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如何保護未成年?#2022護苗有我:守護未成年#為什麼要保護未成年人?在我國,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未成年人身心發育尚不成熟,電我保護能心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強,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響和不法侵害,需要給予特殊的保護,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我們應該如何保護未成年?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2022護苗有我:守護未成年#
為什麼要保護未成年人?在我國,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未成年人身心發育尚不成熟,電我保護能心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強,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響和不法侵害,需要給予特殊的保護。
我國是怎樣保護未成年人的?保護未成年人是誰的責任?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長、武裝力量、政黨、人民陽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城鄉基群衆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責任。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和司法保護,共同構築起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防線,形成全社會關心、保護未成年人的有效機制和良好風尚。同時,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我國憲法和民法典、義務教育法等法律,都對保護未成年人作出了特别規定;我國還頒布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專門法律,給予未成年人特殊關愛和保護。
20世紀爆發的兩次世界大戰,使人類認識到兒童是戰争的最大受害者,開始關注兒童的權利。
1924年,第一份《兒童權利宣言》在日内瓦誕生。
195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兒童權利宣言》,明确了各國兒童應當享有的各項基本權利。
1989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對締約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兒童系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
1990年8月29日,我國政府正式簽署了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1991年12月2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中國加入該公約。
截至2015年,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已獲得包括中國在内的196個國家的批準,是世界上最廣為接受的公約之一。
未成年人的生存和發展事關人類的未來,對未成年人給予特殊關愛和保護,已經成為人類的共識。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是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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