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學生們基本都已經放寒假了,進入到春節的氛圍當中來了。但是對于大四的同學來說,實習就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了。
而實習過程中,還有一個很關鍵的東西:三方協議。相信很多同學都收到過輔導員的催促,希望盡快簽訂三方協議。很多同學對三方協議不是很清楚,畢竟應屆生的身份很重要,簽訂三方協議後,可能對考公務員、事業單位有影響。今天就來為大家聊一聊,有關三方協議的那些事兒。
三方協議到底是什麼
三方協議的全稱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應屆生、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簽訂,所以又被稱為三方協議。應屆生第一次就業的時候,才需要簽訂三方協議。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三方協議并非勞動合同,隻是一種就業意向,不屬于勞動關系的法律文件,對勞動關系也沒有約束力。也就是說,三方協議并不會影響應屆生身份。
三方協議主要作用
三方協議雖然不會影響應屆生的身份,但對于應屆生來說是比較重要的。在畢業到就業這個過渡期,三方協議可以提供一個保障,明确三方在畢業時就業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解決應屆生的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問題。
因此,簽訂三方協議的同學,畢業後可以直接到所在單位報到,然後簽訂勞動合同,形成正式的勞動關系,此時就會自動失去應屆生身份,不得再以應屆生的身份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要求的崗位。
三方協議如何解約
一般來說,大四的同學很早就會收到學校提供的三方協議,供實習時使用,有些同學現在已經和單位簽訂好三方協議了。但是,有些同學還會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的考試,如果考上的話,三方協議也不是直接作廢,而是需要解約才行。
通常情況下,畢業生想要解約三方協議的話,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請單位發放三方協議解約函,然後學生将解約函拿到學校審核,通過後再發放新的。
但如果考上公務員的話,單位會直接跟學校聯系,調走你的檔案,此時三方協議無效,畢業生需要找到簽訂單位說明情況,開具一份證明,然後讓機關單位再寫一個接受證明,兩份證明都拿到手後,學校再辦理違約,重新給一份新的三方協議,這時候再與公務員單位簽訂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三方協議中涉及到違約金,遇到這種情況,建議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盡量避免粗暴違約,以免産生更多的問題。大家對三方協議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嗎?可以留言或者私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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