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身份證要多久?正常情況下60天内,交通不便的地區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30日,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辦理身份證要多久?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正常情況下60天内,交通不便的地區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30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知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内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适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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