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後半夜他哭着把兒子遺體送到這裡,他就決定讓自己換種活法,他要為兒子“複仇”。他在兒子遺體前許下諾言:不提賠償、不接受道歉,不去傷害兇手家人;拿起法律武器,通過法律渠道,獲得法院判處兇手死刑的結果,在這之前,自己不理發、不刮胡子。
2018年9月21日,浙江溫州瑞安市隆山實驗小學9周歲男生葉某某在校園内被同班女同學的父親林建廈殺害。當晚後半夜,葉某某遺體被送至瑞安市殡儀館。從那時開始,葉某某父親葉萬煥就在兒子靈堂裡搭了張簡易床,吃住都在那,一直陪着自己兒子。
2019年3月22日,津雲記者在瑞安市殡儀館再次見到了葉萬煥。此時,葉萬煥已經在自己兒子遺體邊陪了整整半年。之前,2019年2月25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瑞安某小學一學生被害案” 進行公開開庭審理,津雲記者見到葉萬煥,已近半年未理發、未刮胡子的他看上去像個老年流浪漢。再次見到,他已理了發,刮了胡子。“我要以一個良好的精神面貌面對兒子。”
21天前,2019年3月1日,“林建廈故意殺人案”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林建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進入靈堂,看見正中間一張供桌,桌上放着男孩的遺像,是一張胖乎乎的笑臉。再後面是冰棺,放着男孩的遺體。左側牆靠着親戚送來的數個花圈。靈堂右側進去後空間有所擴大,葉萬煥就在那兒靠牆打了個簡易的床鋪,用幾條凳子連着拼湊起來,再從家裡拿來幾條毛毯,就可以睡了。
(老葉的簡易床鋪)
天冷的時候,就不脫衣服睡。寒冷的冬天,常常被凍醒,但他拒絕開空調,也不用取暖器。“這樣,兒子的身體變化才會小一點,時間才能等久一點。”那時的葉萬煥還不知道案子什麼時候會開庭,不知道自己和兒子要等多久。
(老葉在整理床鋪,右邊是存放兒子遺體的冰棺)
他甚至連學校的賠償也不接受。校長打電話來,請他提賠償數額,他說:“我有錢,不缺錢,不要跟我提錢。” 事情發生後那兩天,學校老師來殡儀館守夜,和葉萬煥來交談。他感謝了對方的關心之後,也一再強調别提賠償的事。
葉萬煥是瑞安當地人,和姐姐一同辦廠,給姐姐的鞋廠當負責人,每天很忙,經常要出差談合同參加各種展會。
(老葉以前參加廣交會的參展證可看出他之前的樣子)
兒子的事情發生後,他抛開了廠裡的一切事情,搬到殡儀館住,吃也在這兒吃。
津雲記者在靈堂裡發現了幾箱方便面。葉萬煥說,這都是這幾個月他吃的。
連續幾個月,他真的不去理發,也不給自己刮胡子,偶爾會回次家洗澡,洗好就回到殡儀館睡。
(連續數月不理發須的老葉(中)參加案子一審開庭)
春節,殡儀館裡幾乎沒有人,家人和工作人員叫他回家,他也拒絕離開。
數個月後,他從一個西裝革履、文質彬彬的中年溫州企業家變成一個身材瘦削、頭發很長、胡子拉碴、煙不離手的病恹恹的小老頭。
後來終于知道開庭日期了,他又有了兩個想法:判決書下來後,要在靈堂一字一句的念給兒子聽;要給兒子好好地辦一場後事,盡好自己父親的責任。
葉萬煥有3個小孩,兩女一男,兒子葉某某最小。
2018年9月21日下午4時半左右,葉萬煥正堵在溫州前往瑞安的高速公路上。他和兩個老同學約好當天晚上要三家人一起聚餐,之後趁着中秋小長假一道出門遊玩、釣魚,家人們都去。葉萬煥突然接到妻子的電話,“孩子被刀捅了,流了很多很多血。”
5時半左右,葉萬煥趕到了瑞安市人民醫院,兒子正在手術室内搶救。一名護士告訴他:孩子全身共有12道刀傷,分别位于頸部、後背、臂膀、手掌上,頸部的刀口傷至氣管,但最緻命的傷口位于左後背,傷至心髒。“孩子從學校擡出來時,已經大出血很嚴重了。”護士提醒他,要做好心理準備。七時半,手術室的門開了,但葉萬煥的希望落空了,因為失血過多,孩子不幸離世。
葉萬煥給醫生提了個最後的要求:希望能把孩子的每處傷口縫合好,讓孩子“幹幹淨淨、完完整整地走”。
葉萬煥給津雲記者看了他當時所拍的兒子的遺體照片,幾處傷口讓人看了有些可怕、可憐。
葉萬煥的手機“我的收藏”裡存着很多他兒子生前的講話錄音,他執着地一一播放給津雲記者聽。邊上的朋友說,老葉這幾個月經常一個人聽兒子的聲音。 葉萬煥說,他兒子的成績雖不是班裡頂尖的,但也科科保持中上水平。“他在班裡很受同學歡迎,是那種經常被邀請參加同學生日會的人。體育保健課的老師很喜歡他的,還把去年拍的他上課的照片存在手機裡。”
2018年7月,葉某某參加了瑞安某銀行面向青少年舉辦的“小小銀行家”活動。活動中,他在投資遊戲環節獲得了最高“收入”,成為“首富代言人”,還辦了屬于自己的第一張銀行卡。照片中,葉某某穿着銀行工作人員的白襯衣、黑褲子,打着領帶,笑得眯起了眼睛。
(葉某某在銀行參加課外活動)
葉萬煥說,他自己文化水平不高,在兒子的學業方面幫不了什麼忙,但一直很重視教育兒子要學會怎麼做人,所以葉某某平時在與同學交往、在社會上交際方面都做得比較好,許多人對葉某某的印象都很好。所以事件發生後,校外遊泳培訓班的教練、同班女同學的奶奶,都和葉萬煥說,等葉某某出殡那天一定要提前告知一聲,他們要過來送送孩子。以前,家人去街上買窗簾布時曾帶葉某某一起去過,認識了窗簾店的老闆娘,那老闆娘對葉某某很有好感,事情發生後,老闆娘曾來到殡儀館吊唁。
葉萬煥給津雲記者看了兒子葉某某的一篇日記《給爸爸、媽媽的一封信》,日記寫于2017年暑假。信中用文字夾拼音的方法寫道:“我在這七天裡知道了很多,比如:要孝敬父母、不要傷害蟲子、吃飯要安靜。我要對您們說一聲‘對不起’。我以前給你們惹了很多麻煩。可是,現在我知道了你們很辛苦,我一定一定會孝順的。我一定會把最好表現展示出來的。我會幫媽媽做家務,我會幫爸爸拿拖鞋。我一定會自己照顧自己,我再也不依賴你們了。”
(兒子葉某某的日記)
葉萬煥以長發長須流浪漢面貌面對公衆時,外人都以為他年紀較大。其實他出生于1976年,今年才43歲。“以後,想過再想辦法生個兒子嗎?”“不想生了,他很優秀,我的心裡永遠有個位子是留給他的,最好的位子。”
這幾個月苦行僧式的生活,葉萬煥還不是很在意,他最在意的還是事件發生後社會上種種謠言給他帶來的心靈上的傷害。 2018年9月22日開始,微博、微信上就開始出現各種不實傳言,有說當時男孩葉某某故意把女同學林某某眼睛打瞎了;有說葉某某平時在學校裡很調皮,是個熊孩子;有說葉某某家長家庭教育很差,沒有教養的。
許多網民就留言指責被害人葉某某,還有網友留言:“這個悲劇告訴家長一個道理:務必管好自己的熊孩子,你不管,别人會替你管!”這條留言得到了很多點贊。
還有人在網上發文稱,嫌犯林建廈是個精神病人,沒有刑事責任能力。
看到網上的這些謠言和評論,葉萬煥非常氣憤。“從我兒子日記上就可以看出他是個怎樣的孩子。他蟲子都不會去傷害,怎麼會故意去傷害同學?”
津雲記者發現,2018年9月下旬的瑞安市警方的相關通報還特意對“打瞎”、“瞎了”等傳聞、謠言進行了澄清。而後來法院的判決書上也指明,兩個小孩之間發生的隻是“小摩擦”。
2019年3月1日,“林建廈故意殺人案”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判決書上稱: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9月19日下午,被告人林建廈的女兒林某某與同學被害人葉某某(殁年9周歲)發生小摩擦,林建廈因葉某某未按其要求公開向女兒道歉而起意報複。同年9月21日16時15分許,林建廈随身攜帶事先準備的刀具進入葉某某所在的瑞安某小學,将其帶至男廁所并殘忍殺害。後林建廈撥打110報警并在現場等候公安人員到達将其抓獲。經鑒定,林建廈案發時處于精神分裂症緩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被告人林建廈在一審法庭)
葉萬煥告訴津雲記者,2018年,他就找到在網絡上發文造謠的網民,對方明确告訴稱是受人指使。他當時就取證錄音了,準備有時間了再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上稱:
被告人林建廈持刀故意殺人,并緻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林建廈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雖可對其認定為自首,但因罪行極其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故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林建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3月1日晚上,回到殡儀館,在靈堂,葉萬煥将長達三、四十頁數萬字的判決書從頭到尾念給兒子聽。
第二天,上午,他出去将留了近半年的頭發理了,胡子刮了。下午,和朋友一起請人選給兒子入土為安的日子,發現農曆二月沒有好日子,就選了農曆三月初二(陽曆4月6日)。“我要開始慢慢調整自己的狀态了,要以好的精神面貌面對兒子。”
接下去的日子,就是到公墓選朝向、挑位子。但,在農曆三月初二(4月6日)前,葉萬煥還想住在殡儀館,再陪兒子一段時間。
葉萬煥婉拒了津雲記者提出的想給他拍張照片的要求,隻同意拍背影。“現在還沒到最好的狀态、最好的精神面貌。”
3月23日晚,津雲記者從葉萬煥朋友處獲悉,被告人林建廈已經提出上訴,案子二審估計會在一個月之後開庭。(津雲新聞記者 陳國亮 發自浙江溫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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