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賓館住兩天怎麼算時間?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陳良龍 王飛 記者 徐紅豔)入住酒店,你是第二天中午12點前退房嗎?如果退晚了,遇到過加收延遲費的情況嗎?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熱線就接到了這樣一起投訴,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住賓館住兩天怎麼算時間?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陳良龍 王飛 記者 徐紅豔)入住酒店,你是第二天中午12點前退房嗎?如果退晚了,遇到過加收延遲費的情況嗎?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熱線就接到了這樣一起投訴。
今年9月4日淩晨兩點,陳先生入住了南京市雨花台區一家酒店,住到中午12點的時候,酒店就催他退房,陳先生沒有理睬,到了下午2點,陳先生才去退房,酒店表示除了要收一天的房費,還要收40元的延遲費,陳先生感到自己入住還不到12小時,憑什麼要交那麼多錢,隻要不超過24小時就應當隻付一天的房費。但是酒店拒絕讓步,于是陳先生撥打了雨花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投訴電話求助。
雨花市監12315工作人員接到電話後,立即聯系雙方了解情況。酒店方反映,入住酒店十二點後退房就算超過一天了,如果想把房費控制在一天的房費,不管晚上幾點入住,都應當在中午12點前退房,這是行業規定,也是常識。雨花市監12315工作人員向陳先生指出,12點前退房算一天的規定确實是酒店行業一直以來的規定,而且酒店已在前台顯著位置提醒了該事項,陳先生沒有在12點前退房,對酒店該房間的再次使用确實有一定影響,應當支付延遲費。經過調解,酒店方考慮到陳先生确實不懂此項規定,因此将40元退給了陳先生。陳先生表示,經過此事,已經知道此項規定,以後一定注意。
雨花市監12315提醒消費者,從一般生活規律上說,顧客入住酒店高峰期往往是每日中午過後,要求“12點前退房”,事實上是為保證客房資源的供給而作的安排,如果顧客在中午過後未退房,則所占用的客房資源将難以進行二次安排,甚至将錯過潛在的交易機會,對酒店而言亦是一種損失。而對酒店而言,顧客退房後仍需預留一定時間段,以備酒店進行清潔、打掃,否則客房也無法再度進行安排,這項行業規定已經實施了多年,已經得到各方認可,應當予以尊重。消費者在入住酒店時應該遵守此項規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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