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養寵物管理條例?作者:王鐘的近日,山東青島一小區物業張貼出禁養寵物的通知,要求所有飼養寵物的業主必須在12月31日之前将寵物送走,否則将暫緩發放年底分紅和物業補貼,或将寵物強行帶離這一措施在引發熱搜的同時,再次掀起人與寵物如何相處、如何治理養寵行為的讨論,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文明養寵物管理條例?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作者:王鐘的
近日,山東青島一小區物業張貼出禁養寵物的通知,要求所有飼養寵物的業主必須在12月31日之前将寵物送走,否則将暫緩發放年底分紅和物業補貼,或将寵物強行帶離。這一措施在引發熱搜的同時,再次掀起人與寵物如何相處、如何治理養寵行為的讨論。
嚴格地說,這裡的寵物主要指狗。小區物業囫囵吞棗地發出“禁養寵物”的通知,指向性并不明确,單單以行文措辭而言恐怕是不合格的。但哪怕就禁止養犬而言,以小區物業為主體發布禁令,有多少合理性和可行性?
據報道,物業的這一通知由村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商讨決定。但是,禁養寵物的措施,明顯超出了村(居)民自治的範疇。而以暫緩發放年底分紅等經濟權益相脅迫,更是侵犯了村(居)民本當享有的權益。可以說,在治理養犬的方法上,這個小區物業及其背後的居委會試圖實施一套缺乏法律授權的“土辦法”。
不久前,雲南昭通威信縣禁止城區遛狗的通知也曾引發廣泛争議。該通告稱遛狗人如果違反規定三次,則聯系公安機關予以捕殺。在輿論的壓力下,當地又匆忙宣布暫停執行此規定。
應當承認的是,随着“寵物經濟”的繁榮,近年來城市居民飼養犬類的數量明顯上升。由于犬類對他人安全造成一定威脅,再加上排洩物污染環境,使得一些地方對“犬患”不勝其擾。哪怕是上述“一刀切”的規定,盡管在輿論場上面臨争議,卻在現實中能夠赢得不少人的支持,甚至在一定範圍内獲得“大多數人”的支持。
然而,村民商讨也好,政府直接下通告也罷,徹底禁養犬類隻是一個生硬而無法持續的做法。盡管養狗的可能是少數居民,但他們飼養寵物的權利依然應當受到尊重。何況,養寵物作為現代人排解孤獨感的方式,正受到越來越多年輕一代的認同。養寵物的需求在社會上不斷增長,養寵物的權利也應當受到更好的照拂。
相比之下,國内不少地方對于居民養犬仍然存在粗糙管理的問題。上述“一刀切”的做法,無疑是粗糙管理思維的極端表現。即便在犬類管理上比較“正常”的城市,也存在“以罰代管”等簡單化管理的問題。比如,很多地方以犬類肩高為标準發放辦理養犬許可證,而對不同品種的狗的溫順程度缺乏區分,一些對人類友善的中大型犬無法辦理許可證。事實上,每個城市究竟有多少比例的寵物犬沒有納入管理,恐怕沒有部門有能力作出精确統計。
遛狗不栓繩、任由寵物狗随地大小便,這些不文明行為歸根結底不是狗的問題,而是寵物主人的問題。在寵物管理的方法上,與其對狗下手,不如對飼養者加強約束。而實現對養犬行為的全面管理。首先就要摸清存量寵物犬的底數,包括全面對犬隻注射狂犬疫苗。過于粗糙的管理辦法,隻會讓養犬人和管理機構長期玩“躲貓貓”,管理者投入大量資源依然無法徹底實現治理目标,而養犬人也在法律的灰色地帶惶惶不可終日。
當然,除了改善管理辦法,和諧養犬也亟待建立社區互信。其實,養狗人和其他居民的矛盾并非不可調和。比如,不少空巢老人為排解寂寞而養狗,而受到犬類安全威脅最大的也是老人和兒童,他們本身有着共同的生活體驗和利益訴求。一方面,不養狗的人要對養狗者給予更多理解;另一方面,養狗者更要養成文明習慣,絕不讓自己的寵物對他人造成傷害。
随着城市化水平進一步提升,我國成為“寵物大國”的趨勢已很明顯。面對日益膨脹的養犬需求,堵不如疏,不妨在學習發達國家經驗的基礎上,實施精細化的管理手段,在制定養犬管理辦法時發揚民主作風,讓人與寵物和諧相處,更讓養寵物的人與不養寵物的人和諧相處。(王鐘的)
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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