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曹是漢丞相直轄下的十三個辦事機構,有些類似于丞相的大秘書處,“曹”大概相當于現在國務院的一個司。
一為西曹,主管府史署用。二為東曹,主管包括軍吏在内的二千石長吏的遷除。二千石是當時最大的官,地方上的太守以及中央的卿都是這個級别。
三為戶曹,主管祭祀農桑。四為奏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大緻相當于唐代的樞密院,明代的通政司。五為詞曹,主管詞訟,即負責法律民事部分。
六為法曹,掌郵驿科程,類似于現在的交通部,科程是指交通燈時限及量限等。七為尉曹,主管卒曹轉運,是管運輸的,相當于清代的漕運總督。
八為賊曹,主管緝拿盜賊。九為決曹,主管罪法。這兩曹所管屬于法律之刑事方面。十為兵曹,主管兵役。十一為金曹,主管貨币鹽鐵。
十二為倉曹,主管倉谷。十三為黃閣,主管簿錄衆事。
從十三曹具體負責的事項可以看出,這十三曹要處理全國政治、經濟、司法等各個領域的事情,俨然是全國行政的總機關。
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國漢代時期,皇權和相權的分工已經相當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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