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服務期是多久?經常看到有人在頭條上咨詢關于服務期的事情,樓主開貼科普一下公務員的服務年限,其實有三個方面的概念,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公務員服務期是多久?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經常看到有人在頭條上咨詢關于服務期的事情,樓主開貼科普一下。公務員的服務年限,其實有三個方面的概念。
第一,是中組部2008年發布的《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六條: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這一條的意思是,公務員入職之後,必須任公務員滿五年,五年内,不能辭職,甚至不能考事業編。但是至于你要調動或者參加遴選,不在這個規定限制範圍内(為防止有人擡杠,我再補充一條,試用期内,也不能調動或者參加遴選,但是這與這條五年的限制無關)。
五年内你要想辭去公職,隻能被辭退,而不能作為辭職,如果作為辭退,那麼五年内不能再報考公務員。當然,這一條,據我個人了解,有人做到過五年内辭職,至于怎麼操作成的,就不清楚了,但是成功的概率比較小,因為一旦被人告發,經辦人一般會承擔責任,畢竟這個太容易定性了,一翻簡曆,再一看簽字,一抓一個準。之前成都青羊區事業單位遴選,第一名是個公務員,未滿五年,被第二名告得沸沸揚揚,就是依據這一條規定。另外,無論辭職還是辭退,周期都非常長,一般半年起步。
第二,是針對鄉鎮,有些地方——比如四川,會規定報考鄉鎮的有五年服務期限,如果是面向村官和三支一扶的定向鄉鎮崗位則是八年最低服務期限。這種服務期的意思是,你必須在鄉鎮擔任公務員滿五年。這期間你可以調動,可以提拔,但是隻能調動到其他鄉鎮,不能調動到縣直機關,包括不能調動到街道辦。當然,這種也不能參加遴選,畢竟從來沒有鄉鎮組織遴選的,至少都是縣直部門組織的。
我曾經見過一個有“天線”的人從一個縣調入一個區給領導當秘書,但是編制仍然隻能放在區下面的鄉鎮,人借調在區委辦當秘書。我說這個例子,至少說明這條幾乎不能突破,因為在鄉鎮公務員的人數非常多,而且99%的人都想走,一旦有一個人開口子,所有眼睛都是盯着的,也是一告一個準,所以這條我起碼沒有見到過有人突破過的。所以,遇到這種在鄉鎮的,最好的選擇要麼努力積累就地解決副科當領導,提拔完了,時間也剛好差不多,再調到縣直。要麼就是借調。
第三,有些是各地方自行規定的,甚至有單位自行規定的。有些地方規定,三年、或者五年不得調離當地。因為無論調動還是遴選,辦理調動程序都需要自己單位同意,然後報送當地組織部門同意,有些地方有自己的土政策,就可以在這些環節卡着不讓你走。一般來說,越窮越差的地方,越有可能出台這種規定,否則就留不住人。但是這種規定,彈性比前面兩種規定的彈性要大,隻要你能搞定簽字的人,就有可能突破。
以上僅供參考,請條友以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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