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徐某某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的情況通報】
2022年7月9日12時許,泸州市公安局納溪區分局接群衆報警稱:有人在微信朋友圈發表不當言論。
經查,徐某某(女,58歲,系泸州市納溪區人民醫院退休返聘人員)在微信朋友圈發表不當言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徐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我局已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徐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布信息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對在網上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發表不當言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将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泸州市公安局納溪區分局
2022年7月12日
來源: 泸州網警巡查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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