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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通快遞寄件7斤收費計算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2-08 15:57:22

圓通快遞寄件7斤收費計算?有快遞員稱私下寄件有優惠,實際價格卻比官網報價還高;27公斤的快件“稱”出45公斤的重量,88公斤的快件按110公斤收運費;快遞面單上寄件人姓名、地址等,則被篡改成了陌生人的信息……消費者杜先生近日向《中國消費者報》反映,今年8月以來,他兩次用圓通快遞寄大件,卻都踩了“雷”,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圓通快遞寄件7斤收費計算?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圓通快遞寄件7斤收費計算(88公斤按110公斤收運費)1

圓通快遞寄件7斤收費計算

有快遞員稱私下寄件有優惠,實際價格卻比官網報價還高;27公斤的快件“稱”出45公斤的重量,88公斤的快件按110公斤收運費;快遞面單上寄件人姓名、地址等,則被篡改成了陌生人的信息……消費者杜先生近日向《中國消費者報》反映,今年8月以來,他兩次用圓通快遞寄大件,卻都踩了“雷”。

宣稱有優惠實際多收費

8月26日,杜先生在北京市豐台區選擇網絡下單上門取件的快遞服務,接單的圓通快遞員上門後表示,貨物太重,需要先拉回快遞點再稱重寄送,建議杜先生在平台上取消訂單,稱“找我私下寄件有優惠”。

随後,杜先生在平台上取消訂單。當晚,該快遞員添加杜先生的微信并發來了兩個包裹的稱重照片和訂單照片。照片顯示,兩個包裹的重量共計45.26公斤,訂單上寄件人、收件人的姓名和地址與原下單信息一緻,但寄件人電話被改成一個陌生的手機号碼。快遞員表示,從北京市到河南省鄭州市運費每公斤8元,共計360元,優惠價330元。

杜先生在原下單平台選擇“運費計算”,發現從北京市到鄭州市的運費計算方法是首重12元/公斤,續重5元/公斤,45公斤為232元。杜先生聯系圓通速遞官網客服咨詢運費。客服人員回複:“首重13元/公斤,續重6元/公斤,45公斤預計277元。”

時隔不久,杜先生又遭遇了同樣的套路。10月7日,杜先生在快遞平台下單,依然是該圓通快遞員上門用同樣的“話術”讓他在平台取消訂單,稱自己将貨物拉回去後稱重,運費有優惠。當天晚上,快遞員用微信發來了4張稱重照片,并表示将7個包裹分成4個,重量共110公斤,快遞費優惠後為820元。

杜先生質疑:“從北京市到河南省鄭州市,不是首重每公斤13元,續重每公斤6元嗎?”快遞員回複稱:“首重、包裝費沒算,全部按每公斤8元計算,給800元吧。”由于行李已運到了快遞點,杜先生隻得支付了800元運費。

10月10日,在鄭州的收件人楊女士接到了快遞已到達的電話,需要去快遞驿站自取。當晚,楊女士與快遞驿站的工作人員一起對4個包裹進行了稱重,分别為27.3公斤、20.1公斤、17.55公斤、23.85公斤,總重量為88.8公斤。

11月26日,杜先生就此聯系圓通速遞在線客服。客服人員表示,從北京豐台到河南鄭州的運費計算方法為首重每公斤13元,續重6元/公斤,110公斤貨物的快件運費預計為667元。經核實以上4個快遞的重量分别是27.42公斤、19.65公斤、17.51公斤和23.77公斤,合計88.35公斤。客服人員提供的寄件人信息均為陌生的姓名、地址和手機号碼。

杜先生向客服人員提出,快遞員涉嫌在快遞重量、收費等方面欺詐消費者,要求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退一賠三”。客服人員表示:“沒有處理權限,通知網點核實後24小時内給回複。”但杜先生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複。

12月4日,杜先生将8月份兩個快件的快遞單号提供給圓通速遞客服,咨詢重量、收費情況。客服人員表示,重量分别是11.89公斤和15.17公斤,合計27.06公斤,從北京豐台到河南鄭州,27公斤的運費預估價格是169元,并非取件快遞員所稱的重量45.26公斤,收費330元。

虛報“大件”快遞重量

這樣的情況隻是個例嗎?《中國消費者報》在黑貓投訴平台上搜索相關投訴發現,消費者反映的問題有:被快遞員誘導後發現寄快遞價格很貴且時效性低、快遞員上門取件未當面稱重、快件的收費重量比實際重量大等,涉及圓通、德邦、順豐、申通、中通、韻達等快遞公司。

“11月16日,我将網購的一款窗簾杆做退貨處理,選擇電商平台的上門取件服務,圓通快遞員上門後并未稱重就将貨物取走,随後将訂單發送到我的手機,重量顯示是5公斤。”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消費者吳女士告訴《中國消費者報》,她覺得不對勁,聯系賣家店鋪客服詢問窗簾杆重量。客服人員回複稱:“加上配件,重量約1.5公斤。”

吳女士對《中國消費者報》表示:“我聯系了取件快遞員,對方回複‘就是那麼重’,沒解釋就将電話挂斷了。”當天,吳女士通過社交網絡平台投訴。11月17日,圓通速遞回複讓其提供運單号碼,之後便沒有下文了。

《中國消費者報》撥打圓通速遞客服電話,将吳女士的遭遇反饋給客服。客服人員表示查不了快遞重量,需要聯系發件網點咨詢,核實後24小時之内會有工作人員進行回電。截至發稿時,《中國消費者報》未收到回複。

河南省安陽市消費者張先生反映:“10月31日,我打算将一批衣物寄回家,在快遞驿站稱重是12公斤,覺得報價太貴就沒寄。随後,我在快遞平台小程序上下單。德邦快遞工作人員上門取件後表示要拉回去稱重,之後我收到的訂單顯示15公斤,費用70.9元。當時我對重量有所懷疑,但還是支付了費用。11月3日,快件到達了我家附近的快遞代收點,我和網點工作人員一起對快件稱了兩次,重量分别是12.05公斤和12.1公斤。”

随後,張先生多方發起投訴。“德邦快遞工作人員緻電表示他們是按照體積計費的,但沒告知我具體的計費方式。”張先生說。而張先生提供的德邦快遞電子存根截圖顯示,快遞件數1件,貨物重量15公斤,計費方式是“按重量計費”。

12月2日,《中國消費者報》撥打德邦快遞官方客服電話,針對張先生這筆運單進行咨詢。客服人員表示:“發貨網點報的重量是15公斤,按照體積計費,但體積那一欄并沒有把長寬高的數據标出來,也沒有把體積的數據标出來。”客服人員表示要聯系發貨網點查詢,再給回複。截至發稿,《中國消費者報》未收到反饋。

虛假告知涉嫌欺詐

“正常來說,消費者網上下單,快遞員隻負責接收快件包裹。一些快遞員為了獲取私利,讓消費者取消網上的訂單并将其變成線下交易,違反了快遞公司的管理規定。”12月6日,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蘆雲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采訪時表示,快遞員聲稱“私下寄件更優惠”,但如果實際寄件價格比線上價格更貴,快遞員涉嫌對消費者進行不正當引導。

中國互聯網協會法工委副秘書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胡鋼對《中國消費者報》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享有計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權。快件的收費重量比實際重量大很多,比如88公斤的快件按110公斤收費,顯然已超出正常計量的誤差範圍。”

胡鋼表示,經營者通過虛假告知或隐瞞真相緻使消費者誤認誤購,構成消費欺詐,消費者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要求經營者承擔“退一賠三,最低五百元”的懲罰性賠償。快遞員收費高于官網的報價,涉嫌構成價格方面的消費欺詐,消費者同樣可以主張賠償。

針對“寄件人信息被改”的問題,胡鋼分析認為,這樣做可能導緻寄件被拒收或退回時不能準确送達。

胡鋼表示,《郵政法》和《快遞暫行條例》規定,收寄件要求實名制,快遞經營者私自更改寄件人的姓名、地址和聯系電話是一種行政違法行為,需要承擔行政責任。

有關專家提醒消費者,寄快遞如果通過線上下單,要避免個别快遞員違規操作将交易引到線下,脫離平台的保障,增大交易風險;要核實價格、重量、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的準确性;如果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可以向郵政主管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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