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粉滅火器始于哪年?幹粉滅火系統和氣體滅火系統很類似,“一關二等三啟動”,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幹粉滅火器始于哪年?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幹粉滅火系統和氣體滅火系統很類似,“一關二等三啟動”。
1、幹粉滅火劑分類
1)幹粉滅火劑成分:幹粉滅火劑由滅火基料(磷酸铵鹽、碳酸氫鈉、碳酸氫鉀、氯化鉀、硫酸鉀等)和适量的流動助劑(滑石粉、雲母粉、硬脂酸鎂)以及防潮劑(矽油)等在一定工藝條件下研磨、混配制成的固體粉末滅火劑。
滅火基料 |
ABC類:磷酸铵鹽、 |
BC類:碳酸氫鈉、碳酸氫鉀、氯化鉀、硫酸鉀 | |
助流動劑 |
滑石粉、雲母粉、硬脂酸鎂 |
防潮劑 |
矽油 |
2)分類:普通、多用途、專用幹粉滅火劑
普通幹粉滅火劑 (BC類) |
可撲救: B類、C類、E類火災 |
基料:碳酸氫鈉、碳酸氫鉀、氯化鉀、硫酸鉀等。 一句話:不含磷酸铵鹽。 |
多用途幹粉滅火劑 (ABC類) |
可撲救: A類、B類、C類、E類火災 |
一句話:含磷酸铵鹽就是。 |
專用幹粉滅火劑 (D類) |
可撲救D類火災 |
1)石墨類(加流動促進劑) 2)氯化鈉類(廣泛用于D類火災) 3)碳酸氫鈉類(加結殼類物料) |
2、幹粉滅火系統滅火劑兼容性(BC隻能自己玩兒)
1)BC類和ABC類不兼容;
2)BC類和蛋白泡沫或化學泡沫不兼容;(對泡沫有較大破壞作用)
3、幹粉滅火系統不适用氣體類型:
1)不适用于擴散性很強的氣體:如氫氣、乙炔,幹粉難以稀釋整個空間。
2)不适用于精密儀器、儀表等:會留下殘渣。
4、幹粉滅火系統滅火機理
化學抑制 |
吸附和轉化自由基(七氟丙烷也有此機理) |
隔離 |
幹粉覆蓋在燃燒體表面,可起到阻止燃燒的隔離層作用,可防止複燃 |
冷卻 |
滅火劑基料高溫分解,吸收部分熱量,并放出水蒸氣和CO2,起到冷卻和稀釋可燃氣體的作用。 |
窒息 (隻ABC類有此機理) |
磷酸鹽等化合物具有導緻炭化的作用,它附着在着火固體表面可炭化;碳化物是熱的不良導體,可使燃燒變慢,火焰溫度降低。 |
5、幹粉滅火系統分類
按應用方式 |
全淹沒幹粉滅火系統、局部應用幹粉滅火系統 |
按設計情況 |
設計型、預制型 |
系統保護情況 |
組合分配式、單元獨立式 |
驅動形式 |
儲氣式、儲壓式、燃氣式 |
6、幹粉滅火系統設計參數
1)全淹沒滅火系統
開口比例 |
噴放時不能自動關閉的防護區開口,其總面積應≤15%的防護區總内表面積;(區别開CO2:≤3%) |
開口位置 |
開口不應設在底面(同氣滅) |
耐火極限及強度: |
同氣滅“25吊頂5門窗,圍護結構12強” |
噴射時間 |
全淹沒:≤30S; 擴展: 七氟:七氟弱8十其他;(弱電機房8S;10S) IG541:惰氣救我四爸留;(95%,48~60s) CO2:二碳1全7固深,百分三十須2分; |
洩壓口 |
高度應大于防護區淨高的2/3; (CO2、七氟丙烷同,也在2/3以上,IG541無要求) |
2)局部應用滅火系統
空氣流速: |
≤2m/s;必要時采取擋風措施。(區别于CO2:≤3m/s) |
液面至緣口高度 |
當保護對象為可燃液體時,液面至容器緣口的距離≥150mm; (CO2同) |
噴射時間 |
局部應用系統:≥30S。(區别于全淹沒是小于等于) |
當在室外或有複燃危險的室内時:≥60S。 (區别于CO2:≥0.5min;可熔化固體、燃點>沸點的:≥1.5min) | |
設計方法 |
1)保護對象為平面時:宜采用面積法 |
2)采用面積法不能做到使所有表面被完全覆蓋時:采用體積法 | |
噴頭與保護對象間噴頭噴射角度範圍内不應有遮擋物。(全淹沒無此要求) |
7、預制滅火裝置設計要求
預制套數 |
一個防護區或保護對象,所用預制滅火裝置≤4套; (CO2、七氟丙烷、IG541 ≤ 10套;間距≤10m) |
動作時差 |
預制滅火裝置應同時啟動,時差≤2S; |
預制滅火劑儲量 |
≤150Kg |
管道長度 |
≤20米 |
工作壓力 |
≤2.5MPa |
8、儲存瓶執行标準:
驅動氣瓶 |
《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
幹粉儲存容器 |
《壓力容器技術監察規程》 |
9、系統其他組件設計要求
幹粉儲存容器設計壓力 |
1.6MPa 或 2.5MPa |
滅火劑裝量系數 |
≤0.85(幹粉體積與容器容積之比) |
增壓時間 |
≤30S(以幹粉 受驅動 到 幹粉儲存容器開始釋放時間計算) |
驅動氣體 |
應選用惰性氣體,且宜選用氮氣; |
使用CO2時:含水率≤0.015% | |
使用氮氣時:含水率≤0.006% | |
驅動壓力不得大于幹粉儲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壓力;設減壓閥。 | |
儲存裝置環境溫度 |
—20℃ ~ 50℃ |
備用量 |
備用幹粉儲存容器應能與主用幹粉容器切換使用。 |
當防護區與保護對象之和超過5個或噴放後48h内不能恢複到正常狀态,應備有不小于系統設計的儲存量。(同CO2) | |
選擇閥 |
基本同氣滅 |
操作方式:電動、氣動或液動,并應有機械應急 | |
選擇閥應在輸入容器閥動作之前打開。(注意與氣滅區别,“沒有說可同時”,必須“之前打開”。) | |
噴頭 |
應有防止灰塵或異物堵塞噴孔的防護裝置;防護裝置在滅火劑噴放前應能被自動吹掉或打開; |
單孔直徑:≥6mm | |
管道 |
大多同氣滅 |
閥門之間的封閉管段應設洩壓裝置,其洩壓動作取工作壓力的:(115±5)% |
10、系統控制
啟動方式 |
1)應設自動、手動、機械應急三種啟動方式;(指管網系統) 2)當局部應用系統用于經常有人場所,可不設自動控制啟動方式。(同CO2) 3)預制滅火系統可不設機械應急(同IG541和七氟丙烷) |
自動控制 |
應在收到兩個獨立火災探測器信号後才能啟動 |
延遲設計 |
1)系統應延遲噴放; 2)延遲時間≤30S; 3)且延遲時間≥增壓時間 |
緊急啟動/停止 |
基本同氣滅 |
應保證在使用緊急停止裝置後,手動啟動裝置可以再次啟動。 |
11、安全要求
基本同氣滅系統。
30S疏散;手動/自動轉換開關,中心距地1.5m高;排風;放靜電接地;切斷氣源、液源;組合分配式保護對象≤8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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