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嫁豪門或者選體貼的窮小子,各有各的道理,并無什麼對錯之分,當事人付得起代價就好。
1
媚想了三天三夜,終于決定嫁給何鴻錦。
我聽到這個消息,呆在那裡。
我找了她出來,問她:“消息是真的嗎?”
她點點頭,“是真的,這是我最後一次見你。”
我心如刀割,問她,“媚媚,為什麼?為什麼要嫁他為填房?他的孩子還比你大,他除了錢還能給你什麼?你想清楚了?”
她側着頭,“我想清楚了。”清麗的面孔上沒有什麼表情。
“媚媚,我是有前途的,你跟着我不會吃苦,我已經升職了——”
“是,”她緩緩的代我說下去,“你升職了,從四千塊月薪升到六千多,那筆薪水你要用來供養母親與成家立室,還有一個嫁不出去但于你有恩的姐姐要同住,家棟,我不是對你沒信心,隻是人生那麼短,一個女孩子的青春如此有限,我不想将時間用在等待方面。”
“你是嫌我窮。”
“是的,”她微笑帶着無限的苦澀,“我窮怕了,自小住在狹窄的地方,密密麻麻地排着床,兄弟姐妹人軋人,要洗頭也得排隊,母親給你一匙洗衣粉,洗下來的水是黑的,夏天到了,鋪條席子就睡地上,地闆是灰色的水泥,家棟,我窮夠了。”
我說;“可是那些日子已經過去,現在我們兩個人的薪水,合起來足夠組織一個小家庭——”
“我不要下了班再去買菜,帶着倦容回家起油鍋煮兩菜一湯,生生世世等着老闆的青睐駕臨到我身上,我真的害怕清早按掉鬧鐘趕公交車的那種生活,家棟,我也不會快樂,我已經決定了。”
我失望極了,一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忍不住哭出來。
“家棟——”她動容了。
四年,我們走了四年,卻敵不過金錢六個月來的攻勢。
我将我的臉埋在她的手中。
我不怪她,我真的不怪她。
錢,許多的錢,誰能抵抗這樣的引誘?何況何某尊重她,要正式與她結婚。
像她那麼漂亮的女孩子,隻要略微打扮一下,穿上華服,坐在勞斯萊斯裡,跟千金小姐有什麼分别?還不是同樣的矜貴?
回到家中,我徹夜失眠,睡到半夜三四點起床找水喝,姐姐也沒睡,她坐在客廳裡。
我根本不想回到床上,握着冷開水杯子,坐在她對面。杯子握久了,變得暖和。
姐姐問:“媚媚要嫁何鴻錦了?”
“你怎麼知道?”
“本市最大的新聞,誰不知道?”
我不說什麼。秋老虎的季節,夜間還熱得很,我的額角直冒汗。
“你也不要怨了。家棟,這樣千載難逢的機會,換了是我,我也不會放棄。”
我仍然不出聲。
“你知道何家的财富,不隻是一隻鑽戒,一間樓宇那麼簡單……而你,你拖着母親與姐姐這兩個包袱,你還能起飛不成——”
“别說了。”
姐姐苦笑,“我不會說話,本來是要開導你,現在變成譏笑你了。”
“我明白。”
“家棟,家裡需要你。”
“我知道,家裡一直需要我,”我疲倦地說:“供我念大學,等我畢業,待我升職,要我争氣,家裡實在需要我,生活的擔子逼着我,這條路不由我不走下去。”
“你别抱怨了,”姐姐咳嗽一聲,“做銀行也算是金飯碗。”
我仰起頭長歎一聲,還叫我說什麼才好?
我放下杯子,回睡房去坐到天亮。
我照例擠公路車到中環,忙工作直到中午,托同事買了飯盒子回來,不禁将頭擱在書桌的玻璃上,落下淚來。
是的,媚媚說得對,熬一輩子又如何?也還是小職員,升到做經理也是工薪階級,妻子要穿件好的衣裳,還得靠她自己的薪水。
月入一萬又如何?出入有輛小車子又如何,如今她可以在上流社會做何夫人,她當然要作出明智之舉。
我甚至不能自暴自棄,姐姐已向我提出了警告,家裡已對我做出了最佳的栽培,當然希望我有所回報,現在就是我報恩的時候了。
母親也暗示過,不希望我這麼早娶媳婦,她怕與外人合不來,又怕我會聽了妻子的話,搬出外住,剩下她與姐姐。但是母親喜歡媚媚,因媚媚沒有小家子氣。我們當時卻不知道,媚媚根本沒有抱着與我長久之心,一切都不過是朋友關系,她自然樂得大方。
本來在公司裡,她的前途就比其它的女職員好,她有一股氣質,懂得穿衣服,說話伶俐,專上學院的文憑,平時不大與人來往,卻又很和藹可親。我努力追求她,也就為了這一點:她與一般的庸脂俗粉不同。
半年前在公司的一次聚會中,何鴻錦看見她,據說完全是一種驚為天人的感覺,謠言立刻滿天飛,連總經理都要看她的臉色。
媚媚卻可以不動聲色地做下去,做到上個月底,何某向她正式求婚為止。
她是一個了不起的女孩子。
她好強,上進,實在不像一個貪慕虛榮的女孩子。
當然,她也曾向我表達過她的倦意,她說:“工作的壓力不要緊,但是老闆的臉色真是受不了。”
我并沒有想到有一天可以不做,像我這樣的人,注定要一生騾馬,要捱到退休那一天,但美麗的女孩子一向不在此例,她們可以有機會一步登天。
記得我與媚媚說過,“都說何某追求你……”
我們同事都見過何某派來接送的那輛白色的勞斯萊斯。
但以我與她這樣熟絡的男女朋友,都沒能在她臉上尋找到任何蛛絲馬迹。
我還以為這富商是抱着玩玩的心思,但事情後來就急轉直下。那天我買了一盆萬年青去她家,她那間小小的公寓裡卻像開了花店似的,擺滿了各式各樣的玫瑰,原來何鴻錦已經來過了,她手指上戴着一顆桂圓核大的鑽戒。
媚媚輕輕的告訴我:“我答應他了。以後我與我一家的後半生,都不用愁了。”
我苦澀的問:“然而你會愛他嗎?”
“我很敬愛他,”媚媚肯定的說:“他對我這麼好這麼體貼,我将永遠感激他。”
“你願意接受不勞而獲的金錢?”我失望。
“事情的關鍵就在‘不勞而獲’這四個字,誰辛苦地勞作都可以獲得溫飽,但這又有什麼快樂而言呢。我覺得能夠嫁給何鴻錦,是我的榮幸。”
我隻覺得她中毒已深,不可救藥。
2
就在她停工的第二天下午,老闆發脾氣,莫名其妙的把我臭罵一頓,臨下班時又落大雨,我忘了帶傘,在公路上像落湯雞。
碰巧一輛豪華房車自我身邊駛過,将陰溝裡的水濺了我一腳,我感慨媚媚的選擇是正确的,有錢的确好。
這之後同事們不停地開我玩笑,話說得很粗俗。
——“何鴻錦再有錢,不過是穿咱們小郭的舊鞋。”
——“錢真好,小郭,趕快賺啊,再把美人兒赢回來。”
我很天真,受不了這樣的譏諷,一怒之下辭了職。
姐姐大大的震驚,“你這孩子,太不懂事了。”
我反辯說:“你與母親兩人,就會逼我往上爬,處處拿我跟别人比,也不想想我也是一個人,我不是一副機器,好,算我不成才,我令你們失望,你叫雷公來劈死我吧。”
母親說;“逆子,為了一個女人,和家裡反目成仇。”
我隻覺無限厭倦,“夠了夠了,别拿一百年前的五綱倫常來壓我,我受夠了,你們到墳前去哭祖宗去吧。”
當夜我收拾細軟搬到青年會去住。
我的童年生活過得與媚媚差不多,都是窮困,父親死得早,剩下一點錢,母親緊緊抓在手中,把姐姐的青春犧牲掉,不給她念大學,叫她賺錢來貼補家用,晚飯時每每隻煎一隻荷包蛋放在我面前,造成我無限的心理負擔,還不如不吃。
其實并沒有必要做得這樣狼狽,父親那十多萬存款在銀行貶值,但是母親過得越困苦,她就仿佛越放心。
姐姐小時候也是一個美人兒,三十歲還沒嫁出去,就象一朵花似枯萎,正好與母親做伴,誰也不覺可惜。
一般女孩子都希望在婚後組織小家庭,看見我家的這兩個女人,馬上知道日子不好過。
現在的女孩子多麼精明,她賺得再多,頂多自己買衣服穿,你讓她與丈夫分擔家用,那是談也不要談。
當初我結識媚媚,老認為她“慧眼識英雄”。如今她結婚了,新郎不是我。
娛樂周刊将她嫁入豪門的照片,刊得很大,我沒有見過更美麗的新娘子,一襲白緞衣精心設計,小小的花帽面紗,大方、漂亮、嬌豔。
而河鴻錦也一表人材,相貌堂堂,他并不顯老,風度不是我們這些毛頭小夥可以比拟。
媚媚嫁給他,不隻單單為了錢那麼簡單。
于是我更加自卑。
男人跟女人一樣,不怕老,隻怕不夠威風,窮小子再青春熱情,也難博美人青睐。
我看穿了,咬緊牙關,翻報紙找新工作。
沒想到轉了運,讓我連過三關,考到一份公務員工作。薪水加了,環境也較為樸素,我仿佛又可以忘記過去,努力将來。
既然搬了出來住,也不打算再搬回去,縱有不便,我也享受一下獨立生活。
女同事中有不少出色的,但我的一顆心,仍然在媚媚身上。
在電視新聞上,常常看見媚媚出席各種重要的宴會,她的眼神仍然冷冷,表情有點孤傲,何某的錢财沒有使她庸俗,反而更加襯托出她的風格。做那麼大生意的人,眼光哪會有錯呢,他選填房是選對了,媚媚會替他增光。
漸漸心氣也平和了。
時間可以醫治一切傷痕。
但偶然想起我們一起共渡的好時光,心中仍有一絲牽痛。
假日回家走,母親像是完全忘了媚媚這個人,有意無意的提起我的婚事,非要說得我坐不住,站起來離開現場。
寡母的固執、橫蠻、老套,使我無法忍受,她因為自覺吃了點苦,就得在子女身上找報償,做她的媳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說不定什麼時候她會開始以身作則,叫人家跟她的“美德”學習。
然後我得了她的遺傳,還不是跟她一樣的小器,偏偏有意無意之間與她作對,并不去找女朋友。
3
我以為我總已經忘記媚媚了。
一日朋友帶我到舞廳,叫了小姐坐台子,一個女郎走近,吓我一跳,心當時劇跳起來,原來她就是長得像媚媚。
我非常為自己心酸,忘了她?不不不,還早着呢。
我馬上推說頭痛,要離開舞廳。
朋友詫異:“還不習慣這種場合?别勉強,你先走吧。”
我逃似的離開。
沒想到第二天,我就見到了媚媚。
是她約我的。
我接到她電話,意外,但是很客氣,自己也詫異于這種鎮靜,也許是因為她的聲音不陌生,夢中已聽過多次。
她沒說為什麼要見我,我準時赴約。她的長發挽了個髻,身上穿件米色的凱斯咪的毛衣,一條半裙。
越是這種不起眼,但料子縫工都一流的衣裳,價值越是驚人。她沒有戴什麼首飾,更顯出高貴。
見了我,她立刻展開笑容,跟以前一樣的親熱,但不知為什麼,我們之間像是隔了一條河。至少我是尴尬的。
“沒想到我會找你出來吧?”她說。
我禮貌地說:“老朋友見見面,也是應該的。”
“你就是這一點忠厚。”媚媚說。
我讪讪的笑,忠厚有什麼用呢。
她說:“家棟,我約你出來,是希望你把我們以前的合照還給我。”她很開門見山。
我聽了很受打擊,“什麼?你不相信我?你怕我會拿去給小報刊登?”還強笑着。
“我當然相信你,”她無奈的說:“但是我丈夫不相信。”
我呆視她精緻美麗的面孔,輕輕籲一口氣。
我低着頭:“自然,我連底片一起還給你。”
“對不起,家棟,我亦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聽到她這樣說,我反而笑了,“人在江湖?不,不,你是人在豪門,身不由己。”
“家棟,你對人真好,一點都不計較。”她稱贊我,“以前在一起工作,就發覺這是你最佳優點。”
“你過獎了。”我說。
過了一會兒,我們兩人都靜了下來。
我隻得問:“生活還習慣嗎?”
她笑,“大家庭裡的内部鬥争是很厲害的,反正還可以應付就是了。”
我點點頭,以她的聰明伶俐,當然可以應付,我不用替她擔心。
“何先生待你很好吧。”
“謝謝你,他對我很好。”媚媚愉快的說。
過了一會兒,她終于問到我最怕聽到的問題。
“你有沒有新的女朋友?”她問。
她如此用詞, 我倒覺得悅耳,“新”女朋友,由此可知,她還承認她是我的“舊”女朋友。
我搖搖頭。
她歎口氣,我倆似乎再也找不到話題。
我問:“我如何将照片交還給你?”
“我明天差人來拿如何?”
說得也是,我倆還有什麼必要見面?
我們很快結束了談話,多情應笑我,還請了一個下午的假呢,剩餘的時間都不知道該往哪兒去。
何家的司機開着奔馳房車在門口等,天開始下毛毛雨,我縮縮肩膀。
媚媚擡起頭來看到,我有點尴尬,實在不想在她面前露出寒酸相。
她卻溫和的問:“你母親織的那件芝麻絨似的毛衣,還在嗎?”
我點點頭,又一陣喜悅,她一直不否認曾經與我交好過,單是這一點,很多女人便做不到,她并沒有努力忘記自己的出身,我佩服她。
司機替她拉開了車門,她說聲再見,踏上車子。
臨走前還向我擺擺手。
回家我把媚媚的照片全找了出來,一張也不剩,連底片在内,一起放進一隻紙袋。
母親很興奮,“是個好女孩子,嫁入豪門,一點架子也沒有,伯母前伯母後地稱呼我,跟以前一模一樣……”小市民很容易滿足,因為何鴻錦夫人叫她“伯母”,所以母親高興了。
姐姐說:“如果你福氣好,她還叫你媽呢。”
我說:“過去的事,提它幹嘛。”
姐姐說:“我倒有個好消息,不妨提一提。”
“好消息?快說,咱們家八百多年沒有新聞,不用說是好消息了。”
母親搶着說:“你姐姐要結婚了。”
我驚喜說:“真的,太好了。”
“好什麼?”姐姐笑罵:“看你樂成那樣,平日我也不用你供給柴米呀。”
“未來的姐夫是怎麼樣的一個人?說來聽聽。”
“年紀相當大,而且沒有錢。”母親先說了。
我笑,“算了,這個女兒隻要能夠嫁得出去,也就不能挑女婿了。”
“婚後會請媽媽跟我們住,家棟,你一下了去掉兩個包袱,可樂了?”
我說:“我幾時把你們當過包袱?剛想買層房子供養你們兩位老太太。”
“家棟,你心情好得很呵,” 姐姐說:“很會說笑啊。”
是的,知道姐姐有歸宿,真是個好消息。
4
他們的婚禮很簡單實際,姐夫是個殷實的小商人,婚後如言接了母親過去,大家有個照顧,母親又可以幫着他們看孩子,大家不愁寂寞。
結果我買的房子,成了王老五之居。
因心中了無牽挂,做起事來特别賣力,回了家就淋浴看報上床,生活除了寂寞一點,别無遺憾。
就在這個時候,報上刊載消息:富商何鴻錦在外國心髒病發身亡。
我馬上想到媚媚,她不是成了寡婦嗎?
她以後的日子……我發覺自己仍然那麼關心她。
但我沒有多事,隻是寫了一張慰問卡寄去。
不久報上登出了訃文,共有兩段,一段是以她的名義發的,另一段由何某的長子署名,大家族内的紛争,我們小市民也不會清楚。
後來都說,何某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财産落在她手中,餘者由子女共分,有人不服,但遺囑立得清清楚楚,反對并不生效。分了家産之後,她與何家的人就沒來往了,聽說獨自住在一間大屋子裡,生活日趨神秘。
媚媚就是這樣,成為了一個年輕的寡婦。
她要的是錢與權勢,讓她擺脫少女時期的窮困,她得到了。凡事都要付出代價,如果何某到八十歲才壽終正寝,那麼媚媚付出的代價更大。
她不是一個簡單的女孩子,她的城府很深,從小事可以見大事,從頭到尾她沒有得罪過我,我始終還是她的朋友——一般女人做得到嗎?
她在社交場所中仍然活躍,追求她的人很多,男人們并不介意她的身份,并且有着太多的傳言與绯聞。
他們見到的隻是她的财産和她華美的形象。這便是一個如此伧俗膚淺的社會。
在這個當兒,我的心情死灰複燃,開始與一位漂亮的小姐約會,她是我同學的妹妹,師範畢業,在一間中學教書,吸引我的,是她一雙慧黠的眼睛。
每當我發謬論的時候,她都溫和地微笑,耐心地聆聽。我喜歡她的眼神,它們在告訴我:“老小子,你盡情的說吧,我有一雙好耳朵。”
她幽默而容忍,像一個年輕動人的母親。
工作有點基礎,心情也大好,我忽然輕松起來,從一個小老頭變得富幽默感,也很懂得表達自己,與女友的關系如魚得水。
我最愛談的是幸福。
我會說:“……原來幸福是沒有标準的。以前小時候,我們老以為,一家數口夠溫飽有親情無疾病便是幸福,現在不一樣了,現在有些人覺得居有大屋,出有奔馳才是幸福,有沒有親人倒是其次,說真的也怪不得人人變得那麼勢利,有錢不必吃苦啊。”
女友抿着嘴笑。
我自嘲地聳聳肩,知道自己說話像酸葡萄——總算承認錢的好處了,但還采取敵對的态度。
過沒多久,我倆就訂婚了。
我覺得我自己找到了幸福,要什麼有什麼謂之幸福,我是一個平凡的人,我要的是一個平凡的女人,一個平凡的家,兩個平凡的孩子(一個叫平,另一個叫凡),如此而已,既然如願以償,當然幸福。
帶着未婚妻子去參觀珠寶展覽,我笑問她:“我們也要買一枚鑽石戒指吧?”
她得體地說:“不必了,我情願換台洗衣機,多裝台冷氣。”
我慶幸娶得賢妻。
她說:“依我看,這裡陳設的珠寶,都不如那位年輕貴婦所佩戴的。”
我的眼光按她所指的方向看過去,看到了在剪彩的貴婦:一襲設計精緻的黑衣,襯着一套珍珠首飾,珠子都有眼珠子那麼大,發出圓滑的光輝,映在她的臉頰邊,顯得光彩怡人。
美人如玉,相得益彰,我看得呆了——這不是媚媚是誰?
她風度更好了,人更漂亮了。我相信她是快樂的,她終于可以高高在上,接受人們眼光的膜拜。
她并沒有看見我,我也不希望她看見我,趕緊往人群裡縮。
未婚妻問我:“她就是何媚媚?”
我點點頭。
“人比照片還漂亮。”
“是的。”我說。
“聽說她以前隻是個銀行小職員。”未婚妻說:“大概是謠言,照我看,這樣的風度,沒十年八年也培養不出來。”
我仍然微笑。
未婚妻低聲說下去,“據說追求她的人很多,都是富商爵爺之類,不知她花落誰家。”
我挽起未婚妻的手臂說:“走吧。”
如果我說,三年前她差點兒花落郭家,不會有人相信吧,何必再提呢,過去已屬過去。
如果你不小心把他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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