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涉及的經營風險中,風險管控尤為重要。
今天工書跟大家一起聊一聊,在建築工程項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環節——合同風險管控。
建築工程合同涉及的種類有很多,包括勘察合同、設計合同、監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設備合同等。
其中施工合同由于涉及标的額大、工期長、造價高的特點,最容易出現以下風險問題:
1、主體資格不明确
很多小公司或者包工頭,跟建築企業合作聯營,在項目中标之後,以大型建築企業的名義來作為主體,簽訂施工合同。
然而這些小公司或者包工頭的風險承擔能力弱,一旦發生問題容易跑路,最後責任和損失會由主體企業和業主共同承擔。
2、權利義務約定不全面
一個常見的風險點就在于在制定合同時,甲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沒有約定清楚。那麼在後期的履約時,就會牽扯不清、陷入糾紛。
舉個例子,比如某單位在招标時,希望将一些附随工程也讓投标企業一起承擔,然而在簽訂合同時,并沒有在合同裡準确寫明,那麼施工單位在後續施工中,可以用超出合同範圍的理由,拒絕施工。
3、合同計價方式約定不當
幹工程的都知道,在國内常見的計價方式有三種:總價包幹、單價包幹、成本加酬金。
這三種計價方式的選擇很重要,如果在簽訂合同時随意選用,最後出現分歧和糾紛的概率非常大。比如在一些工期長、技術比較複雜的工程,如果你簽一個總價包幹。
得到的結果要不就是你的出價太高,業主不接受,要麼就是你總價太低,中途還要為了價格跟業主方吵架、扯皮,最後可能要自己承擔損失,簡直得不償失。
4、有意違反法律法規
有些承包方為了争取更多的項目,有時候會主動或者被動地跟業主簽訂“黑白合同”或者以另外的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
那顯而易見的,這種合同是不受任何法律保護的,一旦雙方産生糾紛,責任無法鑒定、那麼損失也不能得到賠償。
5、付款條款不明确
在施工合同中還有一個很關鍵的條款——付款條款。風險點在于是否約定準确,比如付款的條件、時間點,不然很難執行。
舉個例子,如果在合同中約定“在收到付款申請後,進行審核,如審核通過,則付款xxx”,這種就是非常大的風險點。
付款人可以審核未完成為理由,拖延付款時間,這樣對施工方來說,就陷入十分被動的境地。
所以建築企業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做好合同的風險審核。尤其要将面子條款研究透徹,不能被業主方牽着走。
同時一定要做好合同的動态管理。比如使用工書工程項目管理軟件,其中的合同管理,實現四流合一,自動生成收支合同台賬,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還能降低條款風險。
如果您的企業也有合同管理上的需求,歡迎與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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