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台州臨海市公安局
邵家渡派出所成功破獲一起
“拉車門”盜竊案件。
在破案過程中,
“微信運動”立了大功!
10月19日上午11時許,邵家渡派出所接到船至村李先生報案。
據李先生的講述,10月18日晚上19時30分左右,他回到家裡之後把車停在自家房門前空地上就上樓了,離開時忘了把放在車内的錢包拿下來,也沒注意車門是否鎖好,直到19日早上再去查看的時候,這才發現自己車内有翻動的痕迹,錢包裡的3500元人民币也被他人抽走,于是報警求助。
通過現場勘查,辦案民警發現被盜車輛完好無損,沒有被砸被撬的痕迹,所以根據以往的經驗,判斷這是一起典型的碰運氣式“拉車門”事件。在仔細查看了村口的監控後,民警快速鎖定了一個可疑人員。監控錄像顯示,該人于19日淩晨3點左右在一輛越野車旁反複走動,形迹可疑。
鎖定該可疑人員後,辦案民警擴大視頻偵查的範圍,在逐幀查看了周邊十多個監控的錄象回放後,終于确定了該人的身份,并順蔓摸瓜,找到了他的住處。
10月21日上午,辦案人員經過蹲點守候,将出來逛街的嫌疑人陳某抓獲歸案。被抓後,陳某死活不肯承認自己的偷盜事實,于是民警使出了“絕招”。
民警問:“你平時鍛煉嗎?”
陳某答:“不鍛煉的。”
民警再問:“你平時使用搖步器嗎?”
陳某答:“不使用的。”
“那你19号走了20多公裡路,微信步數達到三萬多步,這是怎麼回事?你幹什麼去了?”
“這……”
經查,陳某有多個“拉車門”盜竊前科,2019年11月因犯盜竊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于今年4月份才刑滿釋放。來到臨海後,陳某一直沒有穩定的工作,于是經濟拮據卻花銷巨大的他想起了自己的“老本行”。
10月19日淩晨,陳某獨自一人從大田街道某村自己的出租屋出發,狂走20公裡,一路尋找作案目标。
目前,陳某已被臨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1. 轎車不是保險箱,車廂内不要放置錢财和貴重物品。
2. 車主停車離開,一定要記得鎖車,最好再拉一下車門進行确認,看是否鎖好。
3. 遇到可疑人員和可疑情況,立即撥打110,發現車内物品被盜後,盡快向公安機關報案。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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