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汽車

 > 電動車後面上牌處斷了

電動車後面上牌處斷了

汽車 更新时间:2024-06-28 13:26:24

電動車後面上牌處斷了(多次流産後電動車)1

電動車後面上牌處斷了(多次流産後電動車)2

□記者邵洋洋文 張琮攝影

核心提示丨喊了多年的電動車“上牌”登記管理,在經曆了多次“流産”之後,這回或許要動真格了。

近日,來自于鄭州市政府的消息顯示,《鄭州市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管理辦法》已經鄭州市法制辦審核,向全市征集意見的工作也已結束,并已列入鄭州市人大2016年立法計劃。這也就意味着,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管理的窗口或将再次開啟。

消息丨電動自行車或将“上牌”登記管理

據報道,鄭州市試行電動自行車登記制度,源自于《暢通鄭州白皮書(2016—2018)》(以下簡稱《白皮書》)。

這份于7月20日舉行的鄭州市新型城鎮化建設暨城市工作會議上正式公布的《白皮書》,記者發現,其中關于電動自行車部分的描述是:完善電動自行車相關法規,引導合理使用。在具體舉措上,該《白皮書》認為,一是要結合道路改造改善自行車基礎設施,确保自行車道連續性和有效寬度,為電動自行車出行提供完善的道路交通條件,保證其合理使用的路權;二是完善電動自行車相關法規,試行電動自行車登記制度,符合國家标準的市場準入,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

此前,多名鄭州市人大代表就曾提出“關于加強電動車管理的議案”。“我市亟須制定電動車管理辦法,适時出台地方性法規,将電動車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并抓好實施監督。”該議案認為。

據了解,這份由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和鄭州市政府共同辦理的議案,目前鄭州市政府辦理的部分已經辦結。《鄭州市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管理辦法》已經鄭州市法制辦審核,向社會征集意見的工作也已結束,已列入了鄭州市人大2016年的立法計劃之中。

讨論丨衆說紛纭,話題引發網絡熱議

路女士在政通路與慶豐街附近經營着一家電動車商鋪。她告訴記者,電動車要“上牌”的消息曝出後,這幾天,陸續有顧客在買電動車的時候特意詢問上牌的事情。“我們也不知道該怎樣回答他們,因為我們也不知道這一次會不會還跟之前一樣,雷聲大雨點小。”路女士說。

在本報官方微博關于此事的互動消息下,網友衆說紛纭。截止到發稿前,該微博轉發量上百,在該條微博下,關于此事的讨論将近300條。簡單摘出其中2點,或可看出網友對此事的大緻看法。

網友“膽小鬼little-ant”:早就該上牌了,同時也要限速,嚴禁私自改裝。但是,私家車随處亂停,還有很多路壓根就沒有電動車道,這些是不是也要管一管?

網友“左洛右伊”:應該把電動車納入機動車管理。另一方面,建議人大修改交通安全法,行人違章造成事故的,應承擔主要責任,保證公平。

現狀丨非治不可,此前曾多次擱淺

有消息稱,目前,鄭州區域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保守估計為300多萬輛。伴随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城市出行方式的變革,電動車已經成為很多市民出行的首選,經過這麼年的市場培育,電動車已經深刻地改變了很多人的生活方式,如此龐大的市場保有量,也是電動自行車地位難以撼動的側面見證。

不過,價格便宜、方便快捷、綠色環保的電動自行車,在給人們的出行帶來諸多方便的同時,随之而來的,是衆多深刻而嚴峻的現實問題的凸顯。上述議案中舉例說,闖紅燈、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随意穿行機動車道等問題引發的交通事故逐年攀升,私自改裝、違法載客、失竊頻繁、廢舊電池污染環境等問題突出,已成為當今城市交通管理和社會綜合治理的難題。

此前,關于電動車上牌的消息,多次流傳,但總是無疾而終。記者檢索發現,2008年,《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通過,其中就有對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實行登記制度的規定;3年後的2011年,省公安廳、工信廳等多部門起草了《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提出對電動自行車的生産管理、市場準入、登記管理、路面管理等進行規範,但最終都不了了之。

“現在,已經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在河南省電動車商會副會長袁自良看來,電動自行車發展到現在,整體購買力已經持續兩三年呈現出低迷的狀态,這是由于整個電動自行車在經曆了多年的暴增之後,已經進入到了更新換代時期,市場整體處于飽和狀态,因此,他預計在此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内,電動自行車的市場保有量不會再出現暴漲,并保持總體數量的基本穩定,因此,這個時候開始進行登記管理工作,時機選擇最為恰當,也最為迫切。“做,永遠比不做要好。”袁自良說。

說法丨上牌非緩解電動車之痛的萬能“解藥”

電動自行車上牌,現存着諸多困難。袁自良舉例說,300多萬輛電動自行車的保有量,工作量太大,戰線過長,所需人力、物力成本,難以想象;其次,不少人購買電動自行車後,因為沒有上牌的要求,購車發票等憑證丢失的不在少數,上牌前如何查驗相關手續将成難題;再者,電動車上牌牽一發而動全身,如何協調各個政府部門、生産企業、行業組織等之間的關系,并非易事。

同時,現行的相關技術标準也存在着嚴重滞後的問題。根據1999年出台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不超過20公裡,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這些早已不适應電動自行車市場的發展需求了。此外,根據2012年實行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規定,時速在20公裡以上50公裡以下、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自行車,将被作為輕便摩托車納入機動車管理範疇,如果按照此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需要持有駕照,否則便屬于“無證駕駛”。

“闖紅燈、超速行駛、逆向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并非電動自行車所獨有的,汽車有牌照,但同樣會發生此類不文明行為。”有網友認為,如果将電動自行車目前存在的這些問題,歸結于沒有對電動自行車進行上牌管理,是不科學的。

不過還有相當多的網友對于“上牌”管理,持歡迎态度。不久前剛丢過電動車的許先生認為,上牌管理後,電動車與個人信息綁定在一起,丢車的現象可能會少一些。

共識丨應給予電動自行車充足的“路權”

在不少業内人士看來,正是由于相關技術标準和法律法規的缺失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的身份界定一直處于模糊地帶,如果此次“上牌”管理能真正實施,則從側面給予了電動自行車一個明确的合法身份,這對整個行業來說,是極大的利好。

由于全市電動自行車的數量過于龐大,袁自良建議在具體的操作上,可以成立一個由交警、工商、質監及行業協會等各單位或組織組成的聯合工作組,對電動自行車的生産、流通、銷售、管理等各個環節進行有效監管。同時,可以考慮在部門聯動的基礎上,出台相關的準入機制,建立“黑名單”制度,将那些沒有取得相關生産資質、銷售資質的電動自行車行業企業納入“黑名單”,嚴格其市場準入,從源頭上減少三無産品、質量不合格産品、超标産品等進入市場流通。

而問題的關鍵,則在于各種交通工具對于“路權”的争奪。可喜的是,越來越多的人對于給予電動自行車出行更多的“路權”形成了共識。有業内人士認為,要想解決電動自行車存在的問題,登記上牌管理,隻能治标,無法治本,給予它們更多的“路權”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鄭州市政府相關方面也表示,鄭州将結合道路改造改善自行車基礎設施,确保自行車道連續性和有效寬度,為電動自行車出行提供完善的道路交通條件,保證其合理使用路權。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汽車资讯推荐

热门汽車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