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入學、異地中高考、入戶、購買房屋、考駕照......在東莞,這些事兒都離不開一張證,那就是居住證!
2016年1月1日,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正式施行。根據條例,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時,不再當場受理居住證,需辦理居住登記後居住滿半年并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才可以申辦居住證。
平時感覺用不着,一旦需要的時候再辦理又要等半年。對于一些沒有事先規劃的市民來說,的确對生活造成了影響。
現在新規來了!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申請人可以不受居住登記滿半年的限制。
日前,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發布了《關于方便繳納社保或居住在自有(直系親屬)産權房屋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的通知》。按照通知,流動人口繳納社保滿半年的,以及流動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房屋的,可在申報居住登記後申辦居住證,不受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
目前,東莞正在推進政策的落地。據了解,厚街、長安、清溪等鎮街已經可以受理了!為了不白跑一趟,建議市民可以打電話咨詢辦理的情況。
那麼具體有什麼條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莞有料幫你劃重點!
一、流動人口繳納社保滿半年的:
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屬地級市轄區内繳納社保累計滿半年的。
所需提供的材料:
流動人口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居住證相片回執、近一年内繳納社保累計滿半年的社保繳費清單等證明材料,在繳納社保地市的居住地申辦居住證。
二、流動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房屋的:
房屋合法所有權滿半年的界定:房屋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是指房屋産權證明文件簽發或購房合同簽訂滿半年。
直系親屬的界定: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嶽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所需提供材料:
流動人口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居住證相片回執、證明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的房屋産權證明文件或購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辦居住證。居住在直系親屬房屋的,受理單位能通過系統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實直系親屬關系的,無需申辦人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材料;不能通過系統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實直系親屬關系的,申辦人還需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材料。
能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材料包括: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出生公證、獨生子女證、收養登記證、居民戶口簿、衛生健康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關系證明、居(村)委會出具的關系證明等能反映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申辦人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最少材料即可。
辦理流程:
由受理單位受理申辦人申請後,通過省級流動人口信息系統采集錄入申辦信息和證明材料的電子影像,提交縣級流管部門(東莞、中山市為市級流管部門)核準後予以辦理居住證。
手機可辦理居住登記
此外,還有一個好消息,那就是居住登記等相關業務可以在手機上辦理了。操作指南給大家準備好了,快收藏!
1、在微信上搜索關注公衆号“粵省事”,點擊"個人中心"—“指尖辦事”即可進入“粵省事”小程序。
2 、确保當前城市為“東莞市”,查找到“戶政(治安)”欄目;
3 、根據個人需要,可以選擇相應的辦理事項,按照指引進行辦理。辦理的業務包括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簽注居住證、補領換領居住證以及居住證辦理查詢。
注意事項:
在錄入居住地址時,盡量選擇“标準地址”,選擇“标準地址”時,系統會自動選擇轄區派出所;
錄入非“标準地址”時,由申辦人自行選擇轄區派出所,如轄區派出所選擇不正确,将作退回處理,并通過粵省事公衆号通知申辦人。
趕緊轉給有需要的人吧!
【撰文】何建文 馮文美
綜合自:廣東省公安廳、東莞12345熱線、厚街政法等
【作者】 何建文;馮文美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 客戶端 南方号~東莞市~莞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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