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科技

 > 商家被抖音起訴

商家被抖音起訴

科技 更新时间:2024-07-28 04:28:50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商家被抖音起訴(成都一公司開設網站為交易抖音賬号服務)1

庭審現場 四川日報 圖

因認為四川海爪傳媒有限公司(下稱海爪公司)存在不正當競争行為——為買賣抖音賬号提供服務,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微播公司)将海爪公司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海爪公司停止侵權。

4月26日,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成都互聯網法庭)對該案進行宣判,判決海爪公司立即停止對微播公司的不正當競争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币150萬元。

此前,該院已對微播公司提出的保全申請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海爪公司立即停止為買賣抖音賬号提供服務的行為。

抖音運營方起訴網站侵權

微播公司訴稱,該公司系抖音著作權人及實際運營者,該公司在《抖音用戶服務協議》中明确約定禁止抖音賬号交易,《互聯網用戶公衆賬号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十一條亦明确規定“公衆賬号信息服務平台應當依法依約禁止公衆賬号生産運營者違規轉讓公衆賬号”,海爪公司在明知抖音協議不允許賬号交易,法律、法規均禁止公衆賬号違規轉讓的情況下,仍然為交易抖音賬号搭建平台、提供服務,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争。該公司訴請法院判決海爪公司立即停止不正當競争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币200萬元。

2月1日,微播公司向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提出保全申請,請求裁定立即停止研發、宣傳、推廣、運營“海爪網”網站,為買賣抖音賬号提供服務的行為。

針對微播公司的保全申請,海爪公司答辯稱,該案并不涉及知識産權效力是否穩定的問題,也不存在“難以彌補之損害”。另外,從公共利益平衡的角度,淘寶賬号、微信公衆号、抖音賬号等,都具有一定的财産價值,都涉及繼承、合夥解散、參資入股等各種需求和社會評價,不能以少部分違規的負面行為而否定這一新類型虛拟财産主體的法律地位。

法院:構成不正當競争的可能性

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于4月13日作出的民事裁定書顯示,結合雙方提交的聽證證據及陳述意見,就是否應當采取行為保全措施,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認為,微播公司和海爪公司均為互聯網經營公司,經營對象均為抖音賬号,經營範圍存在包含關系,海爪公司經營行為依賴于“上遊”已經注冊和使用的抖音賬号。因此,海爪公司系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損害微播公司競争優勢關系的市場主體,可以認定雙方存在競争關系。

海爪傳媒公司為買賣抖音賬号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的經營行為,使得交易對手方無需進行實名認證和原創制作,即直接獲取了原賬号中已有粉絲數量、點贊數據、視頻内容、播放流量和銷售記錄等賬号權益。該行為違反了《抖音用戶服務協議》等約定,規避了參與賬号交易網絡用戶的真實身份信息識别和認證程序,破壞了“抖音”平台賬号成長、評價體系和安全環境,妨礙了抖音平台服務正常運行,存在增加抖音對非實名認證賬号違規發布信息以及侵害網絡消費者知情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管理成本的可能性,也會對正常使用抖音的其他網絡用戶原創積極性造成一定損害。故,海爪公司經營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具有威脅網絡安全,破壞正常市場交易秩序和違反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争的可能性。

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還認為,該院在合理範圍内采取的部分行為保全措施,對海爪公司遭受的經濟利益影響有限,且微播公司在其訴請範圍内已提供足額擔保,故,不采取行為保全措施可能對微播公司造成的損害已超過采取行為保全措施可能對海爪公司造成的損害。

對于保全措施是否會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認為,該案中,沒有證據證明采取行為保全措施将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相反,依照《網絡安全法》《互聯網用戶賬号名稱管理規定》等,采取行為保全措施有利于落實對互聯網用戶賬号實名認證管理規定,維護網絡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安全有序的市場競争環境。

一審:停止不正當競争行為

4月26日,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對該案進行宣判。

針對海爪公司提出的其實施的為買賣“抖音”賬号提供服務的相關行為是一種“創新”衍生商業模式,是基于“抖音”現有産品,滿足了部分“抖音”用戶的客觀需求的觀點,該院認為,此種“創新性”的破壞性遠大于建設性,即便如被告主張可滿足少部分互聯網用戶需求,但如任其擴展,将影響行業良性發展前景和社會公衆利益,最終将導緻“優汰劣勝”惡果,擾亂市場競争秩序,行為明顯不具有正當性。

公開宣判内容顯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用戶賬号名稱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注冊賬号用戶身份進行實名認證及進行合法合規性核驗,規定用戶賬号不得進行售賣和轉讓,是該特定商業領域普遍遵循和認可的行為規範。海爪公司為買賣抖音賬号提供服務的相關行為,不僅違反了法律、法規規定,亦是對其運營平台用戶合法權益和行業競争秩序的侵害。

宣判内容中,法院認為,基于互聯網“數字經濟”下“共生經濟”的特質,應允許在既有網絡産品基礎上進行衍生和開展自由競争,但自由競争的前提應是具有一定的邊界,即在合規、合理利用現有産品基礎上,通過自身創造性的勞動開發給予互聯網用戶福利,而不是以犧牲其他競争者競争優勢和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為代價。

綜上,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判決海爪公司立即停止不正當競争行為,并賠償微播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币150萬元。

另據《四川日報》報道,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副院長、該案審判長李西川表示,互聯網“數字經濟”時代所衍生出的新型商業模式和競争業态下,若兩者經營活動在市場競争中存在一定關聯,一方經營者因其行為自身獲取經濟利益而對其他經營者經營資源或交易機會造成實際損害,即便雙方并非同業競争者,亦可構成競争關系。

李西川說:“舉個簡單的例子,抖音櫥窗功能下的某帶貨博主,營業資質健全,商品品質也有保障,因此收獲了大量粉絲和流量。但是,如果有一天這個博主通過平台把抖音賬号轉讓給另外一個沒有資質甚至造假、售假的博主,粉絲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基于對原賬号博主的信任和良好銷售數據購買,實際上卻買到了假冒僞劣産品。另外,對正常注冊、使用抖音的用戶,面對互聯網平台中質量參差不齊的海量短視頻資源,本來期望借助抖音精準推送的優質資源,在有限時間内提升浏覽和消費體驗,但賬号買賣造成的虛假流量數據會幹擾抖音最核心的流量分發機制,導緻大量低質量視頻和資源被不斷推送,最終損害了原告商譽和公衆利益。”

責任編輯:湯宇兵 圖片編輯:樂浴峰

校對:劉威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科技资讯推荐

热门科技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