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起訴售樓處業務員退定金?購買商鋪被銷售人員相邀“喝茶”,殷勤背後卻是“不可言說”的交易,短短四個月的銷售期内,某房産公司銷售人員就以“茶水費”等為由,向多名客戶索賄近百萬元近日,武進區人民檢察院對這起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提起公訴,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客戶起訴售樓處業務員退定金?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購買商鋪被銷售人員相邀“喝茶”,殷勤背後卻是“不可言說”的交易,短短四個月的銷售期内,某房産公司銷售人員就以“茶水費”等為由,向多名客戶索賄近百萬元!近日,武進區人民檢察院對這起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提起公訴。
25萬“茶水費”換來十套“定制”商鋪
2019年六月下旬的一天,湖北随州的關勇(化名)接到了商鋪銷售人員孫曉燕(化名)的電話,對方約他到附近茶樓一聚。等了這麼多天,終于接到這個“邀約”,關勇松了口氣,他知道,明天的開盤,穩了。
六月中旬,關勇看中了市内一處商業廣場的商鋪,他與兩個朋友一合計,決定一口氣拿下相連的十套商鋪。然而,他們這樣的大客戶,卻并沒有得到售樓處的“優待”,關勇被告知,商鋪銷售火爆,難以保證購買到十套相連的鋪面。反複溝通後,銷售員孫曉燕帶着他們找到了負責人範志傑(化名)。
“範總跟我們說,他有權力決定這個商鋪賣給誰,而且還能給我們申請到最大的優惠,聽到他這個話,我也懂是什麼意思。”關勇說,自己當下就明白了範總的“潛台詞”,也表示認可這當中的規則。随後,範志傑便不再多談這個話題,而是讓孫曉燕帶着關勇等人再去看看鋪位。這一回,孫曉燕明确提出想要購買心儀的商鋪,需要拿出一些表示誠意的“茶水費”,雙方經過讨價還價,最終确定以25萬元“茶水費”,定十間連鋪,而後,孫曉燕便讓關勇等人回家等消息。
開盤前一天,關勇終于等來了售樓處的電話,于是他帶上約定的“茶水費”,在茶樓的包廂裡見到了孫曉燕和範志傑。寒暄過後,對方收下了這25萬元,并通知他第二天準時進場選鋪。開盤當天,關勇與朋友果然如願買到了心儀的十間商鋪。
總經理與銷售上下勾結牟利近百萬
範志傑是某房産公司于2019年外派項目的負責人,主要負責該項目前期的人員招募、培訓、市場調查,以及營銷拓客、銷售方案和銷售定價等工作。利用職務之便,範志傑很快便組建了一支自己的小團隊,包括經理、銷售主管與普通銷售人員,整個項目包含了普通住宅和商業店鋪的銷售。開盤期間,公司的商鋪熱銷,範志傑捕捉到了“商機”,于是,他開始針對性的作團隊“培訓”。
“銷售人員将篩選過的客戶帶來見我,我主要是談店鋪的商業價值,客戶認可後,再由銷售去談價外款。”範志傑口中的這個價外款,正是關勇等人交的“茶水費”。為了讓客戶有一種店鋪熱銷的危機感,範志傑特意交代,由經理杜鋒(化名)來守第一道“關口”。銷售人員篩選出有購買實力的客戶,先帶去見銷售經理杜鋒,簡單了解情況後,杜鋒則會以“該鋪面認購的客戶太多,沒辦法保證當天一定能買到”為由,拒絕客戶。随後,再由銷售人員“經過反複協調、努力”,帶着客戶越級找到負責人範志傑。“其實就是做戲,為的就是讓客戶有這種跳級找關系的感覺,最終目的還是收取價外款。”範志傑說,到了這一關,大多誠心購買商鋪的客戶都會認可這筆費用,随後他再次退居幕後,由銷售人員私下告訴客戶,需要給領導一點“茶水費”表表誠意,才能定下心儀的商鋪。
以這種方式,範志傑與杜鋒、孫曉燕等多名銷售人員合作,在2019年6月至10月期間,向13名客戶索取賄賂,共計人民币95.48萬元,收取“茶水費”後,再由參與交易的人員進行分贓。2019年10月,範志傑所在公司的審計監察中心在購房客戶回訪中了解到,項目商鋪銷售存在需要交額外“茶水費”才能購買的情況,主管人員随即展開調查,并勸說範志傑等人投案自首。
檢察官釋法: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2021年3月22日,武進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範志傑、杜鋒、孫曉燕提起公訴。承辦檢察官認為,被告人範志傑、杜鋒、孫曉燕作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索取他人财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房地産銷售、房屋中介等相關從業人員,一定要合法規劃職業,遵守職業道德,敬畏法律紅線,一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不但會對企業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擾亂企業的管理秩序、影響企業的對外形象,自己也很有可能會因涉嫌非國家人員受賄罪而受到法律的嚴懲。同時,消費者也要提高自我保護的意識,一旦發現開發商、銷售人員或者中介機構等相關人員存在收取“茶水費”“好處費”等違法違規的行為,要積極收集證據、保留轉賬憑證,及時向企業、行業協會或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通訊員 夏丹 王文韬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斌 劉浏
校對 盛媛媛
來源:紫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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