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為晉升、解雇和調整崗位依據。着重在能力和能力發揮、工作表現上進行考核。
(2) 作為确定工資、獎勵依據。着重在績效考核上。
(3) 作為潛能開發和教育培訓依據。着重在工作能力和能力适應程度考核上。
(4) 作為調整人事政策、激勵措施的依據,促進上下級的溝通。
(5) 考核結果供生産、采購、營銷、研發、财務等部門制定工作計劃和決策時參考。
2. 考核原則(1) 對企業的高、中、低層員工均應進行考核。當然,不同級别員工考核要求和重點不同。
(本文作者鄧玉金是資深HRD,知名培訓師,公衆号:鄧玉金人力資源實戰,轉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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