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安徽食藥監局發布第21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3批次産品不合格。
本次公布的監督抽檢産品涉及糧食加工品、炒貨、餐飲食品、豆制品、飲料、冷凍飲品,共6類食品172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
标簽不符合标準 2批次糧食制品不合格
明光市桂花面粉有限公司生産的原味面,500g/個,花美,2015年5月26日;天長市馬城面粉廠生産的齊大龍手拉清湯面,285g/筒,齊大龍,20150624;2批次産品均為标簽不符合标準。原因主要是:标注的産品執行标準錯誤,不符合要求。執行标準錯誤可能會造成企業生産的産品質量沒有達到正确執行标準的要求。
過氧化值超标 1批次炒貨不合格
宣城市樂方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珍珠瓜子(奶油味),散裝稱重,樂方,2015年4月14日;因過氧化值超标判為不合格。過氧化值超标說明産品的加工、保存方法可能不當,或者是産品包裝密封性不好。炒貨中所含的油脂基本上是不飽和脂肪酸,保存不當,易氧化變味,聞起來香噴噴的炒瓜子、炒花生等,吃到嘴裡卻感到又酸又苦,有一股哈喇味,這就是過氧化值等指标不合格造成的。
安徽食藥監局已要求相關市食藥監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的不合格産品及其生産經營企業依法處理。
安徽食藥監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産品時請撥打“12331”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獲取更多的食品藥品安全信息,請關注“安徽食品藥品監管”政務微信号,搜索微信号“anhuifda”一鍵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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