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天津市發布了新修訂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與之前的管理辦法相比,主要發生了以下3個變化:一是縮短了辦理周期;二是加強了登記管理;三是放寬了積分落戶條件。在天津居住證有哪些用處,為啥要大費周章地修訂它呢?下面,和我一起來看看吧!
一、修訂後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有哪些新變化?
變化1:縮短了辦理周期。
除了縮短了居住證的審核時間和制發時間以外,居民還可以通過網絡辦理居住證申領、簽注等業務,領取電子居住證,從效率方面有了進一步的提高。
同時,在積分落戶方面:居民也可以在網上申報辦理,不需要再攜帶材料去現場辦理了。
變化2:加強了登記管理。
在登記管理方面,更加嚴格。除了新增房屋出租人和用人單位按規定報送來天津居住人員信息以外,删除了集中申領和簽注的規定。
同時,在積分落戶方面:對于持有居住證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提供了虛假信息的,在辦理積分落戶時,将取消積分資格或予以減分。
變化3:放寬了積分落戶條件。
細化了對于社保繳費年限的要求,在連續繳納滿1年的基礎上,新增了累計繳費滿3年。
同時,在積分落戶方面:取消了每年的落戶數量要求,删掉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一票否決項。修訂以後,積分落戶的輻射範圍将更加廣泛。
二、在天津,居住證有哪些用處?
1.用于辦理積分落戶。
天津實行居住證積分制,要想辦理積分落戶,必須持有居住證,沒它不行。
2.免費享受公共服務。
持有居住證的人,可以免費享受就業信息咨詢、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服務。
3.為随遷子女申請在天津接受義務教育
持有居住證的人,可以為共同居住生活的随遷子女,申請在天津市接受義務教育。
4.非天津戶籍市民搖号
持有居住證的人,可以參與天津小客車指标搖号。
寫在最後:1.天津積分落戶申報周期,一般每年2次。第一次申報時間為:1月~4月,4月30日截止;第二次申報時間為7月~10月,10月31日截止。
2.此次居住證管理辦法修訂以後,在工作效率、便民程度、積分落戶管理等方面,都有所提升,為天津點贊!
對于天津市最新修訂的積分落戶和居住證有關政策,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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