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駕駛過程中,我們可能會對一些交通法規産生一些疑問,禁止長時間停車的 "長時間 "是指多長時間?為什麼在雨天打雙閃會被罰款?龜速行駛算不算違規?這些問題一直困擾着我們,等到開罰單、扣分、罰款時可能還會問一句,為什麼罰我?下面就為大家講解一下那些困擾大家的交通規則~~~。
禁止長時間停車,到底是多長時間?
"禁止長時間停車 "中的 "長時間 "是一個很有争議的問題,到底是多長時間,3分鐘、5分鐘?還是10分鐘?很多車主朋友在看到 "禁止長時間停車 "的牌子時,不知道這個 "長時間 "指的是多長時間,導緻zui後因為超過了時間限制,被扣分罰款。
"禁止長時間停車 "是允許臨時停車的。我們先來了解一下 "臨時停車 "這個詞的概念。所謂臨時停車,是指車輛在非禁停路段,在駕駛員不離開車輛的情況下,在道路右側的人流方向上作短暫停留。
關于 "臨時 "一詞的時間概念,并沒有具體的時間長度的硬性規定(除了明文規定的即停即走,限時xx分鐘)。隻要駕駛員在短時間内不離車,即為臨時停車。但當維護交通秩序的人員或駕駛員本人認為妨礙交通時,就要迅速離開,以免妨礙他人通行。
為什麼雨天開車打雙閃要被罰款?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一到暴雨天視線就會變得極差,在高速上由于車速較高,雨刮器的作用确實不足,很多司機為了提醒後車,會選擇在這個時候打開雙閃燈,但萬萬沒想到這種習慣性的 "友好 "操作會被交警處以200元3分的罰款,很多車主會覺得委屈,我是出于安全考慮才開雙閃的,為什麼要受罰?
我國交通法規明文規定,機動車在高速行駛中,遇有霧、雨、雪、沙、冰雹等低能見度天氣情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置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40公裡,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這也是是否使用近光燈的zui低标準,即能見度高于100米時是不需要開雙閃燈的,同時,低于100米時,除了開雙閃燈還需要開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置燈,這是正确的操作,而不是隻開雙閃燈。當你不符合上述條件時,使用雙閃燈可能會受到處罰。
無論是在高速公路還是其他路況下行駛,開啟雙閃意味着其他車輛無法判斷車輛的行駛意圖,無法對雙閃車輛的行駛路線進行預判,這不僅危及到整個道路的交通,也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開雙閃,可以說是非常嚴重的危險行為!!!"。
不讓快車,低速行駛何嘗不是如此?
除了随意變道、擁堵、開遠光燈等不良駕駛行為外,還有一種看似沒什麼大不了,但實際上非常妨礙城市交通,甚至是危險的駕駛行為,那就是 "龜速行駛"。很多司機,尤其是新手,對自己的駕駛技術沒有信心,認為開慢點就安全了,其實大錯特錯。
一旦龜速行駛被監控探頭或交警發現就會被扣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龜速行駛被追尾,除了後車要承擔責任外,被追尾的車輛也要承擔責任!
高速公路上的龜速行駛大多是由不熟悉路線、玩手機、聊天、剛上路的人造成的,而龜速行駛不僅會導緻交通擁堵還會造成追尾交通事故,而且龜速行駛很容易使 "路怒症患者 "突然 "發病",使 路怒症很容易突然 "發病 "而出現報複性駕駛行為,如惡意壓車、壓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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