是啊,天生的好嗓門,真是老天爺賞飯吃。”

  “哪裡請來的樂隊?唱得跟别家不一樣。”

  莫白羽煞白的大瓜子臉上泛起兩朵潮紅的光暈。初冬寒冷的清晨,她額角上沁出細汗。漆黑的眼珠與清透的眼白靈活翻轉,一忽兒橫掃衆生,一忽兒脈脈含情。豔紅的嘴唇裡,唱詞抛高壓低,蒼鷹般雄健,耳語樣呢喃。

  激昂處,令人熱血翻湧;呢喃時,又讓人泣不成聲。

  “快來看哪!”小區裡有個孩子叫了起來,“小廣場上有人在開演唱會啦!”

  一扇扇窗戶拉了開來。

  “那邊,那邊……”窗戶後伸出一隻隻指指點點的手。

  哭喪的親友強忍悲聲,對着拉開的窗戶連連拱手:“打擾了,打擾了……”

  “唱得好!”窗後傳來一位年輕男子的喝彩聲。

  “唱得好,唱得好……”靈棚前圍滿了晨練的人。

  “這樂隊,是專業的吧?”前來吊唁的客人裡有個文化部門的領導,“聽唱腔,頗有漢風……”

  莫白羽邊舞邊唱。她身高體長,又穿着恨天高,舉手投足大開大合,如同沙場點兵。

  魏國強說得沒錯,莫白羽果然跟太明星樣的。沈良甚是滿意。

  莫羽的故事(莫白羽五歲起就立志要當大明星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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