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識,小龍蝦分享第140期,歡迎關注。
案例:
本人今年剛畢業,就被家人催着考事業單位,都說是編制穩定工作,福利待遇好。
所以我也報名了,但是今天看到招聘信息上說是以聘用制簽訂《合同》的方式。
現在改成合同制就更不确定了,也不知道合同制後那些福利待遇還有沒有。
一些人對于聘用制簽訂合同還不太了解,今天和大家分享下關于聘用合同的知識點。
一、什麼是聘用合同
廣義的勞動合同分為狹義勞動合同、勞務合同、聘用合同三種,我們接觸得最多的是狹義的勞動合同(下文勞動合同均指狹義勞動合同),很少接觸到其它兩個。
勞動合同:企業與在職員工簽訂的合同一般是勞動合同。
勞務合同:勞務派遣人員與用工單位、單位與退休返聘人員簽訂的一般是勞務合同。
聘用合同主要是事業單位改革以後實行聘用制管理而産生,是事業單位與在職在編人員簽訂的合同。也就是說事業單位人員與單位是聘用的人事關系,而不是傳統的勞動關系。沒有聘用合同就不是正式的在職在編的事業編人員。
國辦發【2002】35号文件指出,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要與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2014年,國務院出台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法定化。
《條例》第四章,專章對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作出了規定。
二、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别
适用對象不同
勞動合同适用的對象是企業單位與一般企業員工。
聘用合同适用的對象是事業單位與事業單位編制内人員。
對于事業單位外聘人員、派遣人員一般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
代表意義不同
勞動合同代表雙方是勞動關系,受到《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管轄。
聘用合同代表的是人事和編制的管理關系,受到《合同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管轄。
管理主體不同
勞動合同的管理單位就是簽訂合同的主體單位。
聘用合同的管理單位不僅包含事業單位本身,還受到編制管理部門、人社部門等監督管理。這也是為什麼說事業單位比較穩定,是“鐵飯碗”的主要原因:關系更加穩定。
三、回到案例
案例中的人員無需擔心,現在的事業編招聘都會明确表示:“以聘用制簽訂《合同》的方式”,“鐵飯碗”還是“鐵飯碗”,各種福利待遇不會少。
今天的分享完畢,知道大家覺得是否有道理,或者說出你的意見與看法,歡迎留言、轉發、收藏和點贊四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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