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尚雯婕新增一條限制消費!
歌手尚雯婕被法院限制高消費一事引起廣泛關注。根據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對北京黑方金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限令,對黑方金圓以及其法人代表尚雯婕進行限制高消費。其中顯示,作為法人代表的尚雯婕将在包括乘坐交通工具、住酒店、購買房屋車輛、旅遊度假等多方面受到限制。
瞬間,尚雯婕登上熱搜,疑似成為“當紅明星限制消費第一人"!尚雯婕的經紀公司“做出經紀公司最快的反應速度”,“第一時間發聲明否認限制令與尚雯婕本人有關,并快速向法院繳納欠款”。
3月15日下午,有記者緻電限制消費令的申請人--北京千店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張永祿。張永祿告訴媒體記者,尚雯婕的公司黑方金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已經向法院繳納了234萬元的欠款。雖然欠款已還,但在采訪中,律師表示:這并不代表尚雯婕的限制消費令已撤銷。
粉絲響應經紀公司申明為尚雯婕抱屈
尚雯婕經紀公司的回應,立馬得到尚雯婕粉絲的強力聲援,“法院是對北京黑方金圓公司進行限制,尚雯婕隻是作為公司法人受到牽連而已,是前公司問題”、“尚雯婕承擔的是前法人欠款”、“尚雯婕真慘,被前合夥人坑了”。
不過細心的網友不買賬,“真的是被前合夥人坑的?”、“這已經是法院二審的結果,維持一審原判,說明這件事早就發生了,而尚雯婕作為公司合夥人及法人(2019年法人由聶濤變更為尚雯婕)又怎麼會不知道”、“法院早已通知還款日期,而你們還無動于衷,人家不得已隻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了”。“強制執行申請下來後,又被媒體曝光才還款的,這時還款的速度那叫一個快,這邊一上熱搜,立馬還款并快速發布申明,撇清跟尚雯婕無關,她的活動不會受到影響?可能嗎?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啊”、“把網友當傻子嗎”?
尚雯婕經紀公司的申明有“混淆視聽之嫌”
而法院的限令明确表達了對尚雯婕的限制;顯然公司的申明是想撇清限令盡力消除此事對尚雯婕的影響,有律師對此做了進一步的解讀:
從法院發出的限令正文及對公司的限制高消費措施,作為公司法人的尚雯婕,其工作和生活是必然受到影響的;尚雯婕因公消費和使用财産都将受到限制,但私人消費并以個人财産實施的則不受影響。并且尚雯婕雖然因私消費仍需要向法院申請,法院不允許的情況下仍然受限。到這我們可以看出,不管是因公消費還是因私消費,實際上是都有影響的,并不會因公司的一紙申明就真的無關,也不會因欠款已還就不受限制了。
北京黑方金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北京千店科技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中,我們能看到黑金方圓公司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其中一條理由:黑金方圓公司管理層人事變動這一特定背景,在2019年10月底至11月20日移交公司印章期間,公司原管理層具備與他人惡意串通編造虛假合同的條件。
黑金方圓公司認為在公司管理層變動的特殊時期,原管理層有理由與他人惡意串通編造虛假合同的動機,自己是被原管理層坑了。
但最後,北京黑金方圓公司未能提供有利的證據,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
大家認為尚雯婕被限制冤不冤,有沒有真的可能被前合夥人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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