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基礎以前是教師資格證的必考科目之一,教育學和心理學,但是改革之後不再考教育心理學。心理學基礎知識是心理學專業的核心課程,心理學知識有具體的框架體系。
心理學基礎知識
心理學基礎知識:
一,心理學概述。心理學的研究内容:研究人的心理現象和規律,心理現象的内容和規律的内容。
心理學的主要流派:馮特的構造主義心理學(最重要)、詹姆斯的機能主義心理學、華生的行為主義心理學、魏特海墨等的完形心理學、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派、馬斯洛的人本主義心理學、西蒙等的認知心理學以及神經心理學的各種研究與發展。
心理現象
二,感知與注意。感覺的概念、種類(外部感覺和内部感覺);知覺的概念和種類(空間知覺、時間知覺和運動知覺、錯覺),知覺的基本特性(選擇性、整體性、理解性、恒常性),知覺的組織原則(接近性、相似性、連續性、封閉性)。
認知
三,記憶。記憶的概念和類型;記憶的基本過程:識記、保持和回憶;記憶的主要類型;記憶階段分類;記憶表象的概念和特點(直觀形象性、形象概括性、 模糊片斷性、 個别差異性);記憶系統(瞬時記憶、短時記憶、長時記憶)
心理學
四,思維。思維的概念和類型(直覺動作思維、具體形象思維、抽象邏輯思維)、特點(間接性、概括性);思維的過程和基本形式。
心理學
五,技能。技能的概念和特點、技能的種類,智力技能的培養要求。
六,能力。能力的概念和類型;能力與知識、技能的聯系與區别;能力的分類(一般能力與特殊能力,實際能力與潛在能力)。智力的概念和影響因素,能力的個體差異和團體差異。
七,動機。需要與動機概念和種類,馬斯洛需求層次,動機的功能(啟動、維持、導向);動機的分類;學習動機的激發。
動機
八,情緒。情緒的基本概念、分類、性質,情緒與認知的聯系和區别,如何調節壓力、情緒與健康。
九,人格。人格的基本概念和特點(獨特性、穩定性、整合性、功能性),人格結構(氣質、性格),人格的形成。
十,心理健康教育與心理咨詢。心理健康的标準;如何促進心理健康;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的聯系與區别;心理咨詢的原則、步驟和形式;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重點),交友、戀愛、學習考試方面的心理疏導。
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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