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廣電-第1眼微信公衆号消息,去年7月,經過朋友介紹,小韓花45萬,在二手車市場購買了一輛瑪薩拉蒂。大半年過去了,這台瑪莎拉蒂,讓小韓是叫苦不叠。
小韓介紹,當時對方介紹,這輛瑪薩拉蒂車況很好,屬于精品車,隻是車尾出過碰撞事故。雙方簽訂了合同,小韓通過貸款,支付了45萬多元。合同中注明,這輛車的裡程數為4.9萬公裡,過戶一次,車後側有碰撞修複,無泡水和火燒。不過開了一段時間後,小韓覺得這車有問題。
小韓說,當時買車時,對方并沒有出示車輛檢測報告。12月份,他将車送去進行檢查,檢測報告顯示,這輛馬薩拉蒂發生過重大事故。
此後,小韓又将車送到4s店進行了檢查,結果更讓小韓生氣。
4s店的檢測記錄中,寫着車輛變更次數為4到5任。小韓告訴630-第1眼記者,這樣的情況,讓這台車的價值大打折扣,當初購買的價格,也明顯偏高。
采訪中,630-第1眼記者找到當初的二手車行。工作人員表示,最近換了老闆,新老闆接手才一個月左右。對于小韓的事情,店裡的工作人員都有聽說。對于小韓反映的問題,工作人員解釋,合同中都有注明。
按照合同理解,賣車時,銷售方應當出具檢測報告,但小韓表示,自己當時并沒有看到。關于車輛過戶次數的問題,車行的人員提供了相關資料,表明車輛确實隻有一次過戶信息。他們解釋,4s店查詢的變更次數,可能是依據購買保險的情況來判斷的,并不準确。
針對小韓的問題,有律師表示,如果當初的銷售合同,約定了需要提供車輛檢測報告,而實際上銷售方又沒有提供,那小韓在有确鑿證據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權。這樣的方式,在雙方無法協商溝通的情況下,更有利于問題的解決。
來源:第1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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