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廣州市公安局 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系統管理辦法的通知》發布,《廣州市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系統管理辦法》已正式印發。這是于2010年發布實施後的第三次修訂。本次修訂增加了快速公交設備設施維護車輛、安全巡查車輛可進入BRT通道内行駛的相關内容。
▍積極收集各方建議進行第三次修訂
記者了解到,按照相關規定,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針對規範性文件《廣州市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系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而這也是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原市交委)聯合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原市城管委)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原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于2010年共同發布實施後,曆經2011年第一次修訂、2016年第二次修訂後的第三次修訂。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廣州市相關職能部門名稱及職能進行了修改,現有快速公交系統管理相關規範出現部分不适宜的情形,相關條款的修訂也顯得非常迫切和必要。
于是,市交通運輸局拟寫了《廣州市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系統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分别征求了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以及市公交集團、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意見,并于2021年7月5日至8月3日在市交通運輸局網站公開征求社會公衆意見。
在這一次《廣州市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系統管理辦法》的修訂當中,市交通運輸部門遵循不與法律法規及有關國家标準沖突、抵觸的原則,積極收集相關行政部門、企業及社會民衆的相關建議,結合相關法律法規的頒布、部門職能調整、行業發展變化等實際情況優化了管理維護模式等内容,使新《廣州市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系統管理辦法》規定内容更具有普遍适應性、管理規範性,為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系統管理提供行之有效的規範性文件依據,促進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發展,為市民提供更舒适、安全、便捷出行服務。
▍增加可進入BRT通道内行駛的車輛類型,車速仍為50公裡/小時
此次修訂根據快速公交系統設施設備的驗收及移交情況,對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單位進行了調整修改。并且,确保BRT專用道安全監管、設施設備正常運營,增加了快速公交設備設施維護車輛、安全巡查車輛可進入BRT通道内行駛的相關内容。修訂内容還包括,為保障交通管理設備正常運行,增加了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系統業主單位協助提供就近接電便利的相關内容。
記者注意到,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市民建議提升此前管理辦法規定的BRT車輛50公裡/小時的車速。對此,相關部門不予采納,并表示,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系統專用車道除站台範圍外,其他路段均為1車道,考慮到車輛運營安全,正常情況下,在快速公交專用道内不得超車。同時,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項“同方向隻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裡。”統籌兼顧系統運行效率及安全等因素,暫不考慮對快速公交專用車道限速進行調整提升。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盧夢謙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高鶴濤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龍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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