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修訂市場采購貿易監管措施及監管措施有關事項的公告》(海關總署2019年第221号公告),以下出口商品不适用市場采購貿易:
(一)國家禁止或者限制出口的商品;
(二)未經市場采購商品标識系統确認的商品;
(三)貿易管理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不适合市場采購的商品。
目前,商務部等七部委發布了不适用市場采購和貿易的商品目錄,包括:
1.禁止出口的貨物目錄
2.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
3.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物種目錄
4.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
5.麻醉藥品目錄、精神藥品目錄
6.進出口農藥管理目錄
7.興奮劑名單
8.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管理商品目錄
9.中國嚴格限制進出口的有毒化學品目錄
10.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測溫儀、非醫用口罩(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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