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體器官捐獻完成後,哪項不屬于後續工作?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9月1日消息,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期答複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委員《關于制定人體器官捐獻法的提案》稱,《人體器官捐獻法》修訂取得實質性進展,《條例》拟更名為《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條例》,将于近期頒布實施,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遺體器官捐獻完成後,哪項不屬于後續工作?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9月1日消息,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期答複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委員《關于制定人體器官捐獻法的提案》稱,《人體器官捐獻法》修訂取得實質性進展,《條例》拟更名為《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條例》,将于近期頒布實施。
國家衛生健康委表示,2007年我國公布實施《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器官捐獻與移植各方的法律責任進行明确規定。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和2021年《民法典》的出台,進一步對器官捐獻知情同意進行界定,并嚴令禁止器官買賣。随後,我國陸續出台關于器官移植管理相關文件,對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各環節的管理進一步明确和細化。
經過多方努力,我國已逐步建立并完善符合國情和文化特點的人體器官捐獻、人體器官獲取與分配、人體器官移植臨床服務、人體器官移植後科學登記、人體器官移植服務監管五大工作體系。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托4個器官移植數據中心、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COTRS),實現從器官捐獻到移植的全鍊條可溯源管理,形成大數據監管與不定期飛行檢查相結合的監管模式,進一步規範了人體器官捐獻移植行為。關于制定《人體器官捐獻法》,國家衛生健康委答複稱,目前,我委重點圍繞加快推進《條例》修訂開展工作,委員關注的諸多問題都在《條例》修訂中有所體現。
經過反複調研、讨論,《條例》修訂取得實質性進展,《條例》拟更名為《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條例》,進一步凸顯器官捐獻的重要性,強化對器官捐獻的褒揚和引導,堅持自願、無償原則,依據民法典完善器官捐獻的條件和程序。目前已通過司法部審核,提交國務院審議,将于近期頒布實施。
鑒于遺體、角膜和其他組織捐獻與臨床器官獲取及移植在政策規章設計、組織體系建立、工作技術流程和實際操作中,存在顯著差異,對于遺體、角膜和其他組織捐獻立法有關工作,将進一步積累實踐經驗,可根據情況在相關政策文件中予以體現。
關于保護捐受雙方的合法權益,打擊和懲戒可能出現的違法違規現象,國家衛生健康委答複稱,通過《條例》修訂,一方面,加強人體器官移植管理。加強醫療機構人體器官移植執業資格認定審批管理,建立人體器官移植病例登記報告制度,對移植醫院進行定期評估,加強活體器官移植管理,加強器官移植收費管理。另一方面,加大違規行為打擊力度。加大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違規開展器官移植工作的行政處罰力度,加大對無資質擅自開展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打擊力度,對器官移植中出現的跨區域獲取器官、不使用分配系統分配器官、僞造捐獻移植數據、未執行分配結果等嚴重擾亂捐獻工作秩序的違規情形,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并進行處罰打擊。
關于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動員社會公衆參與,國家衛生健康委答複稱,一方面,進一步完善器官捐獻宣傳組織體系。以典型案例報道為切入點加大器官捐獻工作宣傳力度,向社會公衆進一步推廣器官捐獻理念,普及捐獻政策,在全社會形成捐獻氛圍,提高群衆捐獻意願。另一方面,建立緬懷紀念工作機制。推動地方政府定期舉辦人體器官捐獻者緬懷紀念活動,建立捐獻者緬懷紀念場所。
近年來,中央及地方主要媒體及網絡媒體多次高頻率、長時間深度報道器官捐獻有關工作,同時引導和調動自媒體跟随報道,在國内外反響強烈,成為社會關注熱點。
對于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規劃,國家衛生健康委表示,我們将充分采納您的建議,繼續修訂完善《條例》,待《條例》發布後,我委将積極完善相關政策配套措施。同時,聯合各部門繼續推動人體器官捐獻工作。
來源 |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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