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很多城市的婚嫁習俗習慣在上午舉辦婚禮不同,天津(市區)的婚禮(頭婚)舉辦時間是下午或者晚上。如果放在上午舉行,則一般不是頭婚。
首先,我要對這個習俗表達一下自己由衷的喜愛,真的是,太人性啦!(參加婚禮周末不用起早啊!)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欣賞之情!
我的老家是東北,吉林省長春市。
為什麼要交代的這麼具體呢?實在是我要是說東北,覆蓋了三省,真的會有其他城市的東北朋友跳出來說我說得片面。(比如我之前說關于治安方面的事)
所以發言還是得謹慎,免得被标狼打。(有沒有同愛狼人殺的朋友?)
扯遠了。
在長春,紅白兩事的舉辦時間都是上午,再準确點兒說,是早上。
參加白事固然是最傷心的。
連參加紅事,也就是喜事,婚禮,其實内心都首先是悲傷的。
紅包其實還好,但是,想到好好的一個周末,必須起個大早,那心情,真是看天空都是灰的。
而且其實對于新郎新娘更加殘酷。賓客都是吃過早飯就得去觀禮了,那新郎新娘,特别是新娘,妝發造型,要提前就都弄好。
所以新娘或者伴娘,基本都是淩晨就得起床開始準備了。也就是說,往往睡不了幾個小時。
據了解,應該不止我的家鄉如此,很多城市結婚都是在上午舉行。
我高中閨蜜的老公是北京人,她的婚禮在北京辦的,我作為伴娘,就是頭天晚上就去酒店陪她了,第二天早上都起很早做準備。
當完她的伴娘後我就立了flag,再也不當伴娘了……無他,就是起太早,太累。
哦,不過天津倒也不是獨一份的下午或者晚上,我在蘇州呆過兩年,巧合的是,蘇州的婚禮也是下午或者晚上舉行,這點也是跟江南其他城市都不同。
今天先不聊蘇州,就先聊聊天津,大家知道為什麼天津人的婚禮會選在下午或者晚上舉行嗎?
其實初來天津之時,我就問過天津本地的朋友,不過大家基本上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就是覺得是習慣使然。
最近在看一本關于天津曆史方面的書,它裡面對于天津的這個婚嫁習俗,給出了幾點說法:
嚴格來說,隻有天津市區是在下午或晚上舉辦結婚儀式,天津市周邊及河北省等地區都在上午或十二點之前結婚,認為一旦過了中午再結就是“二婚”了,這在很多人眼裡很是不吉利。那為何偏偏天津市區如此特别,一定要在下午或晚上結婚呢?對此的說法有很多:
一說是因為早期移民。因為天津早期的居民大都是從安徽一帶遷徙過來的,難免會帶來許多安徽地區的習俗和生活習慣,而在淮安的某些地區也确實是有下午結婚的習慣。因此,很多人認為天津市區的婚俗習慣是早期移民帶來的結果。
二說是因為“昏禮”傳統。古時候人們成親都是在黃昏時舉行。有古語道:“婦人屬陰,須日落地平線後,進夫家成親。”所以天津一直保持着古禮。
三說是因為碼頭文化。大家都知道天津是靠漕運起步,進而繁榮經濟的。所以,平日裡水陸碼頭最是繁忙。一般商船出發或停泊時間早,早上卸船裝船沒有空閑時間,就把成親的事推到了下午或晚上,時間久了,就成為了習慣。
四說是因為租界影響。天津出現租界和教會後,傳統文化也受到了外來文化的影響。國外教堂的婚禮儀式一般都是在下午舉行,國人也根據自身需求加以模仿,接親不再擡花轎,也不再起大早去接親,逐漸改為下午和晚上。
——《帶着文化遊名城——老天津記憶》
其實書中還給了第五個說法,但作者自己都覺得不靠譜,我覺得他覺得的對,因此就不拿來讨論啦。
書的作者最後也沒有給出一個定論,我覺得這也是民俗文化的一個奇妙之處,它不像考試,有着固定的答案。
它既能讓人多了解曆史和傳統文化,又可以讓人在此基礎上有自己的想法和判斷。
我個人覺得,這四點原因中,更靠譜的是第二點和第四點,更像是這兩點的綜合影響。
以下是我盤的邏輯:(再次呼叫狼人殺同好)
第一點來說,若是早期移民影響,那為何天津周邊和河北省反而沒有受此影響呢?
第三點也是同理,碼頭不止天津一個,為什麼隻有天津如此?而且自古婚姻都被稱為“大事”,又不是天天都有婚禮舉辦,若說為了碼頭勞作而犧牲婚禮時間,感覺還是有點不符合國情和民情。
對比起來,第二點和第四點就合理很多。天津就是一座兼具了古文化和近代租界文化雙重影響的城市。老例兒就是黃昏舉行婚禮,租界時期的外國人也如此,索性就沿襲保留這一傳統了。
大家都怎麼看?你更傾向于哪個觀點?或者除了這四點,還有什麼其他原因嗎?
歡迎共同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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