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報新聞
你被網絡博主、身邊的朋友“種草”過什麼東西嗎?
當一個很小衆或者新産品突然火起來,特别是很多博主在同一個月内集中推薦,你就一定要警惕了,大概率是營銷帖。某個産品突然爆紅,可能是進入了“集中宣傳期”,而這些“種草”博主發布的大概率是商家統一提供的腳本素材。
與此同時,“拔草”視頻火了起來,目前各大社交平台也開始湧現專業的“排雷”、“避坑”、“除草”分享帖。各種勸你不要買,話術通常都是:“這些雷品千萬别買”“雞肋日常用品吐槽”“又貴又難用!避雷防坑省錢指南”……在這些帖子裡,博主們集中“批判”着許多網紅品牌,消費者們也在下面紛紛跟帖投訴着自己的失敗購物經曆,不少點贊超過好幾萬。看上去是替你打消消費意願,本身不是一件壞事兒。
當“種草”變成一門生意
推薦的商品就不再“優質”
在今年的國慶假期,一大批出門旅遊的年輕人,又被網絡平台裡的網紅濾鏡騙了。博主熱捧的京郊“小瑞士”、青島“小鐮倉”、大理“小聖托裡尼”……原來不過是人工布景加精緻擺拍、修圖調色加濾鏡的産物,當遇上旅遊黃金周,連背景裡的路人遊客都沒法完全P掉。
其實,前不久,兩組對比照就已經把“網紅”濾鏡摔得粉碎了,一組是把磚紅色碎石裸地拍成粉紅色少女心沙灘,另一組是把垃圾滿地的枯黃草地僞裝成草原精緻露營地。
網紅濾鏡下的“粉色沙灘”和真實的沙灘來源 / 微博@你的鏡仔沒改名次數版
另一位博主去了内蒙古,卻發現某博主的照片裡夜幕下草原上燈光點點的帳篷營地“圖不對版”:草原變成了沙地、遊客垃圾亂丢、周邊停滿大巴和小汽車,甚至連廁所的照片都是假的。
小紅書種草的草原露營和真實的露營來源 / 微博@野生珍妮
“種草”經濟之初,博主确實本着為自己粉絲挑選精品的心理,盡力為粉絲推薦好東西以回饋粉絲的信任。但随着“種草”經濟盛行,很多博主轉型做起了“種草”達人,商家抓住商機,高價請博主主推自己的産品。在利益面前,很多博主“破防”,這時候,博主推薦的“優質”商品變得不再優質,消費者紛紛“踩雷”,漸漸“種草”經濟呈“退行性”改變,網友不再為博主的利益買單。
“種草”之後“拔草”筆記興起
一篇1200元,代寫不缺人
随着“種草”退潮,一些博主又抓住了網友們的關注點,網絡上逐漸出現了很多“拔草”博主,博主們将網絡熱門的服飾、美妝、美食、美景等先行消費,替網友試穿、試妝、試吃、試玩,将自己的真實感受無保留地分享給粉絲。
但随着職業“拔草”博主的粉絲數量不斷增長,部分看似客觀公正的“紅黑榜”走上了商業變現之路,暗藏“恰飯”新套路。
以分享體驗為主的“素人筆記”發布分為代發、代寫代發和原創圖文三種類型。在網絡流傳的一張某APP刊例價發現,素人又分為百粉素人(粉絲在100-999間),千粉素人(粉絲1000以上)、優質素人(5000以上)。而素人代寫又細分為圖文直發(客戶供圖文)、原創圖文(贈送産品)、看圖寫文(供應商拍圖)、非報備原創圖文幾種合作形式。價格從100元/篇至1200元/篇不等。
但記者随機采訪了身邊不少朋友,在看似“拔草”“避雷”的帖子中,同時被推薦了同一個國産品牌的“大牌平替”,結果根本沒有達到許多主播測評的效果,“看似‘拔草’成功一件商品,卻被‘反向種草’,買了一堆更雞肋的産品。”
“種草”平台小紅書回應熱門話題
堅持真誠分享,堅信普通人幫助普通人
10月17日,針對網絡熱門話題,“種草”平台小紅書在官方微信号“小紅書”發表了回應文章。小紅書在回應中“向用戶真誠道歉”,反思對用戶決策提供的多元信息不夠充分:存在部分用戶過度美化筆記的情況,且社區内“避坑”類的筆記展示不足。
小紅書方面還表示,我們看到的事實:第一,部分用戶在分享過程中的确存在過度美化筆記的情況。比如最近大家看到的案例,大部分都屬于旅拍美圖,但由于分享者沒有明确标明是攝影作品,被作為旅行指南使用。觀看者實地探訪後出現較大落差,産生了被欺騙的感受。第二,“避坑”類筆記,應當通過更好的産品機制充分展示給用戶,為大家的決策提供更多元的信息。我們向用戶真誠道歉,不管是經曆了失望的用戶,還是并沒有遇到“照騙”的用戶,我們都真誠道歉。
據了解,小紅書社區在2021年4月上線了《社區公約》,倡議社區創作者在分享内容時應遵守申明利益相關、抵制炫富、反對僞科學、避免過度修飾等分享原則。
“種草”到“拔草”,監管不能少
說到底,在“種草”“拔草”面前,大部分消費者都是信息不全的一方,本身就處于天然的劣勢,單靠消費者個人的力量很難去辨别。畢竟,并非每個人都願意付出試錯的成本。更多時候,人們更願意去相信别人的“推薦”。而那些掌握了“推薦”話語權的博主和商家們,理應受到相應的規範與約束,這需要平台跟進監管。當“種下好草,拔去雜草”成為良性循環,“種草”經濟方能茁壯成長。
目前,虛假“種草”和“拔草”筆記涉及的法律問題已經引起業内關注。針對這些“問題博主”,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分析:“如果本身就是經營者,他要對他宣傳的真實性負責任。如果他‘種草’‘拔草’的宣傳是誇大的、虛假的,那麼他應該按照反不正當競争法來承擔虛假宣傳的責任;如果去‘種草’‘拔草’的這個人,是别人給他一定的報酬,然後他通過自身的體驗、誇張的手法,去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如果存在虛假或者誇大的行為,他可能就會構成類似于(要承擔)廣告法中的廣告代言人的責任。”
陳音江建議,對于消費者而言,不管是“種草”還是“拔草”,都要保持理性消費,避免踩坑。對于平台而言,一方面要跟進監管和審核,給虛假宣傳劃定邊界;而在遇到更為隐蔽的“種草”“拔草”亂象時,則要在機制上給予消費者更多保障。“比如有消費者反映了這個東西是虛假的,它已經對消費者的權益造成了損害,你(平台)就要及時核實,采取措施,否則平台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雙十一”将至,大家在買買買的同時,提醒大家一定要冷靜看待試用評價類資訊,千萬别掉進“反向種草”的坑。
(大衆網·海報新聞 編輯 趙曼 綜合整理于北京日報、廣州日報、中國經濟網等)
責編:孫 翔
審核:馮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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