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獨立代理人?南方财經全媒體 見習記者李晶晶 廣州報道,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非獨立代理人?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南方财經全媒體 見習記者李晶晶 廣州報道
自2020年銀保監會發文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獨立代理人模式試點以來,已3家人身險機構啟動了獨立代理人制度試點。
從試點成效來看,目前,獨立代理人制度扁平化的架構、直接的分賬模式,有效提高了基層代理人的業務收入,提升了基層代理人的業務積極性。
然而,部分因素仍阻礙了獨立代理人的快速發展。
擁有龐大代理人隊伍及代理人渠道占比較大的大型壽險公司,對于在推進獨立代理人制度試點方面依然較為謹慎緩慢。其背後的原因是獨立代理人打破了傳統金字塔式營銷結構下的業務分成和管理模式,影響了較上層保險代理人的傭金收入。另一方面,在推進試點時,保險機構要在現有代理人制度及獨立代理人制度當中平衡,或實行一定的資源傾斜,影響了獨立代理人制度的全面試點。
有業内代理人對記者表示,獨立代理人制度割裂了傳統代理人團隊作戰的模式,剝離了團隊給予的資源和管理支持,并不一定适合新進代理人。相對而言,獨立代理人更适合擁有一定銷售經驗、人脈資源的保險代理人。
不過,在業内代理人看來,目前,我國的獨立代理人客觀上仍屬于保險公司的“專屬代理人”,代理的業務範圍仍然隸屬于保險公司開展的業務範疇,而且隻能代理自家保險公司授權的金融産品。因此,一人代理多家公司産品,成為“獨立代理人”仍有一定難度,目前市場專業的保險中介仍具有較大優勢。
在部分代理人看來,獨立代理人制度割裂了傳統代理人制度團隊作戰模式,剝離了團隊給予的資源和管理支持,并不一定适合新進代理人。
“獨代模式更适合‘績優’人士。要成為一名獨立代理人,必須要有高度的自律性,以及較多的知識儲備、人脈儲備及經驗儲備。若是新進代理人,離開了團隊提供的資源支持和管理賦能,是無法在短期内完成業績考核的,更無從說專業化、職業化發展了”一家大型人身險公司華南地區資深代理人對記者表示,對于新進代理人而言,傳統的團隊模式依具有一定的優勢,有助于新人在短時間内成長和提升,獨立代理人模式不應完全取代傳統營銷模式。
在保險機構層面,傳統大型壽險公司對代理人團隊業務有較大依賴,在試點獨立代理人制度方面也應保持觀察和謹慎,完全的轉型不太現實。“獨立代理人制度打破了傳統金字塔式層級結構,影響了金字塔上層保險代理人的收入,從而降低他們對業務和增員的積極性,對整體業務穩定性也沒有幫助。”上述代理人進一步表示。
據了解,目前六大上市險企中,僅有新華人壽于去年下半年在深圳開啟了獨立代理人制度試點,目前還在持續探索和研究試點。
“在團隊作戰的模式下,新進代理人擁有更好的工作氛圍和資源支持,諸如定期參與團隊組織的交流和培訓,學習優秀的銷售案例和營銷技巧,獲得最新的監管資訊和政策動态等。同時,在業務停滞時期,新進代理人還能獲得團隊給予的人脈資源支持,這些都是獨立代理人制度所不具備的。”上述代理人指出,新進代理人可以考慮一條良好的成長路徑,即從保險“小白”到“績優”,再從績優轉為“獨立代理人”,成為保險公司的“合夥人”。
除了需要考慮自身資曆以及資源積累外,新進代理人還要考慮獨立代理人制度業務範圍等問題。
事與國外成熟獨立代理人制度不同,我國獨立代理人制度,目前更多是“專屬代理人”,即獨立代理人所能代理的保險業務要跟授權其代理的保險公司業務範疇“看齊”,若授權的保險公司沒有兼營保險代理業務的,獨立代理人不可以“一人代理多家公司産品”。
上述代理人指出,按照目前代理人發展的現狀,以及各家公司産品的實際,要想發展成“一人代理多家”的“獨立經紀人”可能為時尚早。這一情況,對于壽險行業而言更為突出。
“不同保險公司的産品操作不盡相同。壽險的客戶大多需要個性化設計。尤其是年金險、終身壽險等險種,要針對不同年齡、不同保障需求進行設計, 不同公司産品的操作規定存在較大差别。”上述代理人表示。
信達證券在《代理人之憂何解?參考經紀和銀保——保險長期空間專題報告(三)》中表示,在國外,成熟的獨立代理人模式主要銷售年金險、萬能險等投資性險種,由于年金險、萬能險等投資型險種收益不固定,存在一定風險,其要求獨立代理人在考取了投資證後才能銷售,為此,其獨立代理人可以不受限于所服務的單一保險公司,以消費者需求為導向,通過比較多家公司産品為客戶做出最合理的配置建議。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國際服務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孫波認為,作為一種保險新業态,獨立代理人制度目前還沒完善。随着獨立代理人制度在我國的發展成熟,獨立代理人與專業保險經紀可能會越來越相似,但短期内獨立代理人仍不能取代傳統團隊模式或者保險經紀模式,很有可能這三者會長期并存、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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