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汽車租賃服務是越來越方便了,租戶隻需簽訂合同,挑選車輛,繳納少部分保證金就可以租到自己,心儀的車輛。但是這種便捷往往會給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前不久,西城法院審理了一起租車詐騙案,借了一屁股高利貸的男子于某為了償還債務,到租車公司租了一輛奧迪轎車,轉手抵押給擔保公司借款18萬。在隐姓埋名逃匿4年之後,于某被抓獲歸案。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于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于某,43歲。幾年前,于某借了100多萬高利貸,由于無力償還,天天被人逼債,工作也丢了。于某說,那段時間,自己是身無分文、走投無路,就琢磨着租輛車給抵押出去,弄點錢。2016年6月,他來到一家汽車租賃公司,謊稱租車,騙來一輛價值近30萬元的奧迪A6轎車。于某轉手就把車抵押給了投資擔保公司,借款18萬元。
奧迪A6轎車的車主是彭女士。于某謊稱,彭女士是他妻子,車是登記在妻子名下,因為急用錢,才抵押轎車,但不想讓老婆知道,隻抵押一個月時間,等資金周轉開就贖回。拿到錢後,于某就還了高利貸的欠款,接着,于某換了手機号,也不回身份證上的地址居住,企圖銷聲匿迹。車逾期沒還,汽車租賃公司又找不到于某,便通過汽車上的GPS定位系統找到了車,直接開走了。擔保公司丢了車,又聯系不上于某,便向警方報案。2020年9月28日,于某被民警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當事人财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鑒于于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法院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記者:趙荊威 攝像:劉航
來源: 法治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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