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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五行說和十月太陽曆

民俗 更新时间:2024-11-16 22:21:20

作者:鄧 紅(日本北九州市立大學文學部教授)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治水五行篇》等文章中,為了将五行和陰陽四季一年完美地結合起來,提出了五行每行平均配當“七十二日”的說法。這個“七十二日”的說法可能是受到了《管子》的影響,但歸根結底可以追溯到上古時代的十月太陽曆。

董仲舒的五行說和十月太陽曆(董仲舒的五行說和十月太陽曆)1

《治水五行篇》的大意講一年的最後一日為冬至。冬至又是一年之始。最先的七十二日正當木的時令,這個季節的氣幹燥混濁而呈青色,可稱之為春季。其次的七十二日正當火的時令,這個季節的氣光明而呈紅色,可稱之為夏季。第三個七十二日正當土之時令,這個季節的氣潮濕混潤而呈黃色,可稱之為季夏。第四個七十二日正當金的時令,這個季節的氣黯淡光弱而呈白色,可稱之為秋季。第五個七十二日正當水的時令,這個季節的氣清淨寒冷而呈黑色,可稱之為冬季。之後又複歸木之時令。其後的文章則講木火土金水“用事”也即當時令時該做什麼事情,但沒有對違反時令也即違令會發生什麼事情加以說明。

陰陽五行說是董仲舒思想的重要内容。其對陰陽五行說的主要貢獻,在于将陰陽和五行完美地結合起來了。從數字來說,陰陽是偶數,五行是奇數,将二平分為五,或将五分屬于二,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董仲舒為了使陰陽和五行能更好地結合,采取了許多方法,其中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在陰陽五行之間摻入了一個四季。《五行相生篇》說:“天地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董仲舒在《五行對》等文章中,以陰陽二氣的運行軌迹來配當四季,也即将陰陽二氣按照一年四季的運行變化分為少陽、太陽、少陰、太陰,将它們分别配以春、夏、秋、冬。也即“少陽・春”配“木”,“太陽・夏”配“火”,“少陰・秋”配“金”,“太陰・冬”配“水”,但還缺五行之“土”。

為了使“土”獲得時間,董仲舒在《五行之義篇》中将一年分為五個季節,即在夏和秋之間設立了一個“季夏”。于是土有了“季夏”之時間,還被賦予了“養”之季節功能。其次,為了使“土”獲得空間,董仲舒又将土配于中央,且成了統領其他四行的“股肱”。最後,為了克服四季不能和五行平均相配的問題,《治水五行篇》将一年三百六十日平均分為五季,也即以一季為七十二日。土不但有了時間和空間,還擁有了“黃”色。

那麼,這個“七十二日”是從哪裡來的?經過詳細考察,我們發現可追根溯源到《管子》那裡。《治水五行篇》和《管子·五行篇》關于時令的叙述有許多共通點,也即它們都将一年劃分為春、夏、季夏、秋、冬五季,每季七十二日并配當木、火、土、金、水五行。而《管子》的《幼官篇》将一年分為“地氣發”“小卯”等三十個節氣,每十二日一個節氣。每一個節氣之後講這個十二天内應該幹什麼。如第一個節氣“地氣發”,要“戒春事”,也即準備春耕;第二個節氣“小卯”,要“出耕”,開始耕地,以此類推。春季有八個十二日節氣,夏季七個十二日,秋季八個十二日,冬季七個十二日,加起來共三十個十二日節氣等于三百六十日,剛好是一年。這些共通點都說明《春秋繁露》和《管子》之間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系

但一年三十個節氣,和通常的一年四季十二個月根本不能對應和配合。三十節氣配四季的話,每個季節平均為7.5節氣;三十節氣配十二個月的話,每個月平均2.5個節氣。所以《幼官篇》出現了春八個節氣,夏七個節氣,秋八個節氣,冬七個節氣的不均衡現象。然《幼官篇》為和本文解決“七十二日”問題提供了重要線索:如果以三個十二日節氣為一月的話,每月三十六天,兩個月就是七十二日,剛好符合本文先前提到的《五行治水》五行說中的一季。以一年為春、夏、季夏、秋、冬五季的話,每季二個月六個節氣一百二十天,一年十個月五季三百六十天。隻是《幼官篇》還沒有“土”,以及用“土”去配列四季的概念,所以才出現了春八個節氣、夏七個節氣、秋八個節氣、冬七個節氣的不均衡現象。這就牽涉到了一年到底是十二個月還是十個月的問題。

陳久金等學者關于十月太陽曆和彜族天文學史研究成果表明,中國上古時代曾經行用過一年為十個月的太陽曆。根據陳久金等著《彜族天文學史》(第八章,雲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的研究,《大戴禮記·夏小正》記載了古文獻中最古老的十月太陽曆。《夏小正》源于夏代而作于春秋,也即孔子為了解夏民族的文化和風俗習慣到杞國考察,了解到的夏四時之書。《管子·幼官篇》(及《幼官圖篇》)和《詩經·七月之詩》也使用十月太陽曆。使用十月太陽曆的夏民族屬古羌族,而齊宗室是姜尚的後代,為古羌族的後裔,所以《管子》中出現了與十月太陽曆的有關記載的痕迹。

上述觀點為我們探索董仲舒“七十二日”說的根源,提供了重要啟示。經過對比研究,我們認為:

第一,《治水五行篇》提出的一季七十二日說,可追根溯源到上古時代的十月太陽曆。董仲舒将一年三百六十日劃為五等分五個七十二日,分别應對春、夏、季夏、秋、冬五季,每季兩個月,五季配木、火、土、金、水五行。

第二,董仲舒的七十二日說和《管子》有直接聯系,其時令說和五行說方面受到《管子》的《五行篇》及《四時篇》的影響,也和《幼官篇》乃至《幼官圖篇》有重要關聯。如《幼官圖篇》有五方星,十圖,三十節氣(每一個節氣十二天)。二十八宿分為五方星,代表一年中太陽所行經的路程,顯示出了五方。十圖代表一年十個月,一年三十節氣,一個月三個節氣,每個節氣十二日,共計三十六日,兩個月正好七十二日。

第三,每個七十二日的季節都有獨自的時令、行事和違令。《治水五行篇》講時令和用事,《春秋繁露》中講時令用事的還有《五行相勝篇》和《五行順逆篇》。《治亂五行篇》和《五行變救篇》則講違反時令則會受到懲罰。董仲舒的時令說除了《管子》的影響之外,還可看到《禮記·月令篇》和《呂氏春秋·十二紀》的影響。

第四,十月太陽曆一年為三百六十五(閏年三百六十六)日,而五個七十二日加起來隻有三百六十日。董仲舒對剩下來的五(六)日沒有明确交代。《春秋繁露》裡沒有《詩經·七月之詩》“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那樣的說法。不過在十月太陽曆中,十個月之後餘下的五(六)日為“歲首祈歲”祭祀日,相當于彜族的“過年日”,或可看作現在春節期間初一、初二、初三休假日的由來。這幾天不計在十個月之内。

第五,董仲舒也時常以十二個月為一歲,這裡的一歲應該是他當時使用十二月曆,兩者屬于不同的系統。《春秋繁露·人副天數篇》說:“人有三百六十節,偶天之數也……天以終歲之數,成人之身,故小節三百六十六,副日數也。”講天之數為三百六十,日之數為三百六十六。《官制象天篇》說:“天之每終一歲以十二月也。十者天之數也,十二者歲之度也……天有四時,每一時有三月,三四十二,十二月相受而歲數終矣。”可知在董仲舒那裡,講陰陽五行結合時使用十月太陽曆,一年為三百六十日;而在講陰陽五行說之外的現實生活場合,使用的還是當時流行的十二月曆,一年三百六十六日。因為講五行、特别是講陰陽五行結合時,隻有使用十月太陽曆七十二日才能完美配當。

《光明日報》( 2022年04月09日11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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