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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被迫和死人結婚

情感 更新时间:2024-10-05 04:00:21

幾年前在網絡上無意間檢索到一張關于“冥婚”的老相片,昏黃的色調輔以相片的内容簡直讓人不寒而栗。相信很多朋友在提到“冥婚”這一話題時,會有和筆者一樣的感受,這種陰陽兩隔的婚姻着實令人不舒服。

說起冥婚(亦作陰婚、鬼婚)的曆史,可以說是相當悠久了。

古代女子被迫和死人結婚(不光活人與死人結婚)1

自古人有“事死如事生”的意識開始,民間就已出現冥婚這種陋俗。一般來說,民間冥婚的形式分為兩種:

一種是活人與死者之間的冥婚;

另一種則是死者與死者之間的冥婚。

《周禮》記載:“掌萬民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禁遷葬者,與嫁殇者。”既然禮教有所禁止,說明民間有此風滋生。顯然,這種婚俗違背了最基本的道德倫常,且與禮教的宗旨背道而馳,所以統治者嚴令禁止老百姓為死者操辦冥婚。

漢代的經學家鄭玄在注解《周禮》關于冥婚的部分時提到:“遷葬,謂生時非夫婦,死既葬,遷之,使相從也。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生不以禮相接,死而合之,是亦亂人倫者也。”所謂遷葬,就是将兩個已故男女的骨殖(周代并不流行火葬)合葬到一起;而嫁殇,就是讓活着的姑娘嫁給死去的男子,為死人守一輩子活寡。

鄭玄認為,即便是一對生前毫無關系的男女,隻因雙方(或一方)在死時沒有成親,生者便決定将他們撮合到一起,讓他們成為陰間的夫妻,這簡直是對道德倫常的侮辱。

古代女子被迫和死人結婚(不光活人與死人結婚)2

漢朝時期的史料關于冥婚的記載非常罕見,而且,有不少漢代學者曾公然反對冥婚。不過,這并不能說明漢代冥婚現象不普遍。恰恰漢朝時期的冥婚已成為盛行民間的陋俗,所以學者才會立著抨擊這種現象。漢朝時期,最出名的冥婚行為,莫過于曹操為小兒子曹沖選的一樁冥婚。

曹沖我們比較熟悉,就是那個不到十歲便能以“阿基米德定律”稱量大象的小神童。遺憾的是天妒英才,年僅十三歲的曹沖英年早逝,未能在三國時代展現天資。曹沖的去世,對于曹操來說無疑是莫大的打擊,他原本并不看好曹丕、曹植兩個兒子,并将希望寄托于天資聰慧的曹沖。

沒成想,老天提早收走了大魏繼承人,掐斷了曹操的念想。曹操想到,自己的小兒子年紀太小,還未曾婚配,便“為聘甄氏亡女與合葬,贈騎都尉印绶,命宛侯據子琮奉沖後。二十二年,封為琮鄧侯。黃初二年,追贈谥沖曰鄧哀侯,又追加号為公。”

曹操對曹沖的思念之情有目共睹,他不但将最高的爵位追谥給小兒子,還從甄氏家中選了一個過世未久的少女給曹沖當媳婦,還把曹沖的侄子曹琮過繼給他當兒子。可以說,曹沖生前沒享受到的人倫之福,曹操都為他考慮到了。爵位、老婆、兒子被曹操以“一條龍”式的冥婚服務送往地府。

前文我們也提到過,漢朝有不少學者曾公然反對冥婚。在當時,冥婚已是一種令人嗤之以鼻的陋俗。其實在曹操給曹沖安排甄氏女當老婆之前,早已選了東漢名士邴原早夭的千金為兒媳,不過卻被奉行儒學思想的邴原嚴詞拒絕了。

邴原給出的理由合情合理:“合葬,非禮也。原之所以自容于明公,公之所以待原者,以能守訓典而不易也。若聽明公之命,則是凡庸也,明公焉以為哉?”這套說辭有沒有打動曹操我們不得而知,總之曹操仍執拗地為曹沖舉辦了冥婚,想來多半是曹操将邴原的話當成了耳邊風。

古代女子被迫和死人結婚(不光活人與死人結婚)3

魏晉南北朝期間的冥婚風氣,可以從《搜神記》裡管中窺豹。

《搜神記》是東晉人所著的一部志怪小說,裡面收錄了《驸馬都尉》、《崔少府墓》、《紫玉》、《談生》四則與冥婚有關的短篇故事。在這四則故事裡,女主人公全都是生前家境顯赫地位尊貴的女鬼,男主角則是老實巴交的大活人。讀起這些故事,頗有“人鬼情未了”的意味。

例如在《談生》這篇小說裡,男主人公談生已經過了不惑之年,因為他專心求學所以活了半輩子仍未婚配。這天晚上談生坐在燭火旁看書,看着看着有點兒犯困,眼皮子直打架。朦胧之間,談生突然驚覺,吓了一大跳。原來,他的身旁突然出現了一位年輕漂亮的妙齡女子。隻是燭火太暗,談生看不清姑娘的臉龐。

女子問談生想不想娶老婆,表示自己願意嫁給他。女子還提出一個條件,若談生同意這門親事,在未來的三年裡千萬不能用火照她,否則一定會後悔。談生打了半輩子光棍,四十年來從沒有嘗過女人的滋味。燈燭之下,妙齡女子的身材格外誘人,談生鬼使神差地同意了這門親事。女子在嫁給談生後,每天都在暗室之中,日夜如此。

談生雖已與女子有了夫妻之實,但卻從沒有見過妻子的容貌。這對奇怪的夫妻婚後一年,女人誕下一子,談生亦遵守約定,讓妻子住在暗室内,從不用燈燭照妻子。任何人都有好奇心,老成持重如談生也不例外。兩人在一塊生活得久了,談生便對妻子的容貌越來越好奇。這天談生哄妻子睡下,悄悄地從外面取來蠟燭,借着燭光仔細瞧了瞧枕邊人。

這一瞧不要緊,差點把談生吓個半死。原來,他的妻子容貌端方,就像天上的仙女一樣,上半身的肌膚白皙滑嫩,偏偏下半身沒有半點皮肉,隻有兩根光秃秃的腿骨棒。談生這才意識到,自己的老婆絕非活人。談生吓得大叫,給女子吵醒了。女人見談生撞破了自己的身份,哭着說他們之間的緣分到此為止,自己即将回到陰間。

在離開之前,女人舍不得襁褓中的兒子,所以将身上的錦衣華服脫下,讓談生将之典當,用這筆錢把兒子撫養長大。談生哭着送走妻子,抱着兒子來到街上賣衣服。誰知,坐着轎子經過談生家門口的睢陽王發現談生手裡的衣服後,立即命人将談生抓了起來。原來,這件衣服正是睢陽王早夭的女兒入殓時穿着的那件!

談生将自己與女鬼的事和盤托出,睢陽王自不肯相信。睢陽王命人仔細檢查了女兒的墳地,确認墳地沒有被動過的迹象後,這才将信将疑地放了談生。随後,睢陽王仔細端詳了談生的兒子,發現這個小娃娃的眉眼與死去的女兒非常相像,總算是信了談生的話。雖說女兒已死,但談生畢竟是她選中的意中人。所以,睢陽王認談生為女婿,以外公的身份将談生的兒子撫養成人。

古代女子被迫和死人結婚(不光活人與死人結婚)4

雖說《談生》隻是前人杜撰的故事,但這則故事的結尾卻反映出民間為何時常有冥婚的原因之一。冥婚之中必有一方是死者,是以冥婚的夫妻無法孕育後代,自不可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但是,冥婚除了會讓活着的親屬有個念想之外,還有個與普通婚姻相似的特點。通過死者與活人或死者之間的婚姻,往往會将兩個家族聯系在一起,帶來家族利益。

唐朝是個講究門第觀念的朝代,名門望族聯姻時最先考慮的便是門當戶對。唐中宗的第二任皇後韋氏,在中宗被廢去皇帝之位後淪落到相當悲慘的處境。武氏家族的壯大,讓韋氏意識到門閥的重要性。所以,當中宗李顯複辟時,韋後特地為過世的兄弟姐妹們舉辦冥婚,以此籠絡了中書令、太子家令的勢力。從唐朝冥婚盛行的背後,我們亦可窺見自此以後周禮廢弛。

古代女子被迫和死人結婚(不光活人與死人結婚)5

在後來的朝代裡,冥婚成了一種官方許可的風俗。

《元史·烈女傳》中收錄了烈女楊氏的故事,楊氏的丈夫郭三曾随軍出征襄陽,而楊氏則在家中侍奉公公婆婆。至元六年,郭三死在戰場上,楊父楊母想讓女兒改嫁,楊氏不肯。

後來,郭三的遺體被送回郭嘉,郭三的父母想到兒媳婦年紀輕輕,有朝一日肯定會改嫁,屆時自己的兒子肯定會“鳏處地下”,所以打算為兒子操辦一樁冥婚。

楊氏得知這件事後,決定一死了之,為丈夫殉情。在接下來的五天裡,楊氏不吃不喝,最後自缢身亡,與丈夫葬在了一塊。

雖說楊氏對愛情的忠貞值得歌頌,但仔細想來倘若沒有冥婚這一陋俗,即便楊氏要為丈夫守一輩子活寡,也不會被逼得斷送性命。

古代女子被迫和死人結婚(不光活人與死人結婚)6

冥婚這一封建時代的畸形産物,一直持續到近代。即便是在破除了封建迷信的今天,一些偏遠地區仍有這套違背人倫的陋俗流行,且大有屢禁不止之勢。

從這個角度來看,生于現代的一些人甚至不如千百年前的周人開明,令人唏噓。

參考資料:

【《周禮》、《搜神記》、《元史·烈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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