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高新區一宗工業用地規劃調整,被劃分為4宗住宅用地及服務設施用地。
規劃調整地塊位于艾溪湖東岸,周邊有聯發君悅湖、路通沁園、綠都溫莎城堡、海上明月等小區。
調整前——工業用地
調整後——住宅用地及服務設施用地
調整後規劃條文
1、E02地塊增設地面基站一處,需按照《南昌市5G通信基礎設施專項規劃》,預留并無償提供5G基站建設條件。
2、E03地塊為社區鄰中心用地,按照“1 5-X”社區鄰裡中心配套設施标準,該地應配建社區服務站(含黨建工作站、居委會)、幼園、文體中心(含文體活動站、文體廣場、小型多功能運動(球類)場地)、衛生服務站、養老務站、生鮮便利店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其中:區服務站建築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幼兒國應獨立占地,規模12班,用地面積少于6159平方米;文體活動站建築面積不少于1200平方米、文體廣場場地面積不少于750平方米、小型多功能運動(球類)場場地面積不少于1310平方米;衛生服務站建築面積不少于270平方米;養老服務站建面積不少于750平方米;生鮮便利店建築面積少于300平方米,另外,在滿足以上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建築面積需求的基礎上,地塊内剩餘建築應作為社區其他公共服務設施使用。
3、市政廊道控制線以内是規劃預留市政廊道的建設空間,控制線以内的建設應與市政廊道建設部門協調。
4、E08地塊南側建築退讓艾溪湖二路道路紅控制在20米,且沿線退距空間對外開放,與周邊綠化廊道共同形成連續的共開散空間系統。
5、市政廊道控制線以内是規劃預留市政廊道的建設空間,控制線以内的建設應與市政廊道建設部門協調。
6、現狀保留的地界線以用地權屬實際情況為準,規劃調整的地塊界限以坐标标注的規劃邊界為準。
7、已出讓用地的各項指标及退道路紅線的距離以出讓時給定的規劃條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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