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室友和男朋友在一起四年了,兩人商量着要把婚事給辦了。
但是,在商量婚事的過程中,婆婆卻讓她非常不開心。
男友是甯夏人,信奉伊斯蘭教。這本沒有什麼,宗教自由嘛。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信奉伊斯蘭教的人在結婚當天,不能穿内衣褲,就算是紅色的都不行。
因為穿了胸衣,寓意一生中“兇禍不斷”。穿了内褲,寓意“隻能活到一半歲數”。
這就讓室友感到非常尴尬。本想着結婚那天,要穿着美美的婚紗和秀禾服,要拍很多照片留念,畢竟這是女孩一生中最美的一天。
沒想到,甯夏卻有這麼一個不成文的規定。
兩人婚事已近,也不能因為内衣馬上分手吧,畢竟在一起四五年了,也有了一定的感情。
室友為了男朋友,本打算入鄉随俗,決定結婚那天不穿了。
好在兩人之間有愛,什麼都可以迎刃而解。
但是,未來婆婆卻覺得婚事都定了,就可以敷衍她了。
絕口不談“三金”、“彩禮”和“房子”的事情。但是,卻揪住一些“小規矩”來來回回給室友講了很多次。
室友覺得兩人也有房子,也就不在乎其他的了。
可是,作妖的婆婆再講完規矩後,要求彩禮卻從6萬6,變成了3.6萬,這就讓室友很不爽。
室友家裡人本來也打算湊夠十萬,讓室友帶回去的。
可是,現在卻成了3.6萬。好在男友說:“沒事,說好的多少就是多少,我給我媽說”。
因為之前,男友也給她買了些首飾,她也就沒再讓買新的“三金”。
但是好巧不巧,結婚那天,室友正處于生理期間,不穿内衣總感覺不安全,所以就全部穿上了。
剛開始,也沒人發現。室友覺得,她不說,沒有人會知道的。
但是,舉行結婚典禮的時候,看到婆婆總盯着她看,眼神特别不友好。
她隐隐覺得,不太對勁。但是,也沒有放在心上。
沒想到,婚禮第三天,她剛起床,婆婆就罵起來,說她存心不良,罵她就想讓自己的兒子早點死。
可是,她并沒有那些意思。她就是生理期了,怕沾到衣服上。婚紗是租的,租金很貴的。
但是,婆婆并不聽她的解釋,還向一些親戚說她不守婦道,就是想穿着内衣勾引人,就是想讓自己的兒子死于非命。
室友覺得婆婆太不可理喻,想着剛結婚,不想把場面弄的太難看。
可是,婆婆仍然不肯善罷甘休。室友老公也勸說了自己的媽媽。可是,婆婆就是不聽。
甚至罵室友:“反正你和我兒子結婚了,你現在離婚,就是二婚。”
室友特别委屈,好在她老公了解自己媽媽。
帶着室友,收拾行李,匆匆回來了。
她想離婚,但是又舍不得老公的好。可是不離婚,還得面對婆婆。
她勸告,讓我們以後結婚一定要問清楚,當地結婚有什麼奇葩的風俗。
這真的是害人不淺。
其實,我覺得畢竟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不應該拘泥于傳統風俗。
而且,室友不信奉宗教,也可以不按照當地的風俗。
婆婆,也應該尊重兒媳婦的風俗,畢竟結了婚,就是一家人。
更不應該在新婚第三天,就辱罵兒媳。
畢竟,兒子和媳婦有自己的生活。父母如果真的為了孩子好,就不要事事都管。
這樣不僅自己累,兒女也煩。
還有,女孩們,結婚前還是打聽一下當地奇葩的風俗。更重要的是,看看未來婆婆是否明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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