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基礎知識:
物理學觀點:各種頻率和聲級的聲音無規組合稱為噪聲。心理學觀點:人們所不需要的聲音稱為噪聲。
噪聲的分類:
1.噪聲的形成:聲源-媒質-受聲點三要素。
2.噪聲的分類:
按産生機理:機械、空氣動力性、電磁等;
按時間特性:穩态、非穩态(周期性、突發[偶發和常發]、無規);
按産生來源:交通噪聲、工業噪聲、施工噪聲、社會生活噪聲和其他噪聲;
按聲源幾何特性:點、線、面。
噪聲污染屬于能量污染,其特點是具有:可感受性、瞬時性、局部性。
A聲級:
用A計權網絡測得的聲級LA,單位dB。
聲壓:聲波通過介質中的某點時,該點處的壓強變化稱為聲壓,單位:帕。
聲壓級:Lp = 20 lg(P/P0)[dB]
式中:P為聲壓;P0=2×10-5Pa,稱基準聲壓。
A計權網絡頻率響應(倍頻程):
噪聲的頻率:
正常人可聽到的聲音的頻率範圍一般20Hz~20KHz。
頻率低于20Hz的聲音稱為次聲,而高于20KHz的聲音稱為超聲。次聲與超聲一般人是聽不到的。
1/n倍頻程:
1/n倍頻程的每個頻帶的上限頻率與下限頻率之比為
倍頻程一般以31.5Hz、63Hz、125Hz、250Hz、500Hz、1KHz、2KHz、4KHz、8KHz、16KHz十個中心頻率來劃分頻帶,其頻率範圍22.5Hz~22.4KHz。
工業和社會生活噪聲标準用的5個倍頻程頻段的中心頻率:31.5Hz、63Hz、125Hz、250Hz、500Hz。
計權網絡:
A計權網絡是模拟人耳40phon等響曲線,對500Hz以下的聲音由較大的衰減,以模拟人耳對低頻不敏感的特性。
B計權網絡是模拟人耳70phon等響曲線。
C計權網絡是模拟人耳100phon等響曲線,在整個可聽頻率範圍内衰減較小。
D計權網絡與等噪度曲線(40呐)有關,用于飛機噪聲測量。
等響曲線:
聽起來響度相同的聲音,即具有同一響度級(phon、方)的聲音,其頻率和聲壓級的關系曲線。
兩個聲音聲壓級相同,響度級不一定一樣。
兩個聲音響度級相同,聲壓級不一定一樣。
等效聲級:
等效連續A聲級的簡稱,指在規定測量時間T内瞬時A聲級LA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T表示(簡寫為LAeq),單位為dB。
累計百分聲級:在規定測量時間内,有N%時間的聲級超過某一A聲級值,這個LA值叫做累積百分聲級,用LN表示,單位dB。常用的是L10、L50、L90。
晝夜等效聲級:晝間等效聲級Ld和夜間等效聲級Ln+10的能量平均值 ,用Ldn表示,單位dB。考慮到噪聲在夜間要比晝間更吵人,計算時将夜間等效聲級加上10dB後再計算。
計權等效連續感覺聲級:
計權等效連續感覺聲級LWECPN指平均一晝夜的計權等效連續感覺噪聲級(dB),計算公式如下:
式中:LEPN-N次飛行事件的有效感覺噪聲級的能量平均值;N1-白天的飛行次數;N2-傍晚的飛行次數;
N3-夜間的飛行次數。
穩态噪聲與非穩态噪聲:在測量時間内,聲級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聲視為穩态噪聲,否則稱為非穩态噪聲。
周期性噪聲:在測量時間内,聲級變化具有明顯的周期性的噪聲。
背景噪聲:被測量噪聲源以外的聲源發出的噪聲總和。
對于同一測點,幾個聲級Li叠加的總聲級可表示為:
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範:噪聲測量值修正(HJ706-2014)噪聲測量值與背景噪聲值的差值L1,表2 L1<3dB時噪聲測量值修正表:
面聲源幾何發散衰減:
1、r<a/π 時,幾乎不衰(Adiv≈0);
2、當a/π<r<b/π,距離加倍衰減3dB 左右,類似線聲源衰減特性(Adiv≈10lg(r/r0));
3、當r>b/π時,距離加倍衰減趨近于6dB,類似點聲源衰減特性(Adiv≈20lg(r/r0))。其中面聲源的b>a。
聲級計:
聲級計按精度等級分為四類,從高到低分别稱之為0、l、2及3型。環境噪聲監測規定要求精度2型以上聲級計。
測量35dB以下的噪聲應使用1型聲級計,且測量範圍應滿足所測量噪聲的需要。
傳聲器:
傳聲器有:電動傳聲器(動圈話筒)、駐極體傳聲器和電容傳聲器。
噪聲監測的傳聲器應是聲場型的電容傳聲器。傳聲器設置距水平支承面不低于1.2米,離其他反射體1米以遠,水平設置,指向噪聲來源方向或背向最近反射體。測量時傳聲器加風罩。
濾波器:
濾波器與聲級計配合使用,用于分析噪聲的頻譜(各個頻帶的聲級) 。環境監測一般常用1/1倍頻程或1/3倍頻程濾波器。
活塞發聲器:
活塞發聲器發出250Hz、124dB的聲音。使用活塞發聲器校準聲級計,聲級計計權網絡應使用“線性”。注意活塞發聲器隻能校準有線性檔的儀器。由于活塞發聲器的穩定性好,優先使用活塞發聲器進行校準。
聲級校準器:
聲級校準器發出頻率1KHz、聲壓級94dB的聲音。1吋聲壓型傳聲器的校準值94dB,1吋聲場型傳聲器的校準值93.6dB,l/2吋聲場型傳聲器的校準值93.8dB。計權網絡為“A”或“線性”。
丹麥B&K4231型聲級校準器和愛華AW6221型聲級校準器為1級校準器,均能發出頻率1KHz、聲壓級分别為94dB和124dB的兩種聲音。1型聲級計必須使用1級校準器校準。
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範 結構傳播固定設備室内噪聲(HJ707-2014) 4.1.2 聲校準器。
校準所用儀器應符合GB/T15173 對1型聲校準器的要求,其聲校準設定頻點至少有一點需落于低頻(22Hz至707Hz)範圍之間。其它要求按照GB12348、GB22337 等标準的規定執行。
儀器檢查和校準:
檢查噪聲監測儀器是否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每年應定期送計量部門檢定,檢定合格方可使用。
按照相關要求,使用聲校準器或活塞發聲器對儀器進行整機靈敏度校準,記錄校準聲級。噪聲監測儀器使用後應再次進行聲校準,靈敏度與測量前校準值相差不得大于0.5dB,否則測量結果無效。
測量氣象條件:
測量應在無雨、無雪的天氣條件下進行,風速<5.5m/s(或小于4級風)。交通噪聲、建築施工噪聲、機場噪聲和新标準(聲環境、工業、社會生活)要求風速<5m/s。4級風:5.5~7.9m/s。
測量時段:測量時段的劃分。
根據國标和各省的客觀地理條件及時段劃分的有關規定,晝間時段為:北京時間6:00-22:00;夜間時段為:北京時間22:00-次日6:00。晝間16小時,夜間8小時。
頻率計權、時間計權的選擇:
頻率計權一般有“A”、“C” ,還有“線性”、“B”、“D”等,噪聲監測一般選擇“A”計權,頻譜分析選擇“線性”計權。
時間計權一般有“慢”,“快”、“脈沖”、“峰值”、“峰值保持”等,噪聲監測一般選擇“快”,采樣時間間隔不大于1s。
測量有效數字:
噪聲測量結果的有效數字:保留小數點後一位。
計算結果的數據也保留小數點後一位。采用四舍六進,逢五則奇進偶舍的有效數字的處理方法。
68.15 → 68.2;68.25 → 68.2。
噪聲驗收監測目的和分類:
目的:檢驗各項噪聲指标(噪聲排放和聲環境質量)達标情況。
項目分類:工業企業項目、公路項目、鐵路及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機場項目和港口項目等驗收噪聲監測。
噪聲敏感點聲環境監測:
環評超标的敏感點必須監測。超标範圍内新增的敏感點必須監測。環評提及的學校和醫院必須監測。
達标的和達标範圍内新增的敏感點,選擇部分受影響較大敏感點進行監測。若發現測量值超标,應擴大監測範圍。
民宅可選擇代表性測點進行監測,每個片區和各類聲環境功能區至少選一個代表性測點。
驗收監測工況要求:
一般項目:>75%,水泥行業:>80%。
交通項目:按實際情況記錄監測時的交通量。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監測: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标準》GB12348-2008規定了工業企業和固定設備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及其測量方法。本标準适用于工業企業噪聲排放的管理、評價及控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等對外環境排放噪聲的單位也按本标準執行。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指在工業生産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等産生的、在廠界處進行測量和控制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當固定設備排放的噪聲通過建築物結構傳播至噪聲敏感建築物室内時,噪聲敏感建築物室内等效聲級不得超過表2和表3規定的限值。
噪聲驗收新标準替代問題:
環評時的GB12348-1990和GB3096-1993,新标準發布後分别被GB12348-2008和GB3096-2008替代。因舊标準監測方法被替代後廢止了,計量認證要求用新标準方法監測,隻能用新标準評價。應明确說明新标準替代舊标準後,标準值不變,所以按新标準驗收 。
測點布設:
根據工業企業聲源、周圍噪聲敏感建築物的布局以及毗鄰的區域類别,在工業企業廠界布設多個測點,其中包括距噪聲敏感建築物較近以及受被測聲源影響大的位置。
*測點設置主要針對噪聲敏感建築物影響較大、距離較近的位置。無敏感目标的一般可不測,有必要時才設點。部分工業類環保驗收規範有所規定。
測點位置一般規定(5.3.2):一般情況下,測點選在工業企業廠界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離不小于1m的位置。
當廠界有圍牆且周圍有受影響的噪聲敏感建築物時,測點應選在廠界外1m、高于圍牆0.5m以上的位置。
當廠界無法測量到聲源的實際排放狀況時(如聲源位于高空、廠界設有聲屏障等),應按5.3.2設置測點,同時在受影響的噪聲敏感建築物戶外1m處另設測點。
廠界外1m測量執行表1中相應的限值。
當廠界與噪聲敏感建築物距離小于1m時,廠界環境噪聲應在噪聲敏感建築物的室内測量,并将表1中相應的限值減10dB(A)作為評價依據。
室内噪聲測量時,室内測量點位設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高度處,在受噪聲影響方向的窗戶開啟狀态下測量。
部分工業類環保驗收規範有規定:廠中廠不考核。
兩個工廠一牆之隔,共用的廠界不監測 ,廠界外1米在其他工廠(或車間)内,無法設點。
當固定設備排放的噪聲通過建築物結構傳播至噪聲敏感建築物室内時,噪聲敏感建築物室内等效聲級不得超過表2和表3規定的限值。
固定設備結構傳聲至噪聲敏感建築物室内,在噪聲敏感建築物室内測量時,測點應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距外窗1m以上,窗戶關閉狀态下測量。被測房間内的其他可能幹擾測量的聲源(如電視機、空調機、排氣扇以及鎮流器較響的日光燈、運轉時出聲的時鐘等)應關閉。
測量時段:分别在晝間、夜間兩個時段測量。夜間有頻發、偶發噪聲影響時同時測量最大聲級。被測聲源是穩态噪聲,采用1min的等效聲級。被測聲源是非穩态噪聲,測量被測聲源有代表性時段的等效聲級,必要時測量被測聲源整個正常工作時段的等效聲級。
*關鍵應注意背景噪聲的影響,盡量排除。
測量結果修正:噪聲測量值與背景噪聲值相差大于10dB(A)時,噪聲測量值不做修正。噪聲測量值與背景噪聲值相差在3dB(A)~10dB(A)之間時,噪聲測量值與背景噪聲值的差值取整後,按表4進行修正。噪聲測量值與背景噪聲值相差小于3dB(A)時,應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聲後,視情況執行;仍無法滿足要求的,應按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範的有關規定執行。
表4 測量結果修正表 單位為dB(A)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函環函[2001]319号《關于工業企業廠界噪聲監測中背景噪聲有關問題的函》規定:當測量值與背景值差值小于3dB(A)時,表明背景噪聲的影響帶來的測試誤差較大,應将背景噪聲适當隔離後再測,當無法隔離時,也可根據能量疊加原理,采取計算的方法估算出噪聲源的噪聲值。
噪聲敏感點聲環境監測:
環評超标的敏感點必須監測,超标範圍内新增的敏感點必須監測。達标的和達标範圍内新增的敏感點,選擇部分受影響較大敏感點進行監測。
學校和醫院必須監測。民宅可選擇代表性測點進行監測,如一個片區可選一個代表性測點。
首先應落實聲敏感點的分布現狀,比較環評報告,分清新增聲敏感點和已搬遷情況,敏感項目由測繪部門出具周邊建築物發布測繪圖。根據聲敏感點距離和受影響程度設點監測。
按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标準》規定監測。
測量點位:(a)在噪聲敏感建築物外,距牆壁或窗戶1 m處,距地面高度1.2m以上。(b)噪聲敏感建築物室内,距離牆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1m,距窗約1.5 m處,距地面1.2m~1.5m高。
測量時間:受固定噪聲源的噪聲影響,穩态噪聲測量1 min的等效聲級Leq;非穩态噪聲測量整個正常工作時間(或代表性時段)的等效聲級Leq。
工業項目驗收噪聲測量數據分析:
1.數據合理性分析:根據晝間和夜間兩天的監測結果,結合晝夜實際工況以及背景噪聲,分析數據的合理性。
工業項目生産工況一般較穩定,廠界噪聲和敏感點噪聲的晝夜差值或兩天差值較大(如>5dB)時,必須分析說明工況、噪聲源影響和背景噪聲等方面的差異,否則可認為不合理。敏感點噪聲分析主要應考慮敏感點距離和其他環境噪聲的影響。
2.超标情況:根據驗收标準,明确說明監測結果超标情況,根據高噪聲源分布、工況和影響情況,分析可能引起超标的高噪聲源。
3.提出可行的降噪措施。(噪聲源噪聲治理,工況管理,隔聲措施等。)
火電廠項目驗收噪聲監測:
噪聲産生主要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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