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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車船使用稅是怎麼算的

汽車 更新时间:2024-08-11 12:23:45

車輛的車船稅如何計算?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都應按稅法規定繳納車船稅。稅法規定免征車船稅的車船有:

  1. 捕撈、養殖漁船;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船;
  2. 警用車船;
  3. 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
  4. 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對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減稅、免稅的,可以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5. 臨時入境的外國車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區、澳門特别行政區、台灣地區的車船,不征收車船稅。按照規定繳納船舶噸稅的機動船舶,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車船稅。  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場、港口、鐵路站場内部行駛或者作業的車船,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車船稅。

根據《廣東省财政廳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繼續實施公共交通車船和農村車輛車船稅減免政策的通知》(粵财法〔2016〕9号)從2016年1月1日起,我省繼續對公共交通車船,以及農村居民擁有并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免征車船稅,暫不設定政策期限,執行中根據實際情況再作調整。

車船稅法第一條所稱車輛、船舶,是指依法應當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以及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在單位内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的機動車輛和船舶。車船稅法和車船稅法實施條例所涉及的排氣量、整備質量、核定載客人數、淨噸位、千瓦、艇身長度,以車船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所載數據為準。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和依法應當登記而未辦理登記或者不能提供車船登記證書、行駛證的車船,以車船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标注的技術參數、數據為準;不能提供車船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相關标準核定,沒有國家相關标準的參照同類車船核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确定車輛具體适用稅額,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乘用車依排氣量從小到大遞增稅額;

2.客車按照核定載客人數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兩檔劃分,遞增稅額。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車輛具體适用稅額,應當報國務院備案。

汽車車船使用稅是怎麼算的(車輛的車船稅如何計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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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車船稅法第八條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應當以購買車船的發票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納稅年度為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關于廣東省機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的管理辦法》第二條凡在我省(不含深圳)境内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在辦理交強險業務時依法代收車船稅。扣繳義務人無論直接銷售還是委托銷售交強險,必須依法代收車船稅。扣繳義務人代收機動車車船稅的計算方法:  
  2. (一)保有機動車,按一個年度計算車船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單位×适用稅額

(二)購置的新機動車,購置當年的應納稅款從購買日期的當月起至該年度終了按月計算。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單位×适用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

  其中:應納稅月份數=12-納稅義務發生日期(取月份)+1

對國内機動車,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所載日期為準;對進口機動車,購買日期以《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所載日期為準。扣繳義務人應将《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的複印件附在保險單業務留存聯後,存檔備查。

eg:2021年4月a新購買了一輛發動機氣缸容量為1.6升的某某牌小汽車,在購買時保險時保險公司要求一并支付該汽車的車船稅,a應繳納的車船稅怎麼算呢?

解析: 納稅人a需要車船稅為(300/12)*9=225元

三、車船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納稅人沒有按照規定期限繳納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在代收代繳稅款時,可以一并代收代繳欠繳稅款的滞納金;扣繳義務人已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人不再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船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車船稅。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在同一納稅年度内辦理轉讓過戶的,不另納稅,也不退稅。車船稅法第八條所稱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應當以購買車船的發票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

在一個納稅年度内,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憑證,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已辦理退稅的被盜搶車船失而複得的,納稅人應當從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的當月起計算繳納車船稅。

eg:2021年3月車船稅納稅人a為其名下的某某牌小汽車交車強險并繳納全年車船稅300元,因該車輛年久失修于7月報廢并取得交管所出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書,納稅人a可申請退還的的車船稅怎麼算呢?

解析: 納稅人a可申請退還的的車船稅為(300/12)*6=150元

四、常見問題

1、如何查詢車船稅繳納情況?

答:納稅人可登錄深圳市稅務局官網,點擊【納稅服務】-【公衆查詢】-【車船稅納稅情況查詢】,輸入納稅年度、車架号後四位或車牌号碼、驗證碼可查詢車船稅繳納情況。

2、登錄深圳市電子稅務局,系統提示有車船稅未申報,企業名下車輛在去年已經轉讓出去,該如何處理?

答:若該車船是企業曾經擁有,現在因各種原因(報廢,損毀,轉讓等)該車船已不歸本企業所有的,系統提示有車船稅要申報的,請在電子稅務局該稅源信息中填寫納稅義務終止日期進行報送。

3、登錄深圳市電子稅務局,系統提示車船稅未申報,但實際納稅人車船稅已經申報,該如何處理?

答:若納稅人可确定本年度該車船稅已經申報或者後期由保險公司為其申報的,可暫不處理該提示。

4、舊車在年度中間過戶,如果舊車主沒有繳納當年度車船稅,應由誰繳納當年度的車船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九條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在同一納稅年度内辦理轉讓過戶的,不另納稅,也不退稅的規定,在舊車轉讓過戶時,對于已過戶的車輛,由于納稅人和納稅義務變更,新車主不承擔舊車主往年欠稅,但如果舊車主沒有繳納當年度車船稅,則應征收新車主當年整年車船稅款,并變更車輛稅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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