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到要寫“我的偶像”“我最敬佩的人”等這樣的作文,就一定會有一個問題冒出來:能不能寫娛樂明星?答案是肯定的。可是為什麼很多老師不許學生寫或者會給低分呢?
原因有多種,但其中最主要的,應該是學生寫不好。這個“不好”,跟寫魯迅、袁隆平等沒寫好還不一樣。
有的學生在寫這類作文時不自覺地把自己的身份轉換成了“瘋狂粉絲”,然後就開始一堆“我喜歡”、一堆“他多努力”,全然不顧寫作技巧,什麼内容充實、主題鮮明等通通都不考慮。像《我一直崇拜着這樣一個人》一文的标題還是不錯的,語言直白又充滿情感。全文應該重點寫偶像有哪些值得讓人崇拜的地方,可是,文章隻是在反複強調自己有多崇拜,沒有安排好詳略,内容也空洞。不過,作者才四年級,相信“好好學習”後會慢慢寫好的。
這篇《我最喜歡的一個人》也是四年級孩子寫的,就還不錯。作者善于分析歸納,比如開頭說偶像的名字“耀眼、勵志、霸氣”,接下來主要寫偶像“帥氣”和“熱心公益”兩個特點,結尾總結了偶像對自己的影響,這樣,從外表寫到内在,從偶像寫到自己,内容比較充實,中心也突出。
這篇“偶像”作文更優秀,主角是一個少年。文章先用“陽光、向上、幹淨”三個詞語總括偶像的特點,再用具體的事情來突出偶像的形象,最後點明偶像存在的意義,結構完整,主次分明。寫作文跟建造房子一樣,要先搭建框架,本文的作者就很懂得這點。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記流水賬。全文講偶像叫什麼,有多帥,有多愛笑,去了哪裡,做了什麼,就是不說偶像有什麼特點、對自己有什麼好的影響。
給人感覺更不好的是,學生會把一些飯圈用語、網絡用語放進文章,甚至會把飯圈行為、追星心理寫進作文。上面截圖的全文其實寫得挺好,作者的寫作能力也在中等偏上,可是“我追星已經到了一種瘋狂、癡迷的程度,他在我心中占的分量太大”這種話還是放在心裡比較好。
這篇《我的偶像——王一博》就避開了那些詞語和内容,而且,它有一個前面幾篇文章都不具備的優點,就是在倒數第二段用一個具體的例子寫了偶像對自己的影響,可惜的是,又馬上抒情議論上了。
來看一篇中考滿分作文《謝謝你,讓我成為更好的自己》,文章寫的是相聲演員張雲雷。
看一眼就可以感覺到,這篇文章和前面所有的都不同。首先,語言富有文采,像“雲情掣馬,棋上斯殺,袖藏八卦,可紡天下”“笑容如晨曦一樣清澈,妙語如珠般散落舞台”等等,或句式整饬,或運用了修辭手法,總之,語言更美了,人物形象更鮮明了。其次,切入點很妙,和很多作文單純寫人物的各種事情不同,本文是以“戲曲”為核心來寫人物的,而且,還寫到了文化傳承的層面,就很“高級”。
怎麼讓“偶像”作文更“高級”呢?就是在寫作之前,先給其找到一個标簽,這個标簽不是一個形容詞,不是“努力”“堅強”“勇敢”之類,它應該是一個名詞,一個可以貫穿全文的事物,比如張雲雷是“戲曲”,易烊千玺是“電影”,王源是“音樂”,肖戰是“公益”,這樣的文章就有了靈魂,有了高度。寫張雲雷的那篇,有“戲曲”加持,不得高分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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