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自哪年起試行?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郄建榮截至12月26日,《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已近一年針對《條例》的實施情況,生态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司長劉志全在該部近日召開的12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全國已核發逾35萬張排污許可證,基本實現了全覆蓋但是,檢查發現有4980家單位存在排污許可質量和排污許可要求不落實的問題,目前正在督促整改,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自哪年起試行?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郄建榮
截至12月26日,《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已近一年。針對《條例》的實施情況,生态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司長劉志全在該部近日召開的12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全國已核發逾35萬張排污許可證,基本實現了全覆蓋。但是,檢查發現有4980家單位存在排污許可質量和排污許可要求不落實的問題,目前正在督促整改。
“今年1月24日,國務院發布《條例》,這是排污許可制度建設的一個裡程碑。” 劉志全說,一年來,生态環境部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度,全國已将304.24萬個固定污染源納入排污管理範圍,其中,核發排污許可證35.26萬張,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0.98萬家,對268萬家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的固定污染源進行排污登記,實行許可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口25.97萬個、大氣污染物排放口97.09萬個。
同時,強化排污許可證後監管。劉志全表示,生态環境部組織全國各級生态環境部門開展排污許可證質量及執行報告“雙百”(3年内排污許可證質量檢查率100%,1年内執行報告提交率100%)檢查,共督促30.46萬家排污單位提交2020年度執行報告,提交率由27%提高至99.4%,完成14.42萬張排污許可證質量核查和5.97萬份執行報告内容規範性審核。推進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監管等。
據劉志全介紹,生态環境部還印發實施《關于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實施方案》,部署建立健全與環評、總量、執法、監測、環統等生态環境管理制度銜接融合的工作機制,組織開展了多個相關試點,積極穩妥推進改革。
劉志全表示,下一步,生态環境部将推動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執法監管體系,依法加強特殊時段保障工作,印發實施排污許可提質增效行動計劃,進一步提升排污許可管理效能。
來源: 法治日報法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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