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30日電 近日,一則“千元寵物雞被偷走褪毛下鍋”的消息引發關注。“諸暨警方”微信公号29日發布通報稱,當事人誤認為是隻野雞而抓走,在主觀上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因此認定盜竊證據不足。經過協調,當事人賠償了3000元作為補償,也得到了諒解。
李女士養的中原鬥雞。圖片來源:“諸暨警方”微信公号
通報介紹,4月26日上午10時許,李女士來到浙江諸暨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神情焦急,情緒激動,稱自己養的一隻雞不見了,想讓警察幫忙找找。經過一番細問,民警了解到,原來,李女士一家在城區經營一家小吃店。在今年3月5日,李女士購買了一隻價值2000元的鬥雞作為自己心愛的寵物,一直飼放養在店中。4月25日晚上,李女士一家關門打烊時忘記将放養在店外的寵物雞趕回店裡便匆匆離去了。直到4月26日早上,李女士四處找不到寵物雞的蹤迹,便立即到城中派出所報警求助。民警立即陪同李女士趕到店内開展調查。
監控視頻畫面。圖片來源:“諸暨警方”微信公号
通過仔細查看監控視頻,民警發現路人抓走寵物雞後,走進了馬路店面的小區内。民警猜想,這人極有可能就住在附近小區。經過群衆辨認,民警找到了抓走雞的人。當民警敲開侯阿姨家門時,發現廚房裡有一隻剛被褪了毛、準備下鍋的雞。民警把侯阿姨帶到派出所。
監控視頻畫面。圖片來源:“諸暨警方”微信公号
經過詢問,侯阿姨今年51歲,她承認自己前一天晚上自己和閨蜜出門準備去吃夜宵,在馬路邊看一隻雞竄來竄去,附近也沒有人,以為是隻野雞,并抓回家中。當民警告訴侯阿姨這是一隻價值千元以上的寵物雞時,侯阿姨傻眼了。因為當事人誤認為是隻野雞而抓走,在主觀上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因此認定盜竊證據不足。
一開始,李女士看到自己的寵物雞已成了褪了毛的死雞,一度情緒失控,好在在民警的勸說和安撫下逐漸恢複了平靜,侯阿姨也向李女士表示自己誠摯的歉意,再三緻歉。最終,經過協調,侯阿姨賠償了3000元給李女士作為補償,也得到李女士的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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