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詞
用來修飾動詞、形容詞或其他副詞,表示範圍、時間、否定、語氣、程度、情态等,在句中通常作狀語,這種詞叫副詞。和其他虛詞相比,副詞數量最多。而且,一個副詞常有幾種不同的意義和用法:有的既表示程度、又表示語氣,有的既表示語氣、又表示時間,有的在同一個句子裡兼有幾種不同的作用。所以同一個副詞,有人說是語氣副詞,有人說是程度或别的什麼副詞。下邊我們把文言的副詞分為幾組加以讨論。讨論的重點是:古代常用、而現代不用,或者古今都常用、但含義和用法有所不同的。
(七)謙敬副詞
“謹、敬、竊、請、敢、幸、辱、伏”等,放在動詞前邊表示卑己、尊人,叫“謙敬副詞”。這類副詞是文言所特有的。封建社會等級森嚴,前邊說過的“謙稱、敬稱”是這種等級觀念在語言上的反映,謙敬副詞的使用是等級觀念的又一反映。這些副詞沒有實在意義,現代漢語裡沒有和它完全相當的詞。
1.謹、敬
“謹、敬”本來都是形容詞。例如:“小心謹慎、畢恭畢敬”,“謹”和“慎”同義,“敬”和“恭”同義,“謹、敬”都是實詞。用作副詞,它們就變“虛”了。如:
1.謹奉社稷而以從(縱)。(《史記·毛遂自薦》)
——(我)拿楚國的江山來訂立合縱盟約。
2.徒屬皆曰:“敬受命。”(《史記·陳涉起義》)
——大家都說:“接受命令。”
2.竊、請
“竊、請”本來都是動詞“竊”當“偷盜”講,如“竊其桃李”(《墨子·非攻》)。“請”表示“請别人做什麼”,如成語“請君入甕”。用作副詞,“請”表示“請你允許我做什麼”,“竊”是說寫人表示“自己的言語或行為不一定對”,有“姑妄、冒昧”的意思。如:
1.臣竊以為其人勇士。(《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
——我認為這個人是勇士。
2.子墨子曰:“請獻十金。”(《墨子·公輸》)
——墨子說:“(我)送給你十兩黃金。”
3.敢、幸、辱、伏
這幾個詞原來也都是實詞。用作副詞,它們隻是一種客氣的說法,沒有多少實在意義。如:
1.颍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左傳·鄭伯克段于鄢》)
——颍考叔說:“請問您這話是什麼意思?”
2.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
——我聽從他的計策,您也真的免了我。
3.奉書辱示以政理之說。(柳宗元:《答元饒州論政理書》)
——敬收來信,承您把為政的道理告訴了我。
4.伏聞太子玉體不安。(枚乘:《七發》)
——聽說您身體有些不舒服。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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