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出軌而出家?近日,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審理了一起“特别”的離婚案件女僧人陳某為徹底皈依佛門起訴解除與其丈夫張某的婚姻關系,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因妻子出軌而出家?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近日,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審理了一起“特别”的離婚案件。女僧人陳某為徹底皈依佛門起訴解除與其丈夫張某的婚姻關系。
夫妻生活五天,女方遁入空門
2011年6月,32歲的陳某與認識六年的張某結婚,婚後陳某發現丈夫張某整日遊手好閑,好吃懶做,與張某婚前的形象大相徑庭,雙方常因瑣事争吵,張某多次在争吵時對陳某拳腳相加。結婚後第五天,陳某決定離家出走,并在外縣的一家寺廟出家為尼。
妻子出家十年,起訴丈夫離婚
2021年11月的一天,陳某從他鄉歸來,向當地律師咨詢後,向瑞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瑞金法院受理該案後,發現張某之前的手機号碼為空号,承辦法官于是前往被告張某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在村幹部的帶領下,找到了被告張某并向其送達訴訟材料。張某收到離婚材料後十分震驚,面顯怒色,并向法官稱:“堅決不離婚,要拖她到老!”
采取巡回審判,耐心調解促和離
開庭前夕,被告張某多次與承辦法官聯系,表達其不同意離婚的意願,并認為妻子陳某無故離家多年對其造成了傷害,陳某沒有理由先提離婚,并稱将不配合法院的審判工作。承辦法官了解情況後,立即與鄉司法所及村綜治處聯系,與司法所工作人員一起前往被告張某家中,輪番對被告張某做心理疏導及解釋工作,向其講述有關法律規定,引導其将解決問題的方式回到調解、審判程序中來,對張某提出的意見及訴求逐一分析,并提出解決對策和調解方案。
開庭當日,辦案團隊一早前往巡回審判地點,原、被告均按時到庭。在此前的調解基礎上,承辦法官在庭前對原、被告再次進行“背對背”調解。經法官開導,張某最終同意與陳某離婚,陳某向張某支付2000元作為補償。
綜合:江西法院、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 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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