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的治療目前有三種常規方法,即手術切除、放射治療和藥物治療(化療)。手術切除和放射治療是局部治療,而化療是全身治療。
腫瘤化療的定義
化療是化學藥物治療的簡稱,是利用化學藥物阻止癌細胞的增殖、浸潤、轉移,直至最終殺滅癌細胞的一種治療方式。化療對于腫瘤病人是有一定限制的,不少癌症晚期無法手術的患者經過診斷也不能使用化療,因為化療有着明顯的禁忌。化療禁忌患者如下:
(1)白細胞總數低于4.0×109/L或血小闆計數低于80×109/L者。
(2)肝腎功能異常者。
(3)心髒病、心功能障礙者。
(4)一般狀況衰竭者。
(5)有嚴重感染的患者。
(6)精神病人不能合作治療者。
(7)食管、胃腸道有穿孔傾向的患者。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美國等國家80%以上的癌症治療藥物未在中國内地注冊,抗癌新藥在國内上市的時間目前來說遙遙無期,腫瘤患者在國内也就失去了治療的機會。因此,赴港就醫成為腫瘤患者在此形勢下的最好選擇。在此,香港特區腫瘤中心溫馨提醒患者:香港正規渠道的全球抗癌新藥必須由有用藥資質的香港注冊醫生确認患者适用後方可開具處方。為了腫瘤患者的用藥安全、有效,患者最好親自赴港,先請有用藥資質的注冊醫生診斷病情,根據醫生的診症和評估,結合患者實際情況确定用法用藥,在醫生的全程監護下安全用藥,切不可運用民用快遞來郵寄藥品或購買來路不明的非正規來源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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