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直行車輛轉彎車輛來來去去的,難免會遇到剮蹭碰撞,但是十字路口的碰撞如何劃分,為什麼有人說十字路口是沒有全責的?下面就讓小編來給大家講一講十字路口責任如何劃分。
十字路口沒有全責嗎?十字路口是有全責的,如果兩車在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發生碰撞事故的話,非先行車道車輛負全責或主責,也就是說符合法規在十字路口有優先通行權的車輛不需要承擔責任或次責,應該讓行的車輛需要承擔全責或主責,有紅綠燈的路口自然是闖紅燈的一方承擔責任。
右轉讓左轉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4項: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此規則是出于避免擁堵而設定的,右轉車輛通過路口會更方便。
紅車右轉未讓綠色左轉車輛,紅車全責
讓右原則《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4項:沒有交通标志、标線控制的路口,在進入路口之前應該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由于我國駕駛位置在左側,左側的盲區相比右側會更大,左側能夠更早的發現右側車輛,所以左車讓右車是合理的。
紅車未讓右方車輛,紅車全責
轉彎讓直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3項: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轉彎讓直行,是機動車道路行駛的基本準則。無論是在什麼時候,隻要你轉彎,左轉或者右轉都得讓直行車輛先行通過。
上面兩種情況都是直行的綠車與轉彎的紅車碰撞,紅車全責
總結:上述情況隻是在沒有信号燈和沒有交警叔叔指揮的路口才适用,若果大家開車都規矩一點,也就不會發生一些不必要的事故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