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養狗房東可以拒租漲租金?來源:上遊新聞-重慶晨報租間門面做生意,盼的是熱熱鬧鬧、紅紅火火但市民劉某卻吐槽自己租的門面裡,熱鬧的是野貓,紅火的是跳蚤她為此想退租,在協商不成後,便起訴到了江津法院一起來看看她能如願嗎?,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租客養狗房東可以拒租漲租金?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來源:上遊新聞-重慶晨報
租間門面做生意,盼的是熱熱鬧鬧、紅紅火火。但市民劉某卻吐槽自己租的門面裡,熱鬧的是野貓,紅火的是跳蚤。她為此想退租,在協商不成後,便起訴到了江津法院。一起來看看她能如願嗎?
去年8月,劉某向殷某租賃了一間位于江津區幾江街道的門面,租期五年。簽合同當日,劉某支付了3000元房租,殷某将鑰匙交給她。随後,劉某自行更換了卷簾門鎖。
哪知才過了一個月,劉某便要求退租。殷某問她為啥退租,劉某表示,自己對門面内的情況很不滿意。
劉某稱,門面裡滿地垃圾、有很多跳蚤、有幾隻野貓、牆上有大量蜘蛛網、地上還有老鼠籠。并稱自己被跳蚤咬得一身多處起包,還進了醫院。劉某還稱,自己買了三四箱滅蟲噴霧劑消除跳蚤,也無濟于事。
劉某表示:“這房子根本沒法做生意!至今門面都空置着,我不敢再進去。當初簽合同時不知道門面的衛生情況,後來才知道門面出租前已經一年多沒開過門。”房東殷某則表示,在租房前就打掃過房屋,劉某也曾多次到門面内查看、丈量尺寸,知曉門面的衛生情況。劉某現在是想要解除與殷某簽訂的租賃合同,卻不願意支付違約金,才找了跳蚤咬人等“莫須有”的借口。
雙方争執不下,劉某便将殷某訴至江津法院,并要求解除租賃合同,退還房租3000元,并賠償滅跳蚤藥費、垃圾運送費等2711元。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雖舉示了衛生工人出具的《收條》、《證明》,以及網購滅蟲藥的截圖等證據,但其舉示的證據不能反映其後果與租賃房屋存在因果關系,不具有關聯性,對劉某舉示的證據不予采信。
因此,法院認定,劉某主張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遂判決駁回了劉某的全部訴訟請求。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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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告确被門面裡的跳蚤咬傷,能否成功退租呢?
若是劉某的證據足以證明其确被門面裡的跳蚤咬傷了,能否要求解除租賃合同呢?一起來看看審案法官的說法吧!
據審理該案的法官介紹,房屋的衛生維護義務在交付前應由房東負責,交付後應由租客承擔。簽訂合同及接收房屋時,劉某均未對房屋的衛生情況提出異議,應視為對房屋狀況的認可,後續的衛生狀況應由其自行維護。接收房屋後再被跳蚤咬傷,自然也不應由房東承擔責任。
因此,被跳蚤咬傷并不影響使用房屋的合同目的實現,且後續衛生維護義務本身就應由租客自行負責,租客以此為由要求解除合同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上遊新聞記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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