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廣東的夏女士稱自己購買了在三月份的時候購買了一部價值一萬一的水果牌手機,準備寄給自己江蘇的家人使用。
在寄件的時候選擇了順豐快遞,畢竟順豐快遞寄這種高價值的東西算是比較靠譜的。但是在寄出去之後,家人卻久久沒有收到快遞 ,夏女士向順豐詢問的時候卻被告知快遞丢失了,隻能走理賠,而這個理賠的保價賠償隻有一千元。
這個保價賠償金隻有這部手機價值的一個零頭,換誰都不願意。夏女士表示下單的時候沒有注意到保價金額,所以也不接受此賠償。對此順豐表示事情還在核實之中,而目前能給到的賠償最多也就二千五。
對此有網友認為是夏女士自己不舍得出保價金額,還想要多賠償。
更有網友戲稱自己也想去上班了,看見價值高的就拿掉假裝丢件,反正隻需要賠償一千,利潤簡直不要太高!
在某郵政法中有規定,保價的的根據郵件丢失或者全部損壞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壞以及内部短少的,按照保價金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所以大家以後寄貴重物品的時候一定不要舍不得保價,所保的價格也要不低于物品本身的價值,不然丢失了可劃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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